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方脈總論 五髒相涉
屬性:肝者木也。腎為之母。心為之子。脾為之匹。肺為之主也。肝之為病。則有目脅指爪筋血諸證。皆氣合血類從病。由是生焉。肝之竅在目。目為肝之官。而五髒之精華。皆上注於目。
肺
肉之精。為約束。屬脾。其筋骨血肉氣之精。與脈並為係。係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至於
屬膀
灌注
息。
之合
寒。
以爪
色白
足爪
筋急
黑者
心者火也。肝為之母。脾為之子。肺為之匹。腎為之主也。心之一氣相屬。如舌與血脈胸發
舌根
卷縮
治
麵
脈
則
通
諸髒受病。懸脈絕者。死候也。
脾者土也。心為之母。肺為之子。腎為之匹。肝為之主也。脾之氣候相屬。如唇口頤頷咽門
液於五
煩躁
病必
與脾
皆
脾
血枯則沈而無色。若以經脈變涉言之。手陽明之脈。挾口環唇。足陽明之脈。亦挾口環唇。
足厥陰之脈。循唇內。凡此三經。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環繞於唇也。龐老雲。經逆則榮衛不通。陰陽反作。內外傷係。致虛消瘦。口噤唇黑者。不治。又言聲憂懼。舌卷短縮。
此木克土。陽係於陰。陰伏陽起。起則實。實則熱。熱則悶亂體重。唇黃聲 者不治。難經雲。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肌肉不滑澤則肉滿。肉滿則唇反。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中藏經雲。凡病見唇乍幹乍黑者死。肺者金也。脾為之母。腎為之子。肝為之匹。心為之主也。肺為五髒上蓋。主持諸氣。
通息
計一
五氣
而反
令鼻
皆
肺病則皮膚痛。灑灑然寒熱。上喘氣自汗出也。靈樞經雲。大腸濃薄。驗之於皮。皮濃大腸濃。皮薄大腸薄。皮熱應肺。皮寒應大腸。蓋肺主皮。而大腸應皮也。難經雲。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去則皮節傷。皮節傷則皮枯毛折。皮枯毛折則毛先死。
丙日篤。丁日死。凡五髒真脈見。色不澤。毛折乃死。
腎者水也。肺為之母。肝為之子。心為之匹。脾為之主也。腎之所主。乃精髓骨腦腰齒脊前
者腎
主聲
合。
腠理。
動而痛
人受
而
齒更
更發
自能
亦
內丹訣雲。任督二脈。為一身陰陽之海。五氣真元。此為機會。而齦交二穴。在唇內齒上
永
字
痛
如
骨
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