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最先發明的工具究竟是石器還是木器?
人類曆史的第—:時期到底是石器時代還是木器時代,人類最先發明石器還是最先發明木器,這是近年來史學界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這一問題的解決,不僅涉及人類的年齡與故鄉,而且涉及石器在早期人類社會中的地位與作用,同時也將引起原始社會分期的重大變化。 .
盡管近年來先木器論已經屢有論著,但迄今為止先石器論依然居於統治地位。先石器論者認為:1.“為了把木棒削尖……必須使用石器”。因此,石器必然是先發明的,先木器論不能成立。2.早期人類社會最具決定意義的工具是石器。因此,“木器時代沒有過,也不可能有”(麥特倫編《世界原始社會史》第59~ 62頁),或者說“木器時代過去從未有過”(《人類曆史上究竟有沒有木器時代》,刊《史前研究》1984年第3期)。3.古猿是通過石器的發明而轉化為人的。因此,人類最先發明的工具是石器而不是木器。
製造木器“必須使用石器”嗎?20世紀前期,世界上還有一些落後部族,他們那裏根本沒有石器,甚至在他們活動的廣大地區,根本沒有石塊,當然不知石器為何物。可是,他們點穴下種與挖塊根的木棒卻相當尖銳,狩獵的長矛相當鋒利。美洲南部的查科印第安人就是這樣。至於他們是如何把木棒弄尖、把木矛弄利的,不得而知,但起碼不是用石器把木矛削尖的。很有可能是像20世紀中期居於大洋洲南部的辟傑達特加拉人那樣,是用鋒利的天然石片把樹木砍斷的。除此之外,長期使用木器而無石器的民族還有老撾的卡族,以及中國雲南省金平縣的苦聰人(未輸入鐵器之前)等。
早期人類社會最具決定意義的工具是石器嗎?恐非如此。眾所周知,早期人類社會所賴以生存的生產門路是采集與狩獵。以采集而論,無論是打野果、挖塊根、采食嫩葉與幼芽,都以使用木棒、木矛為宜;使用石器(刮削器、砍砸器等)絕對不能解決問題。難怪現存的落後部族沒有使用石器采集的,而卻一律使用木棒、木矛。至於蘇聯專家們所說的“萬能工具”——兩千克左右的扁桃形石斧,說它們既可采集,也可狩獵,既是工具,也是武器,這簡直是天方夜譚。如果用它打野果、嫩葉或幼芽,那隻能是十打九空,徒勞無益;如果用它在野草叢中挖塊根,即使磨得滿手血泡,也難奏效;如果用它對抗或狩獵猛獸——獅子、虎、豹……那簡直等於送死。反之,如果使用木棒、木矛,則完全可以解決問題,就連猿類亦知用木棒驅打獅象,何況人乎?顯然,采集與狩獵經濟的本身,決定了早期人類社會最具決定意義的工具隻能是木器而不是石器,先木器論是有道理的,民族學資料足證如此。
占猿是通過石器的發明而轉化為人的嗎?這也是需要研究的。
盡管傳統觀念認為,古猿是通過製造石器轉化為人的,但曆史實際恐非如此。因為,直至今日,世界上所發掘的確定為打製石器的最古資料,隻有250萬年左右,超過300萬年的根本沒有。可是,古人類學家根據功能鑒別分析法與化石形態的研究,確定為人類的化石資料卻超過至今300萬年與400萬年者頗多,甚至還有超過500萬年的(詳見拙文《論木器時代之存在》,刊《陝西師大學報》 1985年第1期),而這些人類化石均無石器伴存。可見,石器發明前人類已形成,古猿通過製造石器轉化為人之說不能成立。
既然早在300萬年製造石器之前人類早已形成,那麽,形成人類的動因就隻能是木器的製造。當古猿在樹上生活時,它們跳上跳下,吊**臂行,追逐遊戲,折斷樹枝、構木為巢,所要接觸的總是樹木。因此,稱其為“攀樹的猿群”是對的。當古猿下樹之後,首先需要像現代猿類那樣拿起樹棒對抗猛獸(獅、虎、熊、豹等),挖掘塊根求得生存。因此,稱此時的古猿為“使用棍棒的猿群”而不稱其為使用石塊的猿群也是對的。既然現代類人猿知道“用棍棒驅趕獅子”、“痛打大象”(詳見珍妮·古多爾《黑猩猩在召喚》);知道折斷樹枝,捋掉葉芽,析去枝權,釣吃白蟻(同上書);知道把兩根短木棒的一端啃尖,中間套上一段空心管子,接成長木棒撥取食物;知道用天然石塊砸吃堅果、敲骨吸髓(臘瑪古猿早如此),那麽,當使用和改造天然木棒的古猿發展到轉變為人的質變時刻,通過使用天然石片砍製木棒、木矛從而轉化為人是合乎邏輯的。反之,如果說古猿下樹之後就“以石擊石”製造石器,則是不合乎邏輯的。因為,古猿下樹之後接觸石塊,了解石塊,熟悉石塊的性質,知道石塊是可以相互擊碎並能製成一定形狀當做工具,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最後,如果再由經典作家的論述來看,結論也是相同的。恩格斯曾把蒙昧時代低級階段稱為“人類的童年時代”或“人類的幼年時代”。可是在這一時代,他並無提出石器的發明或製造,而是直到蒙昧時代中級階段才提出了早期石器。在《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中,恩格斯又說:“在人用手把第一塊石頭做成刀子以前,可能已經經過很長很長的一段時間,和這段時間相比,我們所知道的曆史時間就顯得微不足道了。”顯然,恩格斯早已認為,石器發明前人類已形成。那麽,石器發明前的人類到底用的是什麽工具或武器呢?恩格斯在《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明確指出:“最初的武器是棍棒與戈矛。”(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2頁)馬克思在談到原始社會工具發明的順序時也說:“由木棒這種最初的武器進到具有石尖的矛,最後進到弓和箭;由石刀和石鑿進到石斧和石槌。”(《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
總之,經典作家認為,石器發明前人類早形成。那時,人類發明與使用的工具是木棒或棍棒。木器發明在前,石器發明在後。
綜上所述,人類形成於石器發明之前,人類是通過木器的製造而形成的,人類曆史開始於木棒、木矛的發明。長期以來人們形成的舊觀念:人類是通過石器的製造而形成的;石器的發明在前,木器的發明在後,應當予以糾正。盡管如此,但迄今為止,先木器論畢竟缺乏考古資料作證(木器易於腐爛,難於取證),又未獲得公認,仍須再加探索。
(任鳳閣 汪聖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