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引香
“終於把你給找到了!”
我長呼了一口氣,這種地方還真是難找。
好在這麽多年來,這裏基本上沒什麽變化,根據那些老人的描述來看,這裏應該就是案發現場無疑。
當然,我也不可能這般草率的肯定,畢竟這件事情已經過去這麽多年,保不齊,這些老人的記憶會出現什麽紕漏。
“還是太婆想的周到!”
我連忙從包裏將太婆早就準備好的羅盤給拿了出來,至於這裏是不是我要找的地方,一測便知。
羅盤這種東西,對於很多人來說都算的上是極為神秘的物件,從古到今曆經數千年的傳承,沒有人知道在它的身上到底傾注了多少先輩們的心血。
原本我也以為羅盤的作用就是用來勘探風水,尋風盜墓,可是直到今天從太婆的口裏我才了解到,羅盤的作用遠不止這些。
眾人都知道羅盤可堪風水、可堪住宅、可堪墓穴,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它同樣可堪天、可堪地、可堪人、可堪鬼氣甚至是說用它來窺探天機,也同樣可以做到。
至於當我問到怎麽用羅盤窺探天機時,太婆卻閉口不言,什麽也不肯告訴我。
反正今天我也用不到用它來窺探天機,太婆不願多說,我也就沒再追問,倒是能用羅盤勘探鬼氣這一點,太婆講的倒是很清楚,畢竟我所要用到的也就是它。
可堪鬼氣,我倒是覺得它更應該被叫做可勘死氣,更加的合適一點。
尤其是像我現在所站的這個地方,如果它真的是當年的凶殺現場,這裏肯定殘留了死者當年留下的怨氣。
我拿起羅盤,在四周隨意走動起來,逐漸的朝著胡同裏麵走去。
果然,我越是往裏走,羅盤越是高速的旋轉了起來,而且是在多個方位之間胡亂轉動,可見這裏的怨氣有多麽的深。
“好了,就是這裏了!”
我重新回到胡同口,在確定好具體方位之後,我隨意打量了一下周圍的環境。
這條胡同不深,大約也就二十來米的長度,而且還是一條死胡同,隻有一個方向可以進出。
胡同的周圍房子很少,看上去也不像是近幾年才破敗的,看它們搖搖欲墜的情形,倒有點幾十年沒人居住過的樣子。
不過我仔細一想,或許這樣才符合道理一點,如果當年這裏還住著人的話,哪姑娘又怎麽會這般輕易的慘死在這裏。
沒人住,對我來說算得上是一個好消息,這樣一來,我再招魂的時候,也就不用害怕被別人發現,被其他人打擾了。
確實,這裏的溫度給人的感覺要比其他地方低上好幾度,加上這種地方鬧鬼,也不是多麽的稀奇。
由於這裏陰氣過重的緣故,所以呆在這裏的時候,給人的感覺很不舒服。
不過,招魂還得繼續,我先是在胡同口的兩邊點了兩隻引魂香。
引魂香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吸引鬼魂而來,使它們能夠準確的來到你的身邊,而招魂說白了也就是引魂,兩者隻是叫法不一樣而已。
因此引魂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沒有它,這鬼即便是知道有人再叫她,恐怕也找不到具體的位置。
當然,這不是說明這鬼沒有長眼睛,隻是在招魂的過程中,為了確保不會招來其他的冤魂野鬼,通常會將自己所處的位置隱匿起來,行話裏叫做“蒙鬼眼”。
蒙住鬼眼之後,也隻有靠引魂香,鬼才能找到你所在的位置。
與一般香的製法不同,這引魂香完全是由槐木製成,槐木屬陰,易聚魂。
在點完引魂香之後,我開始了下一步的準備工作,蒙鬼眼。
蒙鬼眼基本上與引魂相似,隻是不同得是,引點香,蒙點燭。
首先,找準東南西北四個方位,同時在這四個點上,分別點燃一根蠟燭。
蠟燭的種類無所謂,隻要不是紅蠟就行,當然最好的選擇是白蠟。
當然隻憑四根蠟燭就像讓鬼發現不了自己,這顯然有些癡人說夢。
畢竟,鬼比人狡猾,再者說來,對它們而言蠟燭就是食物,如果隻是單純的點燃蠟燭的話,不光避不開鬼,反倒容易招惹來鬼。
因此,接下來我要做的就是把太婆留給我的符紙壓在這蠟燭底下,有了它們,這蒙鬼眼才算是真的完成。
這符紙起到作用就是障眼法的作用,使得路過這裏的鬼魂發現不了我。
而這四根蠟燭的意義就是給這些鬼魂一些好處,讓它們吃飽了趕緊走。
所以隻有這符與燭相互配合,才能真正堵住鬼的眼睛,當然我所知道的這一切,也都是太婆告訴我的,至於哪符上畫了什麽,我卻一點也看不懂。
蒙鬼眼過後,我開始坐在地上休息,現在距離十二點還有兩個多小時,我所能坐得也就是等待十二點的到來。
招魂的做法不難,先是在地上擺上一些貢品,表達出對鬼的敬意,再後來就是坐下來念上一段口訣,招魂的工作基本上就可以完成了。
這段口訣叫做招魂訣,是專門用來招魂用的,因此知道這口訣的人也很多。
至於為什麽能憑一段口訣就能招來鬼魂了,主要還是要看你在什麽地方找。
就比如對我而言,我既沒有這女鬼的生成八字,也不知道她叫什麽名字,也敢來招魂的原因就是我選擇的地點,是再她死去的地方。
太婆對我說過,像這種慘死之人他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他們死亡的地方,至於為什麽,太婆隻是說這是一輩一輩傳下來的,她也不知道具體原因。
不過她讓我放心,說這麽多年來,還沒聽說過有用這種招魂法招魂失敗。
等,或許是最漫長的一件事情。
尤其是再這種地方,時不時一陣陰風吹過,更是讓人覺得有幾分毛骨悚然。
由於這裏荒廢多年的緣故,陰氣早已蓋過了陽氣,所以越是接近後半夜,氣溫也變得越來越低,我不禁後悔出來的時候沒多帶上一件衣服。
兩個多小時的時間過得並不快,就在我感覺自己快要睡著的時候,時針才慢慢指向了12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