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

第三十五章

這時候離吃早飯差不多還有一個小時呢,於是我們倆就到樹林裏去了,因為湯姆說,挖洞的時候得有點光亮才行,點上燈太顯眼,說不定會惹麻煩,所以非得用些能發出鬼火的朽樹枝,在黑暗的地方放著,它們能發出幽暗柔和的光亮來。我們揀了一堆藏在野草叢裏,這才坐下來歇口氣,湯姆有些不滿意,他說:“真該死,這事整個都太簡單,太沒意思了。要搞出個費事點的計劃,還真他媽的費事呢。原本該有個守門的,但就是沒有,所以也沒法把他毒死。就連個看門狗都沒有,想給狗吃蒙汗藥都沒路子。

“真該死,這件事嘛,整個兒說來,有多容易就多容易,有多別扭就多別扭。要搞出個

曲曲折折的方案,還真是太難啦。又沒有一個看守理該毒死的——原本就應該有這麽一個看

守嘛。甚至連應該下蒙汗藥的狗也都沒有一隻。傑姆呢,也隻是銬上了一付一丈長的腳鐐,

一頭拴住了一條腿,另一頭拴在床腿上,你隻須把床往上那麽一提,腳鐐就往下掉了。再說,

西拉斯姨父這人啊,他對任何人都一概信任,給那個傻呼呼的黑奴鑰匙,也不派一個人從旁監視他。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傑姆早就能從窗洞裏爬出來,隻不過腿上拴了一丈長的鐵鐐,

走不了路。真是很糟糕了,赫克,這樣一類愚蠢透頂的安排我從未見過。全部的艱險曲折,一樁樁、一件件都得憑空製造出來。啊,實在無法可想,我們隻能憑眼前的材料能做到怎麽樣就做到怎麽樣。可是有一件事是確定無疑的。一定得經過千難萬險方能把他搭救出來,這才稱得上光榮。但這樣的千難萬險,本拉力應該有人有這個責任提供的,現在卻一無著落,必須由你從自己的腦袋裏編造出來。眼下就拿燈這一件事來看一看吧。麵對眼前無情的現實,我們就非得裝做那是一件多麽危險的事。其實呢,據我看,隻要我們高興,我們本來不妨來個火炬大遊行也礙不了事啊。哦,我眼下又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一有機會,我們就得找些材料做一把鋸子哩。”

“我們要鋸子幹嗎?”

“我們要鋸子幹嗎?難道我們不用將傑姆的床腿鋸斷,好讓他的鐵鏈脫下來?”

“你剛才不是說過,隻需要把床抬起來就能把鐵鏈脫下來啦?”

“嗨,哈克·費恩,隻有你這種人才會想出如此簡單的辦法。你這辦法幾乎像個小孩子想出來的,簡單無比啦。你難道什麽書也沒念過?——倫克多男爵、亨利四世[ 都是曾冒著巨大危險逃亡之人。],寫他們的書你都沒念過?還有其他英雄豪傑的書也都沒看過?誰聽說過用這種沒出息的辦法將一個囚徒放走的?不能這樣,最出名的行家都是把床腿鋸成兩截,還讓那床腿保持原樣,把鋸末吃下肚子,免得被人發現,再在鋸斷的地方抹上些油汙和髒東西,好讓最眼尖的看守也看不出一點馬腳來,還以為床腿仍然是好的呢。

“然後,直到所有的都準備好的那天晚上,把床腿一腳踢斷,脫下鐵鏈,就成了。然後隻要把繩梯掛在城堡的雉堞上,溜下去就成了,在護城壕裏把腿跌斷——你該明白,那繩梯太短,還差十九英尺呐——馬和忠實的臣子們正在底下等著,他們就飛快地抬越獄的囚徒上馬鞍,一溜煙就跑回老家朗基多克或者瓦爾納[ 一個是法國南部省份,另一個是亨利四世流亡時的庇護所。]或者不論什麽地方去了。哈克,那才是妙極呢。要是這個小屋周圍有一道護城壕就好了。如果逃跑的那天晚上有時間的話,我們就挖它一道護城壕。”

我說:“我們要一道護城壕幹啥,不是要在小屋底下挖個地洞偷他出來嗎?”

不過他壓根就沒聽見我的話。他都忘了我和周圍的一切。

他用手托著下巴,正在考慮呢。過了一會兒,他歎了口氣,搖了搖頭,接著又歎了口氣,說:“不行,這還是不行——沒必要這麽做。”

“沒必要做什麽?”我問。

“噢,不必把傑姆的腿鋸掉。”他說。

“上帝呀!”我說,“你說些什麽呀,壓根就沒必要這麽幹嗎。你到底為什麽想要鋸斷他的腿呀?”

這個嘛,有些最高明的行家就這麽幹過。他們弄不斷鐵鏈子,於是就幹脆把手剁掉,逃走。鋸斷腿當然就更好了。但我們得打消這個主意,在這種情況下沒必要這麽幹。再說,傑姆是個黑人,他不明白這麽幹的道理,也不明白歐洲的風俗,所以我們隻好作罷了。不過,他得有條繩梯才行,我們隻要撕開床單,替他編上條繩梯就行了,很簡單的。然後我們可以把繩梯藏在餡餅裏給他送去,人家都是這麽幹的。我也吃過比這更難吃的餡餅。”

“哎呀,湯姆·索亞,你這又是在說些什麽呀,”我說,“傑姆要繩梯一點用處都沒哪。”

“他用得著的。你最好問自己,你自己這是說些什麽呀,你什麽都不懂。他一定得有條繩梯不可,人家都有的。”

“他要那玩藝兒有什麽屁用?”

“有什麽屁用?他可以藏它在**,是吧?人家都是這麽幹的,所以他也得這麽幹。哈克,你這人老是不照常理出牌,想搞出點兒新花樣。他用不著繩梯又怎麽樣?那繩梯不是留在**了嗎?他逃走以後,這不就是一條偵查的線索嗎?難道人們不想要線索嗎?當然想要啦。你連一點兒線索也不想給人家留下?那可未免太難了!我可從來沒聽說過這種事。”

“好吧,”我說,“既然有這麽個規矩,他一定得有條繩梯不可,那就給他弄條繩梯吧,因為我不想違反規矩,但是,湯姆·索亞,有一件事你可得明白——要是我們撕了床單給傑姆做繩梯,我們可沒對付姨媽的辦法了,這是明擺著的事。

“我的想法是,用核桃樹皮做個繩梯沒什麽花費,也不浪費什麽,不是也照樣能放進個餡餅裏去,也能藏在草墊子下麵,跟你說的布條做的繩梯一樣用。至於傑姆,他壓根就沒有經驗,所以他不會在乎繩梯是用什麽做的……”

“噢,得了吧,哈克·費恩。我要是像你一樣愚昧,我就會故作高深——我會咬緊牙關,也不說一句話。誰聽說過一個政治犯用一根核桃皮做的繩梯逃跑的?這簡直能笑死人。”

“那好吧,湯姆,就按你的辦法幹,不過你要聽我的勸告,你得讓我從晾衣裳的繩子上借上一張床單。”

他說,那沒問題。這一來,他又有了個辦法,說:“再借上件襯衫。”

“我們要襯衫幹嗎,湯姆?”

“好讓傑姆在上麵寫日記呀。”

“寫狗屁的日記,傑姆一點都不會寫字[ 美國大部分蓄奴州不允許黑奴學習文化知識,擔心他們閱讀廢奴主義的書報。1847年密蘇裏州曾通過一條法律,將教黑奴讀書寫字定為犯罪。]。”

“就算他不會寫字,要是我們再用舊的白鐵勺或者一根舊木桶的鐵箍給他磨成一隻筆,他總能夠在襯衫上麵劃點記號什麽的,不是嗎?”

“哎呀,湯姆,我們可以拔根鵝毛,做隻筆給他嘛,那樣做的筆更好,還挺省事。”

“你這個笨蛋,地牢旁邊又沒有鵝,他上哪兒去拔鵝毛?他們老是用最結實、堅硬、難弄的銅蠟燭台,或者手頭能弄到的這類東西做筆的,而且還得花上好幾個星期,做好甚至得好幾個月,因為他們隻能在牆上磨。就是有鵝毛筆,也不用,因為這不合規矩的。”

“那好吧,但我們用什麽給他做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鐵鏽和眼淚做的。但那是庸庸碌碌之輩和娘兒們的辦法,那些鼎鼎大名

的人物用的是他們自己身上的鮮血。這是傑姆可以幹的。在他要送出具有一般神秘性質的小

小的普通的信息,將讓全世界都知道他現在被囚在何地何處,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隻白鐵

盤子背後,並且把這個從窗子裏扔出來。鐵麵人[ 法國小說家大仲馬小說中的主人公,曾被搬上銀幕,其英文節譯本書名就叫《鐵麵人》。]就是這麽幹的,這也是個非常有名的辦法哩。”

“傑姆可沒有白鐵盤子。他們是用鍋送飯給他的。”

“那沒什麽關係,我們可以給他送去幾個。”

“不過誰也不認得上麵劃的東西呀。”

“那也沒什麽關係,哈克·費恩。他隻要寫在盤子底上,扔出來就可以了。人們沒必要一定要看懂不可。犯人寫在盤子底上或者其他地方的東西,人們大多是認不得的,不是嗎?”

“既然這樣,那麽浪費那些盤子幹嗎?”

“嗨,見鬼,反正盤子不是犯人的唄。”

“但盤子總是有主兒的呀。”

“嗨,就算有吧,那又怎麽樣呢?犯人才不管他是誰的……”

他說到這兒就打住話頭了,因為我們聽見有人在喊我們吃早飯了,於是我們就朝大房子跑去。

那天上午,我從晾衣裳的繩子上借了一張床單和一件白襯衫,我又找到一條舊口袋,裝它們進去,我們倆出去也放進有鬼火的朽樹枝。我把這叫“借”,因為爸爸老是這麽叫的,湯姆說這並不是什麽“借”,這是“偷”。他說,我們是替犯人幹的,犯人們可不在乎東西是怎麽來的,而且人們也不會為這種事責備他們。犯人偷點越獄用的東西算不上犯罪,湯姆就是這麽說的,他有權這麽幹,既然我們是替犯人幹的,我們完全有權在這兒偷哪怕隻有一丁點用處的東西,方便從監獄裏逃出去。

他說,如果我們不是犯人,那可就完全是兩碼事。除了犯人以外,隻有無恥下流的家夥才會偷東西。所以,我們就覺得,我們有權在這兒順手牽羊偷任何東西。

不過,有一天,他跟我庸人自擾地吵了一架。那是我從黑奴的西瓜地裏偷了一個西瓜吃了,他逼著我前去,還一角錢給黑奴,也沒有對他們說明是付的什麽錢。湯姆說,他的本意是說,我們能偷的,是指我們需要的東西。我說,那好啊,我需要西瓜嘛。可是他說,我並不是為了逃出牢獄而需要這個,而不同之處,正是在這裏。他說如果我需要一個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裏麵,偷偷送給傑姆,用來殺死看守監獄的,那就是絕對正當的了。因此,我也就沒有多說什麽,盡管如果每次有機會能飽餐一頓西瓜,卻一定要我這麽坐下來,仔細分辨其中像一根頭發絲那樣的差別,那我就看不出代表囚犯有什麽好處了。

噢,話又說回來,那天早上,我們一直等到大家都去幹活,院子裏連個人影也沒了,湯姆就拖那隻口袋到那個棚屋裏,我站在外麵給他放哨。後來,他出來了,我們就坐到木柴堆上去商量。

他說:“現在什麽都準備好了,就隻差工具了,但這事好辦。”

“工具?”我問。

“對。”

“什麽工具?”

“這還用問嗎,挖土的工具呀。我們總不能啃個洞救他出來吧。”

“那個棚屋裏的舊鎬頭什麽的還不能用來挖個洞,救出黑人來嗎?”我問。

他扭過頭看著我,顯出一副無比可憐我的樣子,讓我看了直想哭。他說:“哈克·費恩,你什麽時候聽說過,一個犯人想著逃跑,衣櫥裏還放著鎬頭、鐵鍬等高級挖洞裝備的?我倒要問問你——假如你還算有點頭腦——照你的辦法幹,還算什麽英雄好漢?那還不如直接把鑰匙借給他,讓他拿鑰匙開門出去好了。鎬頭和鐵鍬——哪有如此好的事,哪怕是個國王,他們也不給。”

“那麽,”我說,“要是我們不用鎬頭和鐵鍬,用什麽?”

“用兩把長刃刀就成。”

“在小屋地上用那東西挖坑?”

“是啊。”

“見鬼,湯姆,那是犯傻。”

“犯不犯傻沒關係,這可是正統的辦法——而且是老規矩。隻要說起這種事情的書我全都看過,壓根就不知道還有什麽別的辦法。他們老是用一把長刃刀來挖,你要知道,還不是挖土,是挖硬邦邦的石頭。那可得花上好些星期,乃至成年累月不停地挖呀挖才成。想想關在監獄裏的那些犯人吧,他們中間就有一個這麽挖了條地道逃出來了[ 指大仲馬小說《基督山伯爵》中,基督山伯爵和神甫挖地道逃跑的故事。]。你知道他花了多長時間?”

“不知道。”

“猜猜嘛。”

“我猜不出。一個半月吧。”

“三十七年[ 此處湯姆誇張了基督山伯爵故事中神甫挖地道的時間,原書中僅為三年,而且挖通地道後,到達的是基督山伯爵的囚室。]!最後他是從東方的中國鑽出去的。那才夠刺激呢。假如我們這個城堡是用石頭造的,那該有多好啊。”

“傑姆到了中國可是都不認識人呀。”

“那又有什麽關係?其他人到了那兒也一樣呀。你這人老是打岔,怎麽就不向關鍵問題上想呢?”

“好吧——他從哪兒出來我不管,隻要他能出來就行,我猜,傑姆也不會在乎。不過還有一件事——傑姆要是用刀挖洞跑出來可就太老了。他活不了那麽久的。”

“不,他能活那麽久。你不會認為在土地上挖個洞也要三十七年吧?”

“那得多久呢,湯姆?”

“嗯,我們不能冒時間太長的風險,因為姨父估計不用多久便能從新奧爾良得到下遊的消息。他會得知傑姆不是從那裏出來的。那他第二次便會登廣告,招領傑姆,要不采取其它類似的行動。因此我們不能冒風險,也就是按常理,該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說,我看啊,我們該挖好多年,但是我們辦不到啊。既然前途難卜,我建議這麽辦:我們事實上是馬上挖,或者盡快挖。在這之後,我們何不隻當是我們已經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隨後,如果有緊急情況,我們就把他給拖出來,趕緊送走他。是啊,依我看,這是最妥當的辦法。”

“這還有點道理,”我說,“假裝又不花什麽本錢,假裝什麽事也不費,要是用得著,哪怕要我假裝是用了一百五十年,我也沒說的。我已經插進手來了,所以一點兒也不覺得難受。那好吧,我現在趕快去把兩把長刃刀偷來。”

“弄三把來,”他說,“我們得把其中一把做成鋸子。”

“湯姆,我不知道這是否合規矩,也不知道是否犯忌,”我說,“那間熏肉用的屋子後麵的護牆板底下,剛剛好插著一截斷的鋸條呢。”

湯姆顯得既煩躁又灰心,說:“我的哈克,真夠可憐的,我要想教會你幹點事,還真是對牛彈琴白費口舌。快去弄三把刀來吧。”

好吧,既然我答應了他,我就照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