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地球生命之源

“野人"影片

據稱,北美見到過“大腳怪”的人少說也有五百多人,其中有幾次與“大腳怪”的直接遭遇,在當時成為頭號新聞,轟動一時。但是,對這些傳聞,美國科學家往往是付之一笑。他們根據“在北美洲沒有發現過高級靈長類的任何化石”這一現象認為,如果說這裏有“野人”的話,那簡直是對人類學和靈長類學缺乏起碼的常識。

1969年,有人在華盛頓州波斯伯格鎮附近發現了一千多個大腳印。這是一個跛腳“大腳怪”的腳印,一隻腳印是正常的,另一隻卻是畸形的。經過人類學家克蘭茨副教授鑒定,確認為是真正的“大腳怪”腳印。

要證明“大腳怪”的存在,單憑腳印是不夠的,最好能捉到一個活的“大腳怪”,但是“大腳怪”行蹤詭秘,動作敏捷,難以捕捉。相對而言,打死一個“大腳怪”容易些。然而,在“大腳怪”出沒的地方,當地政府又不準捕殺“大腳怪”。1969年美國斯卡馬尼亞縣就通過一項法令:“凡預謀或蓄意殺死‘大腳怪’者,都將被視為犯罪行為,處以1000元以內的罰金,或判處5年以下的監禁。”

因此,美國舊金山“大腳怪”研究會領導人喬治·哈斯認為,要證實“大腳怪”的存在,必須要有一部電影,這就好像對菲律賓依舊過著舊石器時代的塔沙代部落一樣,證實它的存在用不著把他們抓起來,或者殺死一個做標本,隻需拍攝一部影片就夠了。

後來,在北美洲有四個獵人拍攝到了“大腳怪”的電影,其中最著名的要數伊凡·馬克斯的影片。

伊凡·馬克斯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布爾內縣人。他是一名出色的獵手,體格強健,機智勇敢,擅長狩獵狗熊,曾以活捉一隻美洲豹而馳名全美。他又是一位攝影師,備有包括變焦鏡頭和長焦鏡頭在內的尼康照相機、攝像機和電影攝影機。長期以來,他拍攝了許多有關野生動物的照片和影片,為電視台提供了豐富多樣的節目。他還有一個狩獵情報網,隻要什麽地方有珍奇動物一出現,他的那些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知心朋友馬上就會打電報或長途電話通知他。他便立即駕車甚至是乘飛機趕到現場,或是捕殺,或是拍攝。

對北美有“大腳怪”之說,伊凡·馬克斯一開始並不相信。然而,1951年10月他在加州北部死馬山上狩獵時,卻意外發現了一些奇怪的大腳印,每個都有40厘米長。憑著他多年狩獵的經驗,他深信這些是某種巨大的類似人的生物踩出來的腳印。這種類似人的生物,就是傳說中的“大腳怪”,或者說是“野人”,生存在我們這個世界上。從那天起,馬克斯就立誌去尋找和發現“野人”,並決心拍一部“野人”的電影。

但事情很不順利,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他連“野人”的影子都沒有見到。他長年累月地奔波在美國西部山區的森林裏,期待著這種神秘怪物的出現。有些人嘲笑他,有些人甚至認為他病了,但馬克斯不放棄原來的信念。他認為自己還沒有摸清“野人”的生活規律,隻要堅持下去,總有成功的一天。 .

機會終於來了。1958年馬克斯在白山狩獵時,他看見400多米外,有一個高大的黑色類人生物。他立即舉起照相機,用長焦距鏡頭,拍下了世界上第一張“大腳怪”彩色照片。事後他說:“我狩獵多年,看到過各種各樣的野生動物,可還從來沒見過像‘大腳怪’這樣的怪物。它黑黑的,長得特別高大,渾身是毛。太古怪了!太陌生了!太危險了!所以我不敢再靠近它,拍完照片,又趕忙退下山去。”真是很可惜,由於光線暗、距離遠,雖然他拍了一大段膠卷,可所有的鏡頭都模糊不清,缺乏科學價值。

馬克斯並沒有灰心喪氣,他經常向當地居民請教,訪問熟悉“野人”的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1970年10月,有人從華盛頓州給馬克斯發來一封加急電報,說在該州的波斯伯格鎮附近,發現了個跛腳的“大腳怪”。它在過高速公路時,被汽車撞倒了。當它爬起來穿越鐵路時,一列火車呼嘯著從它麵前突然駛過。它受了驚,又跌了一跤。由於受了傷,又是個跛腳,它還躺在那兒。馬克斯聞訊後,火速趕到現場。這是第二次看到“大腳怪”,而且它又受了傷,馬克斯就壯著膽子走近它,打開了攝影機。這回馬克斯看得很清楚,那“大腳怪”的腳確實特別大。那“大腳怪”見有人來了,便盡力支撐著爬起來,揮動著兩條又長又粗的手臂,蹣跚而行,消失在附近的樹林之中。伊凡·馬克斯搶拍的這些電影鏡頭,經剪裁後還長達數分鍾,取名為《波斯伯格插曲》。影片公映後,引起了轟動,這也使伊凡·馬克斯成了一位風雲人物。

1972年,馬克斯又在加利福尼亞北部的雪地中,拍到一個高大的“野人”形象。1977年4月12日,馬克斯和他的妻子佩吉在加利福尼亞的夏斯塔那附近,遇到一個“野人”突然向他們猛衝過來。就在這危急時刻,馬克斯取下步槍準備射擊,而他妻子佩吉則舉起攝影機拚命猛拍,一口氣把一卷膠卷全部拍完了。這時,馬克斯開槍擊中“野人”的屁股,“野人”轉身就跑,他們立即換上新的電影膠卷,追擊拍攝。“野人”憤怒了,轉過身來狠狠地瞪著他們。頭頂上的毛,一根根豎直起來瑟瑟抖動。馬克斯也站住了,一直到第二卷膠片拍完方才罷休。

幾天之後,馬克斯在一片泥沼地中,又發現了一個“野人”。他用高倍望遠鏡看到,“野人”因為受到蚊子的侵襲,不停地用手拍打著身體。後來,又彎腰用手掏起沼澤裏的水,朝身上潑灑,企圖趕走討厭的蚊子,這些動作就像人類在洗澡。馬克斯用裝有望遠鏡的照相機,成功地拍攝了三張彩色照片。這個“野人”頭頂尖聳,下頜粗大。美國人類學家庫克教授看了照片後認為,它的頭部特征類似175萬年前非洲的包氏南方古猿化石頭骨,它可能是這類古猿的後代。

伊凡·馬克斯拍攝“野人”最成功的一次是在1982年。當時,他戴著皮帽子,身著鴨絨狩獵服,在拉森山麓森林雪地裏搜尋“大腳怪”。十幾天後,他發現了“大腳怪”的腳印。於是,他在雪地裏挖了一個坑,留有洞口和天窗,並在洞口和天窗上放了一些樹枝,以作為偽裝。他靜靜地等候在這個“觀察哨”裏,最後終於等來了“大腳怪”。它離“觀察哨”約100米,尖聳的頭項在樹幹上碰來碰去,似乎是在搔癢。馬克斯用長焦距鏡頭拍攝下這一情景。為了近距離拍攝,他毅然鑽出“觀察哨”,飛奔到麵前兩叢灌木的中間缺口處。“野人”朝灌木叢走來。它上身像猩猩,下半身像人,長腿大屁股。它走到灌木叢缺口處,看到馬克斯手中的攝影機,猛然一怔。它還從來沒看到過攝影機,不知是什麽東西,不由得對著鏡頭傻看了一陣,然後落荒而逃。它的“標準相”由此拍攝下來,由於這次是近距離正麵拍攝,時間又較長,因此比過去拍攝的都清楚。從照片上不僅可以看到它的尖聳的頭頂、扁平的鼻子、突出的嘴巴和深陷的眼窩,還可以看出它的耳朵比人類的大而尖,位置也偏高。

1984年,美國驚異視野公司的蒙代爾把伊凡·馬克斯曆次拍攝到的“野人”電影短片和照片集中起來,並對他的考察活動也進行了拍攝,編成了一部大型紀錄片,全片長兩小時。紀錄片的畫麵,有遠攝也有近拍,其中還包括一些難得的特寫鏡頭,清楚地表現出“野人”身體的各個部位。除此以外,影片還反映出在不同季節拍攝到的“野人”,身上的毛有不同的長度和顏色。這部影片是人類學研究中一份異常珍貴的資料。通過對影片畫麵的研究,大多數科學家認為,影片中的“北美野人”,是比猩猩更加高級的人形動物,很有可能是粗壯的南方古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