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嬌娘能回春,將軍請上榻

第37章 母子互撕

眼下羅進的案子雖已然了結,可衙門過程序還尚需時日,因此並未當下就做出判決。

羅進滿心滿眼地隻想著必須得抓住這個最後的機會,好生在典史麵前邀功,他才又被放出去的可能。

於是,當典史舊案重提,羅進趕忙跪在堂中,想也不想便打算將李萬菊賣了以求自保。

典史這會兒隻當他恰好是個知曉內情的證人,便開始發問。

“那你來說說,對於此案,你都知道些什麽?”

羅進低著頭,也沒有看一眼狼狽的李萬菊,沉聲道:“回大人的話,我繼父,的確是被我娘給毒死的。”

李萬菊趴在地上,方才挨板子之時咬破的嘴這會兒還在往外淌著血沫子,聽得羅進這般說,隻恨自己不能衝上去捂住他的嘴。

“你......你個......不、不孝子!”

那典史方才聽得羅進說什麽「繼父」「母親」,還有些雲裏霧裏的,全然搞不清楚這裏頭的關係。

當李萬菊一開口,他這才知曉這羅進竟是在出堂指認自己的親生母親。

這一家子人,可是壞到一窩去了!

羅進聽得李萬菊在後頭咒罵自己,鐵了心不去理會,繼續道:“繼父有肺癆,常年都要去鋪子裏抓藥吃,我娘便每次煎藥都會往藥罐子裏添一些雄黃,還同我說,如此日積月累一點點地放,到時候便查不出來了。”

李萬菊這會兒已經緩過了一口氣來,雖還是直不起身,可好歹能斷斷續續地說完整的句子了。

她嘴角吐著血沫,看羅進就像是看仇人一般:“你倒是將自己摘得幹淨,那你自己去買的那麽多次藥,難不成是我逼著你去的?那病癆鬼雖說中了慢毒,若不是你最後將他推下水去,又怎麽會死那麽早?”

李萬菊說著,那陰惻惻的眼睛便看向了木清歡,“你這死丫頭自以為聰明,還不知道,將你推入河裏的就是他吧?”

“且慢!且慢!”

李萬菊這一番話信息量實在太大,典史坐在上首,皺著眉頭開始唰唰地翻著手中的冊子,果然見上頭有十好幾行都是羅進的名字。

“這是怎麽一回事啊?”

他這會兒隻覺得滿腦子都是漿糊。

——不是說人證嗎?怎的如今聽著,倒好似這二人原本應當是同夥,可如今卻開始互撕起來了一樣?!

自羅進上堂後便一直都沒做聲的木清歡這會兒已經悄然後退了幾步,將這個「大舞台」留給了他們母子,任由這事態愈演愈烈,一件件的事在他們互相揭老底的過程中都被牽扯了出來。

典史看了好大一出戲,心中已有了成算。可想到去歲的這個案子,卻又覺得有些難辦了起來。

這年頭,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可若是合謀作案,卻隻死了一人,最終都隻會推一人出來頂罪,其餘的從犯判個流放算是頂天了。

可這母子二人狗咬狗,雙方都急紅了眼,究竟誰才是出謀劃策的那個,如今卻委實不好判斷了啊......

正當這典史有些為難之時,一個衙役突然從外頭小跑進了堂中,站在下方道:“大人,外頭來了個人,說是......前來狀告李氏的。”

“哦?那就帶上堂來。”

典史擺了擺手後,那衙役快速退下。

木清歡心中納悶不已,回頭一看,才發現竟是一夜沒見著人影的楚念旬從外頭走了進來,身邊還跟著一個手拄拐棍,衣衫襤褸的老婦人。

那老婦人滿麵滄桑之色,身上的衣裳已不知打了多少次補丁,手腳都髒得很,一看便是個常年行乞之人。

她顫巍巍地走到堂中,正準備對著典史跪下,可看見邊上的李萬菊後,瞬間腳下一拐便直接撲了上去。

“你這個毒婦!還我兒的命來!”

這人突然發作,將堂上所有人都嚇了一跳,典史更是氣得夠嗆。

“快快將她拉開!”

木清歡趁著楚念旬走到自己身邊之時,小聲問道:“這是何人?怎的好像......不是河丘村的人?”

楚念旬點了點頭,“嗯......你往下聽便是了。”

那老婦人被拉開後,撲通一下就跪在了堂上,對著上手的縣官哭道:“大人,這歹毒的婦人害了我兒的命,又卷走了家中銀錢不知所蹤,大人可要為老身做主啊!”

木清歡聽了一耳朵,多少猜出了這人的身份——她怕不是李萬菊原先的婆婆。

“阿奶?”

羅進一開始並未認出眼前之人,可當那熟悉的聲音響起時,他頓時瞪大了眼睛。

若說方才他在堂上還有那麽一半是在做戲,如今聽到這話後,麵上那又驚又怒的表情卻真得不能再真了。

“原來阿爹竟是你害死的?!”

那人畢竟是羅進的親生父親,因此李萬菊下手之時,許是有意避開了他,因此羅進到此時還半點都不知。

如今故人突然出現在跟前,將往事重新剖開,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一切。

那老婦跪在地上,從背後破爛的背囊中顫顫巍巍地取出了一件帶血的衣裳,“大人,若不是這位壯士出手相幫,還助老身尋到了我兒的屍首,我竟不知那毒婦竟這般狠心!”

她一邊說著一邊展開了那件帶血的衣裳。

左邊的胸口處,一個似是被什麽尖銳物貫穿的洞赫然在目。

木清歡眯著眼看向那件衣裳,突然就上前幾步,從李萬菊的頭上拔下那根舊銀簪。

這銀簪的尾部有個團花紋,可卻帶著個銳利的尖頭。

木清歡將那銀簪在衣裳的破洞上比劃了一下,發現那尖頭竟正好能穿過去。

那老婦顯然一眼就認出了這銀簪,對著典史哭道:“大人,這銀簪還是我婆婆當年留給我的,兒子新婚的頭一日,老身便贈給了新媳婦。沒成想,最後奪去我兒性命的,竟也是這個銀簪!今日若是不能叫這毒婦償命,天理不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