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信服的辯護策略
在日常生活中其實辯論一直就在我們的身邊,為自己、為他人、為集體辯護。因為我們每天都生活在一個理性的社會中,要麵對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要用道理和人格魅力的方式來化解爭論。常言道,道路是越走越寬,道理是越辯越明。要申辯道理,敘述緣由,抒陳感情,講究方法,方可服人、感人。通常的辯論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步驟一,說明道理。即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等講明有關事物的道理、原則等,使人領悟,以消除疑惑、改變看法或做法。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曉之以理”這也是辯護最常用、最直接的辯護方式。
步驟二,敘述理由。任何事物和行為都是因果關係的產物,任何事物都是有聯係的。某一言行事物的產生,往往有特定的原因情由和條件依據,他人不明乎此,遂生種種疑慮,甚至導致錯誤判斷。講請它們,就可以達到澄清事實,消除疑慮的有效目的。而且,這樣也有利於加強當事人之間的了解和認識。
步驟三,動之以情。這是辯護攻心的有效手段。春秋戰國時鄭莊公將其母趕出都城。潁考叔以夜貓子比喻為不講親情的惡鳥,來譴責忘恩負義之徒。鄭莊公的良心終於被喚醒,慚愧地將母親接回,恭敬地贍養。古人雲:“動人心者、莫先乎情。”情動於衷,行發於外,辯護就成功了。陳情式辯護不僅可以打動對方,而且可以打動聽眾,取得同情的效果。
步驟四,委婉闡述。直說直辯固然有效,但有時候它往往會產生犯顏忤意的不利結果,因此法未必是防之四海而皆準的方式。因此,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最好是根據實際,講究策略,巧辟蹊徑。在實際中可以利用正話反說,指桑罵槐達到預期的效果,也可以采取欲取先舍、欲擒故縱,先揚後抑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