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卷一百二十九\傷寒門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

屬性:夫以為疾病至急。倉猝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

此易

(諸不可汗不可下病證藥方。前三陰三陽篇中。經注已具者。更不複出。其餘無者。於此以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

(寸關為陽。脈當浮盛。弱反在關。則裏氣不及。濡反在巔。則表氣不逮。衛行脈外。

浮為

無血

接。

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者。築築然氣動也。在右者。在臍之右也。難經曰。肺內證。臍右有動氣。按之牢若

則不

傷肺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傷肉 。

(難經曰。肝內證。臍之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肝氣不治。正氣內虛。氣動於臍之左也。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難經曰。心內證。臍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心氣不治。正氣內虛。氣動於臍之上也。

心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穀不得前

(難經曰。腎內證。臍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腎氣不治。正氣內虛。動氣發於臍之下也。

腎

前者。腎水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咽門者。胃之係。胃經不和。則咽內不利。發汗攻陽。血隨發散而上。必吐血也。胃經不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幹。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

(動數之脈。為熱在表。微弱之脈。為熱在裏。發汗亡津液。則熱氣愈甚。胃中幹燥。

則大

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栗。不能自還。

(弦在上。則風傷氣。風勝者。陽為之運動。微在下。則寒傷血。血傷者。裏為之陰寒。

外

栗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幹。小便不利。心中饑煩。 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

(肺寒氣逆。咳者則劇。吐涎沫。亡津液。咽中必幹。小便不利。膈中陽氣虛。心中饑而煩

汗攻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厥而脈緊。則少陰傷寒也。法當溫裏。而反發汗。則損少陰之氣。少陰之脈。入肺中。

循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

(不可發汗而強發之。輕者因發而重而難瘥。重者脫其陰陽之氣。言亂目眩而死。難經曰。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逆冷。

(肺經虛冷。上虛不能治下者。咳而小便利。或失小便。上虛發汗。則陽氣外亡。四肢者。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中懊 如饑。發汗則致

(傷寒當無汗。惡寒。今頭痛。發熱。微汗出。自嘔。則傷寒之邪傳而為熱。欲行於裏。

若

風

火熱傷肺。必發咳而唾膿。)

夫脈沉數。病在裏。不可發汗。無陽故也。

凡脈尺中遲。不可發汗。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凡脈微軟弱者。不可發汗。

凡腹中有動氣在左右。不可發汗。

凡諸動脈微弱者。不可發汗。汗則小便難。腹中幹。煩躁也。

凡失血者。不可發汗。發汗。必恍惚心亂。

凡咽燥者。不可發汗。

凡積熱在髒。不宜發汗。汗則必吐。口中爛生瘡。

凡下利水穀。忌攻其表。汗出必脹滿。咳嗽。小便利者。不可攻其表。汗出即逆不堪者。

脈

表

全

可

此救兵也。謹之謹之。

(表中風寒。裏則不消。裏病表熱者。雖無陽證。可以小辛之劑。微汗而溫散之。)微脈弱。為亡陽。不可汗。桂枝二越婢一湯。尺脈遲。為血少。營氣不足。不可發汗。

先以

本條。

壞病者。吐汗下溫不解。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並不可汗。小柴胡湯。

衄血下血。雖脈浮緊。無汗。然衄欲愈。下者亦欲愈。不愈。用桂枝湯。不可發汗。腹中左

筋惕

煩。

大煩

下利清穀。用理中湯。或大便不通者。皆不可汗。

惡寒脈浮。此為表證。若渴則邪欲入裏。不可汗。

夫咽幹喉塞。亡血。淋家。衄家。瘡家。動氣。並不可汗。證治論。皆用小柴胡湯。厥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