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命運之子天才(13)
第429章 命運之子天才 13
正在她還在回憶逆淵是誰的時候逆淵本人已經走了進來。
“你就是無央的唯一弟子?”
夏天萌抬頭,看見逆光而來一襲妖冶紅裙嫵媚妖嬈的男子時立馬想起他的身份了,原文裏讓原主被虐的起因,也是後期和男主鬥的死去活來的大bss!
不由扶額,不愧是女主光環,遇見反派大bss的事情都能遇見!
逆淵見夏天萌隻是看著自己不出聲,忍不住微微挑眉:“怎得,看本皇姿色不凡,難不成動了心?”
“自戀狂!”小黃雞對著夏天萌吐槽,看不慣逆淵這種孔雀開屏的態度!對著主人拋媚眼也沒用!主人才不會對著他這樣的人妖動心呢!
夏天萌則自動忽略小黃雞的吐槽,淡淡道:“不知魔皇抓我來有何事?”她總不能直接一副自己已經知道自己是天生鼎爐體質了吧!
逆淵將她上下打量一番,見她即使落魄至斯也依舊自帶一股出塵仙氣,忍不住冷笑一聲:“果然一副自傲的模樣,讓本皇看著就討厭。本皇留你下來自然是用來做鼎爐的,不然還能是留你做客嗎!”
夏天萌心中忖度,原文裏逆淵何其霸道猖狂,又十分厭惡修仙著的做派,現在麵對自己這樣無聲挑釁居然沒有直接動手捏死,可見他現在還是不會動自己的。雖然不明緣由,但是心裏總算是放心點了。
遂淡淡點頭:“哦。”
逆淵:“……”
臉黑著一甩衣袖,哼一聲走了。
“他來是幹嘛的?”夏天萌疑惑的詢問小黃雞,就是來看看她的?
小黃雞這個情感方麵缺失的懂什麽,但是為了維持自己無所不能的形象,冷哼一聲:“來抽風的!他不是反派大bss嗎!腦子不正常太正常了!”
夏天萌詭異的認同了這個觀點,點點頭也不在意,繼續修複身體。
話說回來,逆淵剛剛沒發現自己生龍活虎?
聽見夏天萌心聲的小黃雞實在不忍心告訴自己風華絕代的主人,現在到底有多糙,嗯……還是不要說比較好。
逆淵離開萬魔窟之後順便冷下了臉,轉頭去問身邊跟著的魔修:“她來的時候受傷了嗎?”
那魔修一愣,回想一下夏若萍帶她來的樣子,點頭:“來的時候隻有喘氣的份了。”
逆淵聞言倒是勾唇一笑,還帶有自動修複功能的,果然有意思。
魔修見他這個表情,心裏抖一抖,忍不住提醒:“殿下,大人有命,暫時不要動她……”
逆淵哼了一聲,不說話直接離開了。
要不是有魔尊大人命令在前,他如何還能讓這個女人繼續活下去?
嗯……玩不壞的玩具,果然有意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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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嗒。”
輕微的聲響在寂靜的宮殿裏顯得格外突兀,站在一旁規規矩矩的艾黎耳朵一抖,不爭氣的汗毛直豎。小心抬眼看了眼坐在窗邊一個人與自己對弈的黑衣男子,心裏一陣發毛。
她好歹活了幾百年,什麽人沒見過?哪怕之前見過逆淵大開殺戒的慘烈,都沒有麵對魔尊大人可怕!
隻是這樣坐在這裏,渾身散發的寒氣就足以讓人心驚了。
在她眼中神化的擎天,此刻卻失神的望著棋盤。
從他醒來開始,一直到現在,他的心都一直不正常。他不知道是出了什麽事讓他覺得什麽都不對勁,明明一切都已經恢複了正常。
從他的記憶裏,他原本在魔界就是這樣生活的,但是現在他總覺得缺了點什麽。
是什麽呢?
“呃!”艾黎看見瞬間出現在大殿裏的白衣男子,嘴一張還沒叫就已經出不出聲來,隻覺得一雙無形的手扣住了她的脖子!
下一刻一陣寒風拂來,那雙手頓時消失,她咳嗽著後退幾步,到底是擋在了擎天前麵:“你是何人?”她如果沒瞎就可以看出這是個修士!但就是因為如此她才覺得自己還不如瞎了!自古往來何曾有修士來魔界?他們都自詡高貴,看不起魔族,更是覺得魔界空氣汙穢!而實際上魔界空間中的魔氣的確對修士有壓製作用!這個人到底是誰,居然敢隻身來到魔界?
來人白衣飄飄,翩躚似仙,手持長劍,隻是站在那裏便讓人覺得看一眼都是褻瀆!
擎天抬眼看他,不自覺蹙了下眉頭,隨即恢複:“無央?”
無央直直看向他,看見他眼裏什麽都沒有的漠然,居然覺得鬆了口氣。隨即淡淡頷首:“我此次前來並非針對你,隻是我的弟子在魔界受了傷,還被帶到了這裏,我是來帶她離開的。”
擎天第一次有些疑惑,實在是沒有想到當初與自己大戰時那般漠然無情的男子也有這樣關心別人的時候。隻是他也不是愛多管閑事的人,隻是問他:“你如今修為如何?”當初無央不算多麽厲害,隻是他的睿智與冷漠給了他太大的印象,故而一直不能忘記。
隻是按照無央的能力,這麽多年來他即使不能飛升,到達渡劫期也是有的,現在看來居然也隻是洞虛?
無央微微抿唇:“姑且與你一較高下。”
艾黎雖然驚異於這個修士與魔尊大人相識,但是現在聽見他這樣說難免覺得他太過狂妄!魔尊大人是何等境界,他居然也敢說一較高下?
擎天倒是明白緣由,無央的修為的確不算出奇,但是劍修本身就攻擊力較強,再加上他本身的睿智,如果真的兩人對戰,無央未必沒有一勝的機會。
當然,那是對當初的他!
現在,無央還遠遠不夠!
無央察覺到了他的戰意,微微一拂衣擺,道:“我弟子傷勢不輕,不如我先帶她回去休養,改日約戰?”
擎天微微挑眉,應允了。
艾黎實在無力吐槽,魔尊大人這麽好脾氣到底是怎麽回事?
其實擎天不是脾氣好,而是對無央特別,大抵是惺惺相惜的關係,麵對這個有能力與自己相較的對手,他願意格外忍讓幾分。
更何況,既然總歸要死,那麽多活幾天又有什麽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