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被錢財所困擾,隻知道錢財可以養命,哪知錢財也可以殺人。所以那些卑鄙吝嗇的人,每每招致災禍,因保管疏忽而招致盜竊;奔波不已者,常致精力耗竭。
貪得無厭的人,常忘掉自身性命,隻顧利而不顧義,親生骨肉也相互殘殺而搜刮財物;榨盡百姓,費精力流血汗去積累財富,從而招致百姓的怨恨,最終導致身敗名裂。
錢財積久則化為精怪而為災禍作祟,爭財則會導致囊中空,災禍生。凡是受利欲危害的人,又不知有多少啊!
(明)張介賓《景嶽全書·傳忠錄·天年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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