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卷一百二十二\傷寒門 傷寒詩及賦

屬性:凡論傷寒者。先須有定名。陽經多體熱。陰證少頭疼。了了心中印。搖搖指下明。補湯須是

活人證治賦雲。風緩寒緊。暑虛熱洪。風溫濕溫。或汗多或汗少。風濕中濕。有便秘與便通

原夫陽虛則陰從內出而寒。陰虛則陽自外入而熱。惡寒者為表。汗則必愈。結熱者為裏。

下

意曰脈以證別。證因脈尋。陽脈浮長弦而盛。陰脈細微緩而沉。治證據陽盛。即下胃腑。

初

中

豈不以惡寒一也。有熱屬陽。無熱屬陰。結熱一也。不渴為表。見渴為裏。有先溫乃汗之證

而胸

惡衣

大抵無身熱無頭疼。則溫以陰經之劑。有痰妨有胸滿。則吐其膈上之忪。三陽明俱可下。

惟

陰盛多承氣之凶。當下而汗。為無陽。為厥竭。為譫語。當汗而下。為痞氣。為懊 。為結胸。失下則血凝氣滯而熱厥。失汗則熱閉狂妄而蓄膿。下汗脈數久便堅。當解瘀紅之毒。少陰熱壯與斷下。轉加熱悶之凶。

當思無汗煩躁而脈浮緊者。可服青龍。無汗喜渴而脈單浮者。勿投白虎。用熱遠熱之為當。

取。

桂心

又當知陰病陽脈。與汗後而平靜者活。陽病陰脈。兼汗已而疾洪者亡。厥而煩加吐泄。

腎

土

經

斷之曰陽明無汗。少陰反熱。取表以溫。少陰口燥。陽明汗多。急攻其內。下腹滿。下囊

證

警省雲。傷寒證候。頃刻傳變。傷寒治法。繩尺謹嚴。非可以輕心視之也。其間種類不一。

中

尤當審思而明辨之。若疑似未別。體認未明。姑且試探。切不可妄投決病之劑。方藥雖微。

生死之係也。可不謹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