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夢賦】
夫君去我而何之乎?時節逝兮如波。昔共處兮堂上,忽獨棄兮山阿。
嗚呼!人羨久生,生不可久,死其奈何。死不可複,惟可以哭。病予喉使不得哭兮,況欲施乎其它。憤既不得與聲而俱發兮,獨飲恨而悲歌。歌不成兮斷絕,淚疾下兮滂沱。行求兮不可過1,坐思兮不知處2。可見惟夢兮,奈寐少而寤多3。或十寐而一見兮,又若有而若無;乍若去而若來,忽若親而若疏。杳兮倏兮4,猶勝於不見兮,願此夢之須臾。尺蠖5憐予兮,為之不動,飛蠅閔予兮,為之無聲;冀駐君兮可久,怳予夢之先驚6。夢一斷兮魂立斷,空堂耿耿兮華燈7。
世之言曰:死者澌8也。今之來兮,是也非也?又曰:覺之所得之者為實,夢之所得者為想。苟一慰乎予心,又何較乎真妄。綠發9兮思君而白,豐肌兮以君而瘠10,君之意11兮不可忘,何憔悴而雲惜。願日之疾兮,願月之遲;夜長於晝兮,無有四時。雖音容之遠矣,於恍惚以求之!
1行求兮不可過:去尋找也找不到。
2坐思兮不知處:坐下來也不知道自己在哪裏。
3寐少而寤多:醒得多而睡得少。
4杳兮倏兮:相見的時間很短暫。
5尺蠖:小蟲。
6怳予夢之先驚:可很快就夢醒了。
7空堂耿耿兮華燈:屋子裏隻有點亮的明燈。
8澌:消失。
9綠發:黑發。
10瘠:瘦削。
11意:心意。
歐陽修這一篇文章是寫於明道二年,也就是一零三三年。那一年的正月,歐陽修因公到開封去,事情辦完之後又到隨州去看望自己的叔父歐言曄,然後在三月的時候才返回洛陽。這個時候他的夫人胥氏產後還不到一個月就病逝了。當時的歐陽修可以說是十分悲痛,於是就寫下了這篇《述夢賦》,通過夢境來表達自己對亡妻的眷念,可以說寫作的感情非常真摯深切,使得文章顯得淒切感人。夢是作者情之所寄,意之所泄,但是作者的筆觸卻並不拘於夢境本身,而是充分發揮賦鋪陳之所長,用婉曲的筆法,極盡烘托渲染之能事,緣情布境,創造出一種魂係夢繞的氣氛。文章一開篇,作者就以“夫君去我何之兮”,盡情渲泄其失去愛妻的悲痛之情。第二自然段夢境是描寫的中心,但作者仍不直接寫夢,而是用逐步推進的方法,著力鋪陳渲染其心情的悲痛。通過側筆描寫,層層蓄勢,表明“惟夢”才能解憂,夢境是作者感情的唯一寄托。夢是本文著力描繪的內容,作者運用多種藝術手法,濃墨重彩,把夢境描繪得撲朔迷離,並盡情抒發對夢境的追求,富有動人心魄的藝術感染力。作者描繪夢境主要運用了如下表現方法:一是運用排比句,連用六個“若”字,極寫夢之迷離恍惚。二是用一係列表示時間的詞匯,寫夢境的短暫和難以捉摸。“乍”、“忽”、“杳兮倏兮”、“須臾”,極言夢之稍縱即逝,這就更令人心馳神往。三是用擬人和誇張的筆法緣情布景,借景抒情。四是直抒胸臆,畫龍點睛。作者心馳神往,將全部感情寄托於夢中與亡妻相見,以至於“夢一斷兮魂立斷”,不惜身心憔悴,“綠發兮思君而白,豐肌兮以君而瘠”,甚至願天無四時之分,日疾而月遲,夜長而晝短,以便有更多的時間在夜夢中與亡妻相見。
【雜說三首】(選二)
夏六月,暑雨既止,歐陽子坐於樹間,仰視天與月星行度,見星有殞者。夜既久,露下,聞草間蚯蚓之聲益急。其感於耳目者,有動乎其中1,作《雜說》。
一
蚓食土而飲泉,其為生也,簡而易足。然仰其穴而鳴2,若號若呼,若嘯若歌,其亦有所求邪?抑其求易足而自鳴其樂邪?苦其生之陋而自悲其不幸邪?將自喜其聲而鳴其類邪?豈其時至氣作3,不自知其所以然而不能自止者邪?何其聒然4而不止也!吾於是乎有感。
二
星殞於地,腥礦頑醜5,化為惡石。其昭然在上而萬物仰之者,精氣之聚爾;及其斃也,瓦礫之不若也。人之死骨肉臭腐,螻蟻之食爾。其貴於萬物者,亦精氣也。其精氣不奪於物6,則蘊7爾為思慮,發而為事業,著而為文章,昭乎百世之上而仰乎百世之下,非如星之精氣隨其斃而滅也。可不貴哉!而生也利欲以昏耗之,死也臭腐而棄之。而惑者曰:足乎利欲所以厚我身8。吾於是乎有感。
1有動乎其中:心中有所感想。
2仰其穴而鳴:蚯蚓從洞穴中伸頭鳴叫。
3時至氣作:夏天來了,蚯蚓體內之“氣”充盈興發。
4聒然:聒guo。聲音吵鬧的樣子。
5腥礦頑醜:腥,穢惡。礦,未經熔煉的金屬。
6其精氣不奪於物:精氣不被外物所奪走。
7蘊:蘊蓄在心中。
8足乎利欲所以厚我身:充分追求利欲用以滿足自身的物質享受。
歐陽修這裏的《雜說》總共有兩篇,其中第一篇是借對蚯蚓的描寫,托物抒感,抨擊了那種言之無物、無病呻吟的惡劣文風。第一篇是作者在夏夜仰視天空,見“星殞於地”,以為其“化為惡石”。殞石是墜落到地麵的流星體,天空中發亮的星不是流星體。古人不知其間的區別,誤認為星墜落地上化為殞石。“星殞於地”,這一生活中的自然現象,引起了作者的感慨:“其昭然在上而萬物仰之者,精氣之聚爾;及其斃也,瓦礫之不若也。”由此作者聯想到人不亦如此嗎?“人之死,骨肉臭腐,螻蟻之食爾。”然而作者的筆觸並不停留於事物表象的類比,而是由表及裏,於微見著,深入發掘出具有深刻思想意義的內涵來,闡發了作者對人生的理解和追求。作者認為,萬物皆為“精氣之聚”,而“人稟天地之氣,乃物中最靈”。正如作者在《秋聲賦》中所言:“人為動物,惟物之靈,百憂感其心,萬事勞其形,有動於中,必搖其精。”人有思想,有智慧,也有憂慮和操勞影響人的情感和體質,隻要內心被外物所觸動,就一定會損害聚合的精氣。所以“精氣”對於人乃是最可寶貴的。“其精氣不奪於物,則蘊而為思慮,發而為事業,著而為文章,昭乎百世之上而仰乎百世之下,非如星之精氣隨其斃而滅也。”作者所說的“不奪於物”,即下文所指的“利欲”。作者認為一個人不應為利欲所**,追求功名利祿,而應發奮有為,建功立業,著書立說,永垂後世。這樣的人生才是有價值的,才不會象流星那樣,轉瞬即逝,化為腐朽。這就是在這第二篇《雜說》中,歐陽修所給出的人生感悟,而且他自己的確也是那樣做的,經曆了官場、人生的諸多是是非非之後,歐陽修總結了人生的經驗與教訓,從而給出了這樣一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