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肝髒門 總論
屬性:肝主魂。為郎官。隨神往來謂之魂。魂者肝之藏也。目者肝之官。肝氣通於目。目和則能辨
左三
故曰
其時
凡人寢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
凡肝藏眾木。與膽合為腑。其經足厥陰。與少陽為表裏。其脈弦。相於冬。旺於春。春時萬
者通
春脈弦。春脈肝也。東方木也。萬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氣來。濡弱輕虛而滑。端直以長。
此謂
肝
肝
色青白不澤。手折乃死。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毛者秋病。毛甚曰今病。
肝藏血。血舍魂。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其精不守。令人陰縮而筋攣。兩脅肋骨不
足厥陰氣絕。則筋縮引卵與舌。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
木也
肝死髒。浮弱之脈。按之中如索。不來或曲。如蛇行者死。春肝木旺。其脈弦細而長。
曰平
心之
邪。
必吐
善吐
陰。
盡。
大
疝
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其喘而散色澤者。當病溢飲。溢飲者。
暴渴飲多。而溢入肌膚腸胃之外也。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 。名曰肝
扁鵲雲。肝有病則目奪精。虛則寒。寒則陰氣壯。壯則夢山樹等。實則陽氣壯。壯則夢怒。
不已
色主春。病變於色者。取之榮。
病先發於肝者。頭目眩。脅痛支滿。一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痛體重。二日之胃。而腹脹。三日之腎。小腹腰脊痛。頸酸。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病在肝。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
假令肝病西行。若食雞肉得之。當以秋時發病。以庚申日也。家有血腥死。女子見之。
以明
凡肝病之狀。必兩脅下痛引小腹。令人善怒。虛則目KT KT 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
人將
肝脈沉之而急。浮之亦然。若脅痛。有氣支滿。引小腹痛。時小便難。苦目眩頭痛。腰脊痛。足為寒。時癃。女人月事不來。時無時有。得之少年。有所墜墮。
肝病其色青。手足拘急。脅下苦滿。或時眩冒。脈弦長為可治。宜服防風竹瀝湯。秦艽散。
百壯
邪在肝。則兩脅痛。中寒中惡。血在內。行善螈 。時腫。取之行間。以引脅下。補三裏以
凡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若有大怒。氣上而不能下。積於左脅下。則傷肝。
肝中風者。頭目 。兩脅痛。行常傴。令人嗜甘。如阻婦狀。
肝中寒者。其人洗洗惡寒。翕翕發熱。麵翕然赤。 有汗。胸中煩熱。
肝中寒者。其人兩臂不舉。舌本燥。善太息。胸中痛。不得轉側。時盜汗。咳。食已吐其汁
肝傷。其人脫肉。又臥口欲得張。時時手足青。目瞑瞳仁痛。為肝藏傷所致也。
肝水者。其病腹大不能自轉側。而脅下腹中痛。時時津液微生。小便續通。肝脹者。脅下滿
肝著。其病患常欲蹈其胸上。先未苦時。且欲飲熱。
診得肝積。脈弦而細。兩脅下痛。邪氣走心下。足脛寒。脅痛引小腹。男子積疝。女子瘕淋
肝病。胸滿脅脹。善恚怒叫呼。身體有熱而複寒。四肢不舉。麵白。身體滑。其脈當弦長而
角音人者。主肝聲也。肝聲呼其音琴。其誌怒。其經足厥陰。厥逆少陽。則榮衛不通。
陰陽
湯主
桂枝
熱。
甚
青為肝。肝合筋。青如翠羽者吉。肝主目。目是肝之餘。其人木形。相比於上角。蒼色。
小頭長麵。大肩背。直身。小手足。有才。好勞心。少力。多憂。勞於事。耐春夏。不耐秋冬。秋冬感而生病。足厥陰佗佗然。脅廣合。堅脆傾正。則肝應之。正青也。小理者。則肝小。小則藏安。無脅下之病。粗理者。則肝大。大則虛。虛則寒逼胃迫咽。苦膈中且脅下痛。廣胸反 者。則肝高。高則實。實則肝熱。上支賁切脅 。為息賁。合脅兔 者。則肝下。下則逼胃。脅下空。空則受邪易。脅骨堅者。則肝堅。堅則藏安難傷。脅骨弱則肝脆。脆則善病消癉易傷。膺腹好相得者。則肝端正。端正則和利難傷。脅骨偏舉者。則肝偏傾。偏傾則脅下偏痛。凡人分部陷起者。必有病生。膽少陽為肝之部。而藏氣通於內。外亦從而應之。沉濁為內。浮清為外。若色從外走內者。病從外生。部處起。若色從內出外者。病從內生。部處陷。內病前治陰。後治陽。外病前治陽。後治陰。陽主外。陰主內。生死休否。則藏神先變形於外。人肝前病。目則為之無色。若前死。目則為之脫精。若天中等分。墓色應之。必死不治。看應增損。斟酌賒促。賒則不出四百日內。促則不延旬月之間。肝病少愈而卒死。何以知之。曰。青白色如拇指大。靨點見顏頰上。此必卒死。肝絕八日死。何以知之。麵青目赤。但欲伏眠。視而不見人。汗出如水不止。一日二日死。麵黑目青者。不死。青如草滋死。吉凶之色在於分部順。順而見。青白入目。必病不出其年。若年上不應。三年之中。禍必應也。春木肝。脈色青。主足少陽脈也。春取絡脈分肉。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
肝氣急。其風疾
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氣。其脈根本並在竅陰之間。應在窗籠者。
以手按之動者是也。
春三月者。主肝膽青筋牽病也。其源從少陰。而涉足少陽之氣始發。少陰之氣始衰。陰陽怫
病相
為陽毒所損。澀澀前寒而後熱。頸外雙筋牽。不能屈伸。頸直背強。眼赤黃
扁鵲曰。灸肝肺二 。主治丹毒牽病。當根據源處治。調其陽。理其陰。髒腑之疾不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