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哀江南賦》讀感
古今讀《哀江南賦》者眾矣,莫不為其所感,而所感之情,則有淺深之異焉。其所感較深者,其所通解亦必較多。蘭成作賦,用古典以述今事。古事今情,雖不同物,若於異中求同,同中見異,融會異同,混合古今,別造一同異俱冥,今古合流之幻覺,斯實文章之絕詣,而作者之能事也。自來解釋《哀江南賦》者,雖於古典極多詮說,時事亦有所征引。然關於子山作賦之直接動機及篇中結語特所致意之點,止限於詮說古典,舉其詞語之所從出,而於當日之實事,即子山所用之“今典”,似猶有未能引證者。故茲篇僅就此二事論證,其他則不並及雲。
其一。
解釋詞句,征引故實,必有時代限斷。然時代劃分,於古典甚易,於“今典”則難。蓋所謂“今典”者,即作者當日之時事也。故須考知此事發生必在作此文之前,始可引之,以為解釋。否則雖似相合,而實不可能。此一難也。此事發生雖在作文以前,又須推得作者有聞見之可能。否則其時即
已有此事,而作者無從取之以入其文。此二難也。質言之,解釋《哀江南賦》之“今典”,先須考定此賦作成之年月。又須推得周陳通好,使命往來,南朝之文章,北使之言語,子山實有聞見之可能,因取之入文,以發其哀感。請依次論之。
《周書》四一《庾信傳·哀江南賦序》雲:
中興道銷,窮於甲戌。
又雲:
天道周星,物極不反。
賦雲:
況複零落將盡,靈光巋然。日窮於紀,歲將複始。
逼切危慮,端憂暮齒。踐長樂之神皋,望宣平之貴裏。
寅恪案,西魏之取江陵在梁元帝承聖三年甲戌,即西魏恭帝元年。歲星一周,為周武帝天和元年丙戌,即陳文帝天嘉七年,是歲子山年五十三,雖或可雲暮齒,然是年王褒未卒,子山入關與石泉齊名,苟子淵健在,必不宜有“靈光巋然”之語,明矣。若歲星再周,則為周武帝宣政元年戊戌,即陳宣帝太建十年。是年子山已由洛州刺史,征還長安,為司宗中大夫,年已六十五歲,即符暮齒之語。且其時王褒已逝,靈光獨存。任職司宗,身在長安,亦與踐望長樂宣平等句尤合。又據其“日窮於紀,歲將複始”之語,則《哀江南賦》作成之時,其在周武帝宣政元年十二月乎(是時周武帝已崩。宣帝即位,尚未改元)?
此賦作成之年月既考定,則時事之在此斷限以前,論其性質,苟為子山所得聞見者,固可征引以解釋此賦也。
自陳毛喜進陳、周和好之策,南北使命屢通。其事之見載於陳、周書及南北史諸紀傳者甚眾,不須備引。茲僅錄《陳書》二九《毛喜傳》(《南史》六八《毛喜傳》,《通鑒》一六八陳文帝天嘉元年條略同)一條,以見陳、周通好之原起於下:
及江陵陷,喜及高宗俱遷關右。世祖即位,喜自周還,進和好之策。朝廷乃遣周弘正等通聘。及高宗反國,喜於郢州奉迎。又遣喜入關,以家屬為請。周塚宰宇文護執喜手曰:能結二國之好者,卿也。仍迎柳皇後及後主還。天嘉三年至京師。
陳、周既通好,流寓之士各許還國。子山本欲南歸,而陳朝又以子山為請。《周書》四一《庾信傳》(《北史》八三《文苑傳》《庾信傳》同)雲:
時陳氏與朝廷通好,南北流寓之士,各許還其舊國。陳氏乃請王褒及信等十數人。高祖惟放王克、殷不害等,信及褒並留而不遣。
《陳書》三二《孝行傳》《殷不害傳》略雲:
與王褒、庾信俱入長安。太建七年,自周還朝。
倪魯玉注《北史·庾信傳》據此雲:
是陳氏請褒及信在太建七年,周武帝之建德四年也。
寅恪案,《周書》五《高祖紀》上雲:
[保定元年]六月乙酉,遣治禦正殷不害等使於陳。
此殷不害與《陳書·孝行傳》及《南史·孝義傳》之殷不害當是一人。考周武帝保定元年即陳文帝天嘉二年,尚在周武帝建德四年即陳宣帝太建七年之前十四年。《周書·北史》本紀等所載之年月,雖顯與《陳書》《南史·殷不害傳》不合,然殷不害之為周武帝所遣還,則無可疑也。
又王克事附見《南史》二三《王彧傳》,不載其自周還陳始末及年月。惟《陳書》一九《沈炯傳》雲:
少日,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紹泰二年至都,除司農卿。
寅恪案,梁敬帝紹泰二年,即西魏恭帝三年。下距周武帝建德四年,更早十九年,則非在周武帝之世明矣。史傳之文先後參錯,雖不易確定,然可借是推知二十年間陳、周通好,沈炯、王克、殷不害之徒,先後許歸舊國。惟子山與子淵數輩為周朝曆世君主所不遣放,亦不僅武帝一人欲羈留之也。今史文雖有差異,然於此可不置論。所應注意者,即此二十年間流寓關中之南士,屢有東歸之事,而子山則屢失此機緣。不但其思歸失望,哀怨因以益甚。其前後所以圖歸不成之經過,亦不覺形之言語,以著其憤慨。若非深悉其內容委曲者,《哀江南賦》哀怨之詞,尚有不能通解者矣。又子山圖歸舊國之心既切,則陳使之來,周使之返,苟蒙允許,必殷勤訪詢。南朝之消息,江左之文章,固可以因緣聞見也。《北史》八三《文苑傳》《王褒傳》雲:
初,褒與梁處士汝南周弘讓相善。及讓兄弘正自陳來聘,[武]帝許褒等通親知音問,褒贈弘讓詩並書焉。。
史所謂“褒等”自指子山之流。今《庾子山集》四如《別周尚書弘正》《送別周尚書弘正》二首,《重別周尚書》二首等詩,俱可據以證知也。
複次,當時使者往來,其應對言辭,皆有紀錄。以供返命後留呈參考。如後來趙宋時奉使遼金者,所著行程語錄之比。今《宋書》四六、《南史》三二《張暢傳》,《魏書》五三、《北史》三三《李孝伯傳》,所載暢與孝伯彭城問答之語,即依據此類語錄撰成者也。子山既在關中,位望通顯,朝貴複多所交親,此類使臣語錄,其關切己身者,自必直接或間接得以聞見。然則當日使臣傳布之江左篇章及其將命應對之語錄,苟在《哀江南賦》作成以前者,固可據之以為賦中詞句之印證,實於事理無所不合也。
其二。
《陳書》一九《沈炯傳》略雲:
少日,便與王克等並獲東歸。紹泰二年至都,除司農卿。文帝又重其才用,欲寵貴之。會王琳入寇大雷,留異擁據東境。帝欲使炯因是立功,乃解中丞,加明威將軍,遣還鄉裏,收合徒眾。以疾卒於吳中,時年五十九。
《陳書》三《世祖紀》雲:
[陳武帝永定三年]十一月乙卯,王琳寇大雷,詔遣太尉侯瑱、司空侯安都、儀同徐度率眾以禦之。
[陳文帝天嘉二年十二月]先是,縉州刺史留異應於王琳等反。丙戌,詔司空侯安都率眾討之。
據此,沈初明卒年當在陳武帝永定三年,即周明帝武成元年。初明以梁敬帝紹泰二年即西魏恭帝三年由長安還建康。其南歸僅四歲,即逝世也。檢《藝文類聚》二七及七九俱載有初明所製《歸魂賦》。其序雲:“餘自長安反,乃作《歸魂賦》。”是知《歸魂賦》作成之年必在紹泰二年 梁尚未禪陳之時,即或稍後,亦不能逾永定三年之時限,則不待言也。今觀《歸魂賦》,其體製結構固與《哀江南賦》相類,其內容次第亦少差異。至其詞句如“而大盜之移國”“斬蚩尤之旗”“去莫敖之所縊”“但望鬥而觀牛”等,則更符同矣。頗疑南北通使,江左文章本可以流傳關右,何況初明失喜南歸之作,尤為子山思歸北客所亟欲一觀者耶?子山殆因緣機會,得見初明此賦。其作《哀江南賦》之直接動機,實在於是。注《哀江南賦》者,以《楚辭·招魂》之“魂兮歸來哀江南”一語,以釋其命名之旨。雖能舉其遣詞之所本,尚未盡其用意之相關。是知古典矣,猶未知“今典”也。故讀子山之《哀江南賦》者,不可不並讀初明之《歸魂賦》。深惜前人未嚐論及,遂表而出之,以為讀《哀江南賦》者進一解焉。
又《周書》《北史·庾信傳》並雲:
信雖位望通顯,常有鄉關之思。乃作《哀江南賦》,以致其意雲。
是其賦末結語尤為其意旨所在。“豈知霸陵夜獵,猶是故時將軍。鹹陽布衣,非獨思歸王子。”二句,非僅用李將軍楚王子之古典也,亦用當時之“今典”焉。倪注釋將軍句雲:“謂己猶是故左衛將軍也。”是誠能知“今典”矣。而釋王子句,乃泛以梁國子孫之客長安者為說,是猶未達一間也。檢《北史》七十《杜杲傳》略雲:
初,陳文帝弟安成王頊為質於梁,及江陵平,頊隨例遷長安。陳人請之,周文帝許而未遣。至是,[武]帝欲歸之,命杲使焉。陳文帝大悅,即遣使報聘,並賂黔中數州地,仍請畫界分疆,永敦鄰好。以杲奉使稱旨,進授都督,行小禦伯,更往分界。陳於是歸魯山郡。[武]帝乃拜瑱柱國大將軍,詔杲送之還國。陳文帝謂杲曰:家弟今蒙禮遣,實是周朝之惠。然不還魯山,亦恐未能及此。杲答曰:安成之在關中,乃鹹陽一布衣耳。然是陳之介弟,其價豈止一城?建德初,授司城中大夫,仍使於陳。[陳]宣帝謂杲曰:長湖公軍人等雖築館處之,然恐不能無北風之戀。王褒、庾信之徒既羈旅關中,亦當有南枝之思耳。杲揣陳宣意,欲以元定軍將士易王褒等,乃答之曰:長湖總戎失律,臨難苟免,既不死節,安用此為?且猶牛之一毛,何能損益。本朝之議,初未及此。陳宣帝乃止。
寅恪案,《哀江南賦》致意之點,實在於此。杜杲使陳語錄,必為子山直接或間接所知見。若取此當時之“今典”,以解釋“王子”之句,則尤深切有味,哀感動人。並可見子山作賦,非徒泛用古典,約略比擬。必更有實事實語,可資印證者在,惜後人之不能盡知耳。然則《哀江南賦》豈易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