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電母、風伯、雨師之謎
據《山海經·大荒東經》和該書《海外東經》記載,雷公也叫雷神,名曰夔,人頭龍身,腹為鼓,聲聞五百裏。《尚書·舜典》和《淮南子·泰族訓》說,夔在舜時職典樂,合六律而調五音,百獸起舞。《論衡·雷虛篇》稱雷公,說他職掌天鼓,能以鼓擊殺人。道教產生後,擴大了雷公的組織機構。《曆代神仙通鑒》說,雷部有36麵雷鼓,36神主之,總領雷部的叫“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這一套在中國民間影響不大,民間信仰的雷公,仍是與打雷緊密結合的自然神,至多是半人半獸,嘴像猴子一樣形象的神。唐玄宗天寶五年(746),雷神正式列入國家祀典。
中國人對雷公的信仰,表現在它是一個懲治惡人的神靈道德法庭,能夠辨別善惡,伸張正義,上述善惡報應中的惡報,多由雷公來執行。《輟耕錄》載,宋末元初,有一婦女被虜後,嫁給一蒙古千戶。其夫姑千裏迢迢,找了她多年,見麵時竟視夫姑若路人。結果,晴天響雷,把該婦霹死。這一記載不可能真實,但反映的雷公懲惡的觀念卻是真實的。盡管幾千年來雷公也沒真霹死幾個惡貫滿盈的惡人,中國人仍然對它寄托著希望。
雷公本來職司雷、閃二職,隨著它的人格化,男性形象越來越清晰,中國民間信仰又喜歡為神靈聯姻,又出現了專司閃電的電母、閃電娘娘。北宋蘇東坡《次韻章傳道喜雨》詩:“麾駕雷公訶電母。”可見,電母在北宋已出現。清人黃斐默《集說詮真》載,電母“其容如女,貌端雅,兩手各執鏡”。
在龍王信仰形成以前的先秦兩漢時期,人們把刮風下雨的職能放在風伯、雨師身上。《尚書·洪範》:“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孔傳曰:“箕星好風,畢星好雨。”司馬相如《大人賦》有“誅風伯,刑雨師”的辭句。漢以後,官方祭祀雨師。民間求雨,主要奉祀本地的社神、山神、水神和龍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