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卷一百二十九\傷寒門 辨可水形證

屬性:夫太陽病。瘥後。胃中幹燥。不得眠睡。渴欲飲水。當稍稍飲之。即愈。

若嘔吐。熱在膈上。思水者。與五苓散。即可飲水也。

夫傷寒七八日。大渴欲飲水。然當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夫凡傷寒病。能飲水者。為欲愈也。若不渴而強與之。因此成禍者。其數多矣。

夫可水。除煩。使胃和。常須少與。勿令多。若還不與。無由作汗。強與。還因水致病。

非

與

曰

病

飲

水

為

為

皮膚。則為腫重。飲水過多者。五苓散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