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卷四\方脈總論 內外傷論

屬性:辨脈。古人以脈上辨內外傷於人迎氣口。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

左手

右

是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見脈也。若外感風邪。則人迎脈緩而大。或大口脈大於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之。少陰則此內傷飲食之脈。若飲食不節。勞役過甚。則三脈遍見於氣口。是心火刑肺。其肝木挾心火

澀者

挾心

也。如

一代也。

乎。辨寒熱。外傷寒邪之證。與飲食不節勞役形質之病。及內傷飲食。俱有寒熱。舉世盡將飲食

熱惡

在表也

乘之。鬱

已不能

寒。一

不節。

內傷

寒邪

平常

無所

陽日

所惡

下。

涼處

辨之

不通

鬱

咽

表虛之弱。為陰火所乘。燥發須臾而過。表虛無陽。不任風寒複見矣。

是表虛無陽。常常有之。

其燥熱則間而有之。此二者不齊作。燥作寒已。寒作燥已。非若外傷之寒熱齊作。無有間斷

之熱

故難

辨外感內傷惡風。外感八風之邪。乃有餘之證也。內傷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皆不足之病也

細分

入裏

常。

居

鼻

不

初勞役得病食少。小便赤黃。大便常難。或秘或結或虛坐。隻見些小白膿。時有下氣。或泄黃如糜。或溏泄色白。或結而不通。若心下痞。或胸中閉塞。如刀 之痛。二者亦互相見、不並出也。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脅痛。心臍下相火之勢。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

使

而

俱無此證。故易為分別耳。複有一等。乘天氣大熱之時。在於路途

得

甚

證

減。

不

足

矣

有

寒涼

免者

日之

外傷賊

必短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