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我們總結著失敗經驗
這裏說的三棱刮刀,是那種八寸的大刮刀。
這種武器的使用者,都是那些身負重案,亡命天涯的殺手,他們過的都是有今天沒明天的日子。
前一秒鍾還在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後一秒鍾也許就被仇家給滅了,或者是被警察給抓了。
一覺睡去,都不知道能不能見到明天的太陽。
這種人通常都抱著殺一個賺一個的念頭,打鬥起來心狠手黑,不計後果。
動輒以命換命,所以他們偏好使用這種一擊必殺的武器。
而我們手裏的這種小刮刀,是蒲磊用車工淘汰下來的廢舊刮刀翻新改造的,刀刃長度還不到兩寸。
如果碰上對方是個胖子,一刀紮在屁股上都不見得能紮到骨頭。
當初蒲磊製作這種小刮刀,為的是平常便於攜帶,裝在褲兜裏也不影響行動,關鍵的時刻還能用來防身。
刮刀再小也是刮刀,刀刃雖然短,但放血槽還是有的,亮出來也能震懾到對手,畢竟絕大部分頑主都知道刮刀的厲害。
以前我們隻是把這種小刮刀拿在手裏把玩,沒事兒就用砂紙打磨,刀刃被打磨的寒光四射,手柄也被把玩的快包漿了。
隻是把玩,但沒有真正使用過,所以我們都不知道這種小刮刀的正確用法。
今天蒲磊才跟我們詳細的講解了小刮刀的使用技巧。
蒲磊告訴我們,這種小刮刀不能采取正握的握法,因為這種小刮刀沒有護手,手柄又非常小,不夠一手握住。
如果用正握的握法進行捅刺,沒有足夠的握力和腕力,就很容易發生刀刃後挫的情況。
這時由於激動和緊張,握刀的手會攥的很緊,刀刃後挫就會重傷到握刀的手,刮刀的三條刀刃會造成三個傷口,就像我今天這種情況。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還真是三條傷口,食指和拇指根部的傷口比較深。
在食指第一節指肚下麵,還有一道淺淺的傷口,由於傷口不深,流血不多,當時我都沒注意到。
蒲磊接著講道,用這種小刮刀打架,要反握刀柄,握刀手自然下垂的時候,刀尖是朝後的。
攻擊對手的時候多使用橫劃,斜劃,豎劃等方式,用刀尖和三條刀刃,對對方造成傷害。
還可以視當時情況,采用由上而下,或者是斜向橫向的刺擊。
簡單的說就是用刀尖紮,攻擊部位一般都是對方的頭頂、頸側、肩窩,兩側肋部和腰部。
如果和對方糾纏廝打致倒地,也可以用刀尖刺紮對方身體的任何部位。
但這種刺紮的攻擊方法十分危險,很容易給對方造成重傷,甚至致命,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要使用。
這種小刮刀的反手握法,和匕首的反手握法一樣,但使用起來危險性就小的多。
匕首的扁平刀刃劃在對方身上,造成的傷口又深又長,如果失手劃到了頸動脈,就是致命的傷害。
而我們的小刮刀,無論橫劃、豎劃、斜劃,造成的傷口都不會太深,既能擊退對手,又不會給對手造成重大的傷害。
而且這種小刮刀刀刃很短,反手握刀,由下而上攻擊對手時,動作非常隱蔽,能給對手出其不意的打擊和傷害。
我們雖然天天在外麵打架鬥毆,爭勇鬥狠的,但有一條我們都清楚也都明白。
我們打架是為了尋求刺激,是為了證明自己,是為了揚名立萬,但絕不是為了置對方於死地。
我們再狠再勇再混蛋,也知道殺人償命,為了劫個錢拔個份,把人家弄死了,自己小命也搭進去,不值得。
我們打架隻是為了打敗對方,打服對方,雖然打鬥的過程中都心狠手黑的,那隻是為了贏,或者說隻是為了保護自己而反擊。
我們和任何人都沒有血海深仇,頑主打架打贏了就行。
有時候勢均力敵的雙方,在一場廝殺結束後,還成為了朋友,這種事情也有不少。
所以我們使用的都是能讓對方失去戰鬥力的武器,比如短棍,沒開刃的日本戰刀,沒開刃的短斧,鋼絲鎖,小刮刀,還有遍地可見的板磚。
從來不使用大號三棱刮刀,軍刺、匕首、管叉,剔骨刀一類的致命凶器。(作者注:管叉,即一根六到八寸長的空心鋼管,一端斜著削尖,另一端尾部用牛皮或麻繩纏繞成握把,這種武器刺入人體後,血液會順著中空的鋼管流出,屬於極端惡毒的凶器)
知道了小刮刀的正確用法,我們又把今天所有打架的細節,從頭到尾研究了一遍。
目的是想找出一個有效的方法應對今天這種對方人多,手裏又都有硬家夥,一擁而上,圍毆我們的局麵。
東子和小傑都提出,後邊又沒長眼睛,專心對付麵前的一兩個人還可以,後邊人過來給一刀或者一悶棍,這個防不住啊。
對此我也有同感,說實話,當時我衝過去的時候就已經感覺後背發涼,預感到會有人從背後攻擊我。
但我隻能專注的麵對我能看到的人,實在是顧不了後邊。
蒲磊是被人家用九節鞭撂倒的,那一鞭子也不是從他的正麵攻擊,是從側麵掄過來的。
也就是說,我們四個被擊倒的時候,每個人都至少受到了兩個人的攻擊。
以前我們四個也遇到過以少打多的情況,但都是上去先幹翻了對方兩三個人,用凶猛的氣勢震住了對方。
今天我們依舊是凶狂無比,無奈對方也不是善茬,沒有輕易被我們的氣勢鎮住壓倒,而是給予了我們迎頭痛擊,短時間內就讓我們一敗塗地。
我們四個人都默不作聲的在那裏苦苦思索,一根接一根地抽煙。
夜深了,蒲磊爺爺起夜的時候還過來看了一眼,讓我們早點休息。
我們滿口答應著,然後繼續抽煙喝水聊天,想了很多種方法,東子甚至建議去弄幾把火噴子,也就是打鐵砂的那種火藥槍。
這個想法馬上被我們幾個否決了。
那東西離遠了沒什麽威力,被打中頂多也就是落一臉的麻子,但要是近距離朝著頭部開槍,那可真會要命的。
我們還是那個宗旨,打架是為了拔份,不是為了殺人,可以違法,但絕不能犯罪。
後來我們都聽見雞叫了,那時北京二環裏還有人在養雞,居委會雖然會勸說,但如果居民不聽接著養,居委會也不會太較真兒。
這擱到現在可不行了,別說養雞了,養個鴿子還有人天天舉報呢。
居委會、城管、派出所的天天上門來查,如果真的擾民或者是汙染環境,會被強製取締的。
其實我還是挺懷念那個時候,清晨的陣陣雞鳴,傍晚的嫋嫋炊煙,藍天白雲下悅耳的歌哨聲,百姓生活的真實寫照,溫馨滿滿的人間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