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獎誰呢
話說四個人去森林,甲發現了一隻兔子,乙打死了這隻兔子,丙揀回了這隻兔子,丁主動將兔子變成了“烤全兔”。於是照理說,四個人都很滿足了,可偏有好事者願拿出大筆獎金獎賞四人中的貢獻最大者。這就麻煩了,四個人在一起,分一大筆錢,不打起來才有鬼呢!所以,我們就做件好事,先討論討論再悄悄地把獎金給那個最應獎賞的人吧。
如果這四個人是IT業者,那麽第四個人無疑是最棒的,將兔奔Ⅲ、兔奔Ⅳ包裝成自己的“知禧電腦”大餐,取其精華,棄其糟粕,該獎!如果這四個人是民國初年的文學者,那麽第三個人得獎是當之無愧的,正如第一個敢吃螃蟹的人,他能那麽明目張膽地將想做的事做完(即將想說的話說出來),對那個時代的衝擊作用不可低估。如果這四個人是保衛國家的戰士,那麽乙戰士真該榮獲二等功了,將一隻活蹦亂跳的兔子擊斃,以供他人捉回,研究,不僅保護了人民的生命安全,還再次讓我們知道一切敵人都是紙老虎。
是的,這一切都該獎,但麵對當今社會,麵對這個風起雲湧的信息社會,麵對這個時不我予的社會,第一個人是我們所需要的,我們必須用重金留下這麽一位創新者。我們還是先想想甲的艱難曆程吧。
從他踏進這片林子,他就得如兔子一般靈活,鹿一般機敏,有老虎一般的魄力,豹子一般的身手,尋找獵物,發現獵物,跟蹤獵物,甚至呼喚獵手做好準備。但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卻沒聽說過林子大了什麽兔子都有呀!所以兔子的難找可見一斑。
於是甲繼續走他的路,一麵要耐住性子,忍受寂寞。因為那乙、丙、丁早就退居二線,以逸待勞了。想當初愛迪生實驗了幾千種材料才發現鎢為燈絲的最佳材料,那麽,想必甲也得看過上千隻鳥後,才發現他的兔子吧。第二種考驗是獨辟蹊徑,無畏險苦,來林子裏的人,自然不少,那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隻是林子不是人造公園,那兔子也不是吃素的,笨得往人多的地方鑽,那麽肩負各種大任的甲,也必須往荊棘叢生的地方走。而林子裏那麽多荊棘叢生的地方,做錯了選擇就要迷途難返了,正如居裏夫人當初如果選擇的研究對象不是鐳而是什麽碳(C)、氫(H)、氧(O)一類的東西,恐怕要大失所望了。還有一點值得說的是,荊棘叢中除了兔子,豺狼虎豹恐怕也不少的吧!第三種考驗是機不可失,當機立斷。假設甲走著走著,突然看見了兩隻兔子(運氣挺棒的),一隻往西邊跑,一隻往東邊跑,追哪一隻?犯難了吧!多發半分鍾的愣,恐怕兔子就跑得連影都沒了。但要萬一不假思索地,跑向一隻老弱病殘兔,恐怕那三人,也會極度不滿意的。這隻兔子畢竟是四人的午餐呀!最重要的一點考驗,不得不說,便是能夠將成果讓眾人分享。在捉到兔子時,拎著兔子的兩隻耳朵,便開始著魔了。“我既然能捉到它,就能宰了它,還能烤了它,最後吃了它。”邊想邊舔自己的嘴唇,似乎已飽餐了一頓,說時遲,那時快,兔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跑了!跑了?什麽都沒了!所以,我們是需要肯將自己的發現與大家分享的甲。想當初,如果諾貝爾抱著炸藥自娛自樂,那麽後果不可想見了。
甲還經過了無數無數的,我們難以想象的考驗,在他精疲力竭時,除了讓他飽餐一頓兔肉,用物資給他以獎勵,讓他繼續尋找兔子,才是重要的呀!
所以我,鄭重地代表全體評委,將獎金,鄭重地頒給困倦的甲,望甲能振作精神,尋找更多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