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謎中國名人

張仲景當過長沙太守嗎?

東漢末年(公元2世紀末期),中原大地,戰事連年,兵戈擾攘,天災頻仍,瘟疫四起,民不聊生。據《後漢書》載:漢靈帝建寧四年到中平二年(171~185年)之間,就流行過五次大疫。窮苦的百姓,隻要染上疾病,其死亡者,三分有二,而死於傷寒者(中醫指一切外感熱病,包括各種流行病)十居其七。真是一片“白骨露於野,千裏無雞鳴”的淒慘景象。對於瘟疫,當時的醫生“各承家技,終始順舊”,他們墨守成規,束手無策,而巫術迷信卻乘機盛行於世。

這時有一位青年人,感憤於統治者不關心人民的疾苦和士大夫們一心追逐榮華富貴,輕視醫術的局麵,“感往昔之淪喪,傷橫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訓,博采眾方”,拋棄仕途,發憤鑽研醫學理論,寫了中國醫學史上劃時代的臨症醫學巨著——《傷寒雜症論》,從而為祖國醫學的發展,為中華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貢獻。這位青年人,就是東漢時期的名醫張機(字仲景,約150—219年)。

《傷寒雜病論》首次創立了一整套包括理、法、方、藥在內的中醫辨證診治的臨症理論。據明代李濂《醫史》載:名醫華佗拜讀此書後,曾拍案叫絕:“此真活人書也!”1700年過去了,後代醫家至今仍在運用辨證診治的原則來診斷和醫治疾病。張仲景也因此被後人尊為“醫中之聖”。

然而,由於封建社會中輕視自然科學思想的影響和古代史家的疏忽,在正史中,如《後漢書》、《三國誌》等,竟找不到有關張仲景生平的隻字片語,更不用說為其立傳了。這樣就為後人研究張仲景的生平事跡,留下了一些懸而未解的“千古之謎”。例如,張仲景的故裏在何處?他是否出任過長沙太守?如此等等,都是學術史上長期沒有搞清楚的問題。

關於張仲景故裏,學術界一般認為是東漢南陽郡(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省北部一帶)。但是古代的南陽郡轄有36個縣,張氏故裏究係南陽郡何縣呢?曆來說法不一:一、南陽郡涅陽(今河南省南陽縣)。趙璞珊的《中國古代醫學》和俞慎初的《中國醫學簡史》都持這一觀點。二、南陽郡涅陽(今河南省鄧縣)。甄誌亞的《中國醫學史》(教材)、廖國玉的《張仲景故裏涅陽考》(《中醫雜誌》1982年第2期)都作如是觀。廖國玉認為,根據《水經注》、《明嘉靖南陽府誌》、《清乾隆鄧州誌》《康熙字典》等史料分析,古代的涅陽又謂鄧州,即今河南省南陽地區的鄧縣。涅陽在成名之後,一直屬鄧州所轄。1964年當地群眾在鄧縣穰東鎮曾挖出一個銅壺,上刻“涅陽”二字。因此,張氏故裏應為鄧縣穰東鎮。三、南陽郡蔡陽(即今湖北省棗陽縣)。範行準在《張仲景傳略》(載《中華醫史雜誌》1983年第3期)一文中持這一觀點。四、南陽郡棘陽(即今河南省新野縣東北)。尚啟東的《張仲景傳略考》(載《漸江中醫學院學報》]979年第6期)和杜雨茂的《關於張仲景生平一些問題的探討》(《陝西中醫學院學報》1982年第2期),都堅持這一論點。尚啟東認為,《隋書·經籍誌》引《湖廣舊誌》說:“張機字仲景,南陽棘陽人”。清代《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醫學名流列傳》引《密陽府誌》記載相同。另外,《太平禦覽·何顒別傳》記:“同郡張仲景總角造頤”。何顒為南陽郡襄鄉人(今湖北省棗陽縣東北),何氏與張氏同一郡而不同一縣,且“總角”為10歲左右幼童未冠之稱。古時交通不便,孩兒不能遠行,可見兩人相隔一定不遠。據考:東漢時襄鄉、棘陽二縣是接壤的。因此,張仲景為棘陽人是可信的。

關於張仲景是否當過長沙太守,學者們的觀點不同,有肯定論和否定論兩種。

肯定論:如廖國玉在《張仲景官居長沙太守的三項根據》(《中醫雜誌》1982年第4期)中認為:張氏任長沙太守是曆史的事實。理由是:首先在曆代醫籍中有明確記載。北宋仁宗嘉祐年間,林仁等奉詔校正醫書,在序言中引了唐《名醫錄》的論述,認為張氏“宮至長沙太守”。此序是向皇帝寫的奏章,因此是可信的。其次地方誌史料中也有記載。如明崇禎《長沙府誌》,清康熙《長沙府誌》以及明清時期的《南陽府誌》、《鄧州誌》中,都有張仲景守長沙的記載。最後,1981年1真月,在南陽醫聖祠發現了據說是晉代的石碑,上刻“漢長沙太守醫聖張仲景墓”等字。

否定論:如裘沛然在《張仲景守長沙說的商討》(《新中醫》1984年第11期)一文中認為:張仲景守長沙是出於後人的偽托。理由是:一、所謂發現的晉代古石碑,據考證,碑為東晉古物之說難以成立。尊仲景為醫聖之稱,最早未早於宋代,這一尊稱直到清代才為眾口所歸。晉代仲景何來醫聖之稱?可見立此碑的年代最早不越宋元,可能還要晚些。二、根據史料分析,東漢年間曆屆長沙太守中並無仲景之名,且從時間上看來也不可能由仲景任職。三、晉唐醫籍,如王叔和之《脈經》、皇甫謐之《甲乙經》等等,都離仲景不遠,但都未提其守長沙之事。四、仲景在其所述《自序》中,對仕官的鄙視和淡漠表現得非常清楚,當然就談不上當太守了。

陳壽“索米”、真乎?偽乎?

關於陳壽“索米”一說,是由《晉書。陳壽傳》的記載而引起的。據《晉書·陳壽傳)載:“或雲丁儀、丁廙有盛名於魏,壽謂其子雲:‘可覓千斛米見與,當為尊公作佳傳’。丁不與之,竟不為立傳。……議者以此少之。”

陳壽,晉人,《三國誌》之作者也。而丁儀、丁虞的父親丁衝,和曹操是好朋友。正當漢獻帝被李催、郭汜的內亂搞得走投無路之時,丁衝給曹操寫信說:“足下平生常喟然有匡佐之誌,此其時也廠曹操得信後,當即帶兵將獻帝迎到許昌,從而造成了他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局麵。曹操以此想報答丁衝,不料丁衝卻“醉爛腸,死”了。於是曹操便格外器重丁儀、丁虞兩兄弟。可見丁家父子是有資格在《魏書》中書上一筆的。隻因他們不肯給陳壽“千斛米”的讚助,陳壽才不為立傳.隻在建安七子傳的末尾用“亦有文采”一筆帶過。

唐宋以來的學者,對這一記載有相信的,有懷疑的,也有否定的.

唐代的劉允濟、劉知幾,宋代的陳振孫皆信其有。劉知幾《史通·曲筆》雲:“班固受金而始書,陳壽借米而立傳,此又記言之奸賊,載筆之凶人。”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三國誌》中說:“乞米作佳傳……難乎免物議矣。”《曆史研究》1990年第4期發表的方侍銘先生的《曹操與“白波賊”對東漢政權的爭奪》一文中,重新肯定了陳壽索米之說。該文說,王沈站在曹丕方麵,他所編撰的《魏書》對丁儀、丁廙虞兄弟“當然不可能反映真實情況,陳壽所說的‘為尊公作佳傳’,應該即是針對王沈《魏書》而發的。”按“佳傳”的反麵應是“醜傳”。因此,陳壽向二丁之子索米的條件是將王沈《魏書》中丁儀、丁廙的“醜傳”改為“佳傳”。由於索米不遂,陳壽《三國誌》的《魏誌》不但不為丁氏兄弟作“佳傳”,而且對其父丁衝的功績也一筆抹殺。此論的證據有以下兩條:(1)袁宏《後漢紀》卷二八載:“侍中楊琦、黃門侍郎丁衝、鍾繇、尚書左丞魯充、尚書郎韓斌與(李)催將楊奉、軍吏楊帛謀殺催,會催以他事誅帛,奉將所領歸汜。”而陳壽《三國誌·魏書·董卓傳》載:“(李)催將楊奉與催軍吏宋果等謀殺催,事泄,遂將兵叛催。催眾叛,稍衰弱。”這兩條史料述同一事件,但在《董卓傳》中,陳壽“為了回避丁衝,將‘侍中丁衝’等人與楊奉謀殺李催的行動完全刪除”。(2)袁宏《後漢記》卷二九載:“封衛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侍中下衝、種輯、尚書仆射鍾繇、尚書郭浦、禦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劉艾、左馮翊韓斌、東郡太守楊眾、議郎羅邵、伏德、趙蕤為列侯,賞有功也。”這條材料“全不見於《三國誌》,由於丁衝被封為列侯,是‘賞有功’,即為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所建立的功績,也同樣被抹殺”。

王應麟《困學紀聞》、晁公武《郡齋讀書誌》對“陳壽索米”一說提出了懷疑的觀點。

而清學者朱彝尊首先提出了否定意見。他在《曝書亭集》卷五九《陳壽論》中說:“壽於魏文士,惟為王粲、衛凱五人等立傳,粲取其興造製度,凱取其多識典故,若徐幹、陳琳、阮頊、應碭、劉禎,儀於《粲傳》附書,彼丁儀、丁廙,何獨當立傳乎?造此謗者,亦未明壽作史之大凡矣。”杭楊駿在《道古堂文集》卷二二,《論丁儀丁廙》文中認為,丁儀、丁廙是曹植的羽翼,極力助曹植爭奪太子地位,“是奪嫡之罪議、因為大,與吳之全寄、吳安、孫奇、楊竺等皆在不赦。而儀與癘又恃寵而害賢,毛蚧、徐奕、何夔、桓階之流,當世所謂鯁臣碩輔,恥為阿屈儀等,化青蠅而成錦貝,莫不交構其惡,疏斥之而後快。然則之二人者。蓋巧言令色孔壬之尤者也。史安得立傳?”又說王沈、魚豢、張騭皆無求於丁氏,而王沈《魏書》、魚豢《魏略》、張騭《文士傳》皆揭二丁之短,陳壽卻有為二丁諱短之處,如“毛玠,儀所讒也,階出見黔麵,其妻子沒為官奴婢者,曰‘使天不兩者蓋此也。’壽不屬之儀,而第曰‘後有白玠者,’白者誰也?非儀則廙也。壽蓋為之諱也。”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卷三九,《陳壽史皆實錄》文中也說丁儀、丁虞有意陷害毛玠、徐奕、何羲、桓階等“鯁臣碩輔”,因而二丁“蓋巧佞之尤,安得立佳傳?”潘眉在《三國誌考證》卷五中也說:“丁儀、丁廙‘黨於陳思王(曹植),冀搖塚嗣,啟釁骨肉……斯實魏朝罪人,不得立傳明矣。”在20世紀20年代,四川學者劉鹹忻曾著《三國誌知意》,對此也有評論。文中說:“按諸家說甚明,惟傳(《晉書·陳壽傳》)雲或曰,本是疑詞。而二丁不當立傳,又非以其奸。史不以立傳為褒,唐以前人猶知之。史之所書,本非限於忠正,杭潘之說欲極其反論成支謬,乃劉知幾所謂畫蛇添足者,且二丁善植,見惡於丕,王沈、魚豢之所書,乃是丕黨之言,何足為信……承祚(陳壽)止言為植羽翼,本非貶詞。……二丁本不可立傳,朱氏之言已足矣……”60年代初,繆鉞先生在《三國誌選》前言中對上述問題作了闡述,並在注釋中轉錄了陶懋炳《陳壽曲筆說辨誣》的補充論述:“《陳思王植傳》明載:‘文帝即王位,誅丁儀、丁癘,並其男口。’……如據此記載,丁儀之子不存,陳壽米將誰求?索米之說,不攻自倒。”

上述可見,陳壽索米之說,無淪是肯定還是否定的,都沒有過硬的文獻依據。故至今不能肯定其有,也不能肯定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