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方脈總論 內外傷論
屬性:辨脈。古人以脈上辨內外傷於人迎氣口。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
左手
右
是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見脈也。若外感風邪。則人迎脈緩而大。或大口脈大於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之。少陰則此內傷飲食之脈。若飲食不節。勞役過甚。則三脈遍見於氣口。是心火刑肺。其肝木挾心火
澀者
挾心
也。如
一代也。
乎。辨寒熱。外傷寒邪之證。與飲食不節勞役形質之病。及內傷飲食。俱有寒熱。舉世盡將飲食
熱惡
在表也
乘之。鬱
已不能
寒。一
不節。
內傷
寒邪
平常
無所
陽日
所惡
下。
涼處
辨之
不通
鬱
咽
表虛之弱。為陰火所乘。燥發須臾而過。表虛無陽。不任風寒複見矣。
是表虛無陽。常常有之。
其燥熱則間而有之。此二者不齊作。燥作寒已。寒作燥已。非若外傷之寒熱齊作。無有間斷
之熱
故難
辨外感內傷惡風。外感八風之邪。乃有餘之證也。內傷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皆不足之病也
細分
入裏
常。
居
鼻
不
初勞役得病食少。小便赤黃。大便常難。或秘或結或虛坐。隻見些小白膿。時有下氣。或泄黃如糜。或溏泄色白。或結而不通。若心下痞。或胸中閉塞。如刀 之痛。二者亦互相見、不並出也。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脅痛。心臍下相火之勢。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
使
而
俱無此證。故易為分別耳。複有一等。乘天氣大熱之時。在於路途
得
甚
證
減。
不
足
矣
有
寒涼
免者
日之
外傷賊
必短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