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提出折中
一條規則是談判過程中切勿提出折中。在我們這個國家,有很強烈的公平競爭的意識。公平意識告訴我們如果雙方給予的同樣多,那就是公平的。如果福雷德想把自己的房子賣到20萬美元,蘇珊給19萬美元,福雷德和蘇珊都急於妥協,兩個人都會想:“如果以19.5萬美元的價格成交,那就很公平,因為我們做了同樣多的讓步。”這也許是公平的,也許不公平,它取決於福雷德和蘇珊在談判開始時的立場。如果房子真的值19萬美元,福雷德利用蘇珊對這所房子的酷愛而抬高價格,那就是不公平的。如果房子值20萬美元,而且蘇珊願意給那麽多,但是他在利用蘇珊的金融危機,那也是不公平的。所以,不要落入陷阱,認為折中是解決你與買家價格分歧的公平的做法。
為了消除這種誤解,我要指出,談判高手明白折中不意味著在正中間一分為二。折中兩次,比例為75%/25%。而且,你可以使對方折三次或更多。我曾經同一家銀行談判,他們對我擁有的一些房產有一攬子的抵押權,其中我已經賣了一處房產,根據合同給予他們32000美元的先期付款。我給他們28000美元,我讓他們折中為30000美元。在以後幾周談判結束的時候,我讓他們折中到29000美元,然後是28500美元,最後他們同意28250美元。
該策略原理如下:
最為重要的是,你永遠不要自己先進行折中,但要鼓勵對方折中。
比如你是一個建築承包商的推銷員。你一直在努力尋找改建的工作,你要價為86000美元,此時他們給75000美元。經過一段時間的談判你讓業主提高到了80000美元。你又提出來84000美元。以後怎麽辦呢?你有一種強烈的感覺如果你進行折中的話,他們可能會表示同意,那就意味著是82000美元。
不要折中,你應該這樣。你說:“好吧,我想不應該就這麽完了,我們覺得丟人,雙方在價格上都花了這麽長時間了。”(對已經花費的談判時間,人們是更有彈性的。)我們已經花了這麽多時間,我們的價格已經非常接近,我們雙方都能忍受,如果因為4000美元的分歧使談判破裂那是我們雙方的恥辱。
如果你不斷強調已經花費的大量時間,以及你們些微的價格分歧,最後對方可能會說:“那麽,我們折中怎麽樣?”
你顯得有些遲鈍,說到:“折中,什麽意思?我要84000美元,你給80000美元,你說你會漲到82000美元,我聽見的是這個意思嗎?”
“是的。”他說:“如果你能降到82000美元,我們就成交。”這樣你已經改變了80000和82000美元之間的談判幅度。談判幅度現在是82000到84000之間,你還可以再多得一點。
於是,你說:“82000美元聽起來比80000美元更合適一些,跟你說,我得同我們的人商量一下(或者抬出任何領導),看看他們覺得怎麽樣。我會告訴他們你給到了82000美元,看看我們能不能成交。我明天給你回話。”
第二天你回來了,對他們說:“哦,我的合夥人現在很難纏!我本來相信自己能讓他們接受82000美元,但我昨天晚上花了兩個小時又過了一遍數據,他們堅持說如果比84000少一分錢,我們就會虧本。但慶幸的是我們隻有2000美元的分歧。”作為銷售人員,最為重要的是,你永遠不要自己先進行折中,但要鼓勵對方折中。如果你堅持下去,最終他們還會再折中一次。
如果你能讓他們折中的話,此策略讓你多得1000美元的最低利潤。然而即使你沒能再讓他們折中,最後你也以本來該由你先提出折中的價格82000美元成交,要害就在這裏。要害是什麽呢?
對了!他們認為他們贏了,因為你讓他們折中到82000美元的價格。然後你讓你的合夥人不願意接受他們的提議。如果你先提出折中,那麽你就會把你的價格放在桌麵上,迫使他們同意你提出的價格。
對你來說這似乎是件很微妙的事情,但會對誰贏誰輸有巨大的影響。記住談判的本質就是總讓對方感覺他們贏了。
所以,原則是永遠不要首先提出折中,但總要鼓勵對方這樣做。
對策:當買主試圖讓你折中的時候,你使用請示上級領導或黑臉/白臉策略。“聽起來還算合理,但我沒有權力。你給個價格,我回去同我們的人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讓他們接受。”
切記要點
不要落入陷阱,認為折中是公平的事情。
折中不意味著從正中間分開,你可以幾次進行。
不要首先提出,但要鼓勵對方折中。讓對方提出折中的話,你把他們置於建議地位。然後你可以不情願接受他們的建議,讓他們覺得自己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