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因果報應之謎
善惡報應並不歸佛教所專有,它是世界各國和中國各家學派普遍存在的道德意識。
中國古代的各家學派也有善惡報應的說法。
《易·坤·文言》載:“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論語·季氏》:“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
《左傳·隱公元年》:“多行不義必自斃。”
《老子》講:“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墨子·天誌》:“人之為善,天能賞之;人之為暴,天能罰之。”《墨子·法儀》:“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
道教最初的經典《太平經》講:“為惡則促,為善則延。”道士們有一句口頭語:“諸惡莫作,諸善奉行。”
西漢陳平臨終說:“我多陰謀,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亦已矣,終不能複起,以吾多陰禍也。”
東漢黨人範滂臨刑對兒子說:“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
這些都說明,早在佛教傳人中國前,善惡報應說就廣泛流行了。
中國後來的善惡報應說,尤其是佛教徒中的報應說,是來自因果報應的影響。構築這一係統佛教理論的是東晉名僧慧遠。
原來,佛教中有三生、三業之說。三生也叫三際、三世,指前生、現生、來生,也叫前世、現世、來世。三業也叫作業,指身業、語業、意業,泛指人的一切身心活動。三業有善、不善、不惡不善之分,由因緣產生的報應也分成善、不善、無記三種,叫作業報。
魏晉時,許多人用好人無好報、惡人反受好報的事實,對佛教的因果報應說進行抨擊。為解決這一疵漏,慧遠將因緣、六道輪回、三生、業報巧妙地結合在一起,創造了佛教的三報論。其基本內容是,業有三報,現報、生報、後報。六道輪回的趨向是根據人在現世中的作業而定的,現世中不向善而向惡,將生生世世在低於今世的境界中輪回;現世向善,死後將輪回到較高的境界,最後進入涅煔和極樂淨土。有的人今生作業,今生受報,叫現報;今生作業,下一世受報,是生報;今生作業,經過無數次輪回後才受報,是後報。
慧遠的三報說,論證了因果報應的必然性,解決了好人不得好報,壞人不得惡報的矛盾,比中國傳統的善惡報應更加荒唐神秘,也更加全麵合理。中國世俗社會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不到,時辰一到,一定要報”,顯然是受了三報論的影響。
中國社會風俗中的善惡報應說,是綜合儒、道、佛等各家的報應說而形成的。由於中國固有的文化傳統與佛教文化的差異,它與佛教的因果報應仍有顯著的區別。
第一,從善惡觀上看,佛教的因果報應把殺生放在首位,而中國民間的善惡報應則把不孝和忘恩負義視為大惡。
佛教有殺生、偷盜、邪**、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艜恚、邪見等“十惡”,凡此諸行均遭惡報。由於佛教認為一切生靈都可能是由人輪回轉世而來,所以主張眾生平等,眾生悉有靈性,視殺生為十惡之首,遂有殺生報應之說。
在佛教傳入前,中國並無殺生報應之說,隻有愛惜初生方長之物的說法。
《禮記·祭義》載曾子語曰:“樹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
《呂氏春秋·孟春紀第一》:“無覆巢,無殺孩蟲胎夭飛鳥,無蒲無卵。”
所謂食葷,也僅指蔥蒜一類的“菜之有辛臭者”,並不忌魚肉。
自佛教傳入後,基於殺生食肉報應之說,棄葷食素放生的習俗也產生了。然而,這些行為隻是在吃齋念佛的教徒中流傳,且把殺生主要放在殺人上。殺生是大惡,放生、救生是大善,信佛的人常講:“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一般人仍是漁獵者自漁獵,食肉者自食肉,宰殺者自宰殺,僅僅是反對殺生過當。尤其是宋以後,宰殺雞鴨魚鱉受報應的記載幾乎沒有了。清人紀昀的《閱微草堂筆記》卷五載:“六畜充庖常理也,然殺之過當則為惡業。”
中國封建社會也有十惡之罪,隋朝正式寫進《開皇律》中,有謀反、謀大逆、謀叛、謀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從隋唐到明清基本上都是這些內容,除帶有政治性的謀反等內容外,世俗社會的善惡觀主要是選擇了“不孝”和“不義”為大惡。即便是吃齋念佛的信徒,也把孝放在前麵。清代有句俗語說:“在家敬父母,何必遠燒香。吃齋勝念千聲佛,作惡空燒萬炷香。”仍然是敬父母在前,吃齋在後。
由於儒家“義”的影響,中國社會特別憎恨忘恩負義的行為,認為是“殺人可恕,情理難容”。對待別人的恩惠,中國人的道德觀念是,“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太平廣記》卷121載,唐朝惠達以70萬巨資,幫助師夜光進京,被唐玄宗拜為四門博士,得到無數賞賜。當初,師夜光指天盟誓,絕不忘恩負義,現在非但不思報恩,反而誣陷惠達罪名,將其害死。幾天後,師夜光遭惠達冤魂纏身,毆打而死。受戲劇《秦香蓮》的影響,現在仍然把陳世美當作夫妻忘恩負義的化身。
第二,佛教把因果報應的基點放在來生來世,不重視宗法倫理,強調自業自報,自作自受,“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代受”,即報應不殃及子孫。中國世俗社會的報應隻限於今生今世,決不讓做惡者逍遙到來世。今生不得報,則要轉嫁到子孫身上。反映了中國重現世,輕來生的文化特征和濃厚的宗法觀念。
宋人李槨《太平廣記》、洪邁《夷堅誌》、元人陶宗儀《輟耕錄》、清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是較多記載善惡報應的雜記。所記事例大都是今生今世受報或報應在子孫身上。《閱微草堂筆記》載,獻縣史某為賣妻者償債,賣妻者欲以妻薦枕謝恩,史某正色拒絕。後來,史某全村遭火災,村民無一幸免,唯獨史某妻兒安然無恙。
《括異誌》載,漢陽羅紹因鄰家的豬拱了自己的籬笆,將豬捉住截去一耳。後來,羅紹生了兩個兒子,都少一隻耳朵。
黃光大《積善錄》講,“不積陰德者不見其有後也”,“多積陰德,後世必昌”。中國世俗社會常講祖上的陰德、陰功,為子孫積點陰德等,都是基於這一報應說。《三字經》講“竇燕山,有義方,教五子,名俱揚”。竇燕山是五代人,坑騙欺詐,橫行鄉裏,後來改惡行善,本人益壽延年,身生五子,俱登科榜。人丁興旺、斷子絕孫,往往是對作業者的子孫報應,實際上也是今生今世,讓作業者在今生今世享受天倫之樂的幸福,或者受絕戶的煎熬。
第三,佛教否認宇宙間操縱、主宰、監督眾生命運力量的存在,把主宰因果報應的力量歸於個人行為的善惡,人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自己對自己的行為、命運負責,作業是塑造未來生命因素的決定力量,既非上帝主宰,也非天命安排,六道輪回是生命因果報應的唯一自然規律。從道德修養上看,是一種道德的自律。中國世俗社會的善惡報應是建立在天道觀的基礎上,強調“舉頭三尺有神明”,皇天後土、河神龍王、雷公電母、冤魂纏身、火燒水淹、虎食蛇吞,天地間的一切都承擔著報應的職能,都是監視人的善惡的力量。從道德修養上看是一種道德的他律。
佛教擔任報應職能的隻有六道輪回,它不是有意誌的力量,而是一種自然規律,而中國世俗的報應不僅是多元的,而且是有意誌的。
佛教傳入後,中國也有了來生當牛做馬的說法。如秦將白起坑殺40萬趙卒,後人傳他為七世女身;唐朝宰相李林甫七世為娼,南宋秦檜轉生為畜牲,那隻是為了泄憤。中國人的報應主要不是六道輪回,而是天地萬物。
“蒼天在上”、“老天有眼”,是報應寄托在天身上。不孝者多由雷公來執行,誣陷他人者多由冤魂纏身來執行。《夷堅誌》載,一牛販用青蛇和藥拌在飼料裏喂牛。這樣增肥快,但牛肉卻有毒,結果牛販被水淹死。
《淮南子·覽冥訓》載,漢水東隋侯見一大蛇受傷,以藥給蛇治傷。傷愈後的蛇從漢水中銜出一顆明珠,以報救命之恩。《輟耕錄》載,杭州一凶徒淩妻欺母,把刀藏在路上,騙母至,欲抽刀殺母。結果跳出一條大蛇,將惡徒逼到沼澤內,七竅流血而死。
中國世俗社會一直流傳“結草銜環”報恩的說法。
《左傳·宣公五年》載,晉臣魏顆之父有愛妾,病重時說,“必嫁是”,臨終又說,“必以為殉”。父死後,魏顆根據父親清醒時的遺囑,把父妾嫁了出去。秦晉輔氏之戰中,魏顆見一老人結草將秦將杜回絆倒,俘虜了杜回,立了大功。後來,老人托夢給魏顆說:“餘為所嫁婦人之父,爾以先人治命嫁女,以是結草以報。”
《後漢書·楊震傳》李賢注引《續齊諧記》載,東漢楊寶九歲時,見一黃雀被鴟梟咬傷,掉在地下,被螞蟻所困,將鳥取回家,養好傷飛走了。當夜,有一黃衣童子來拜謝說,我是西王母的使者,感謝你的救命之恩,以白環四枚相贈,“令君子孫潔白,位登三事”。楊寶即楊震之父,從楊震開始,弘農楊氏四世三公,成為東漢著名的世家大族。
第四,佛教因果報應教人通過積善修行,進入涅粘境界,超出六道輪回、因果報應的束縛。即提倡超越是非善惡,進入超道德的境界。中國世俗的善惡報應不熱衷於來世的天堂,隻是為了個體人格的完善,為子孫留下陰德。又認為,報應是永恒的,“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天神作了惡也遭報應,通常是打人凡間受苦。
這些差異,都反映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特點:重今生,輕來世;重實際,輕幻想;重家族,輕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