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節決定成敗

53服飾穿戴的TPO原則

服飾,是指人的服裝穿著、飾品,它是儀表的重要部分,人際交往中的主要視覺對象之一,它包括服裝和飾物兩方麵。

莎士比亞說:。“服飾往往可以表現人格。”的確,在人的交往中,服飾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個人的社會地位、身份、職業、收入、愛好,甚至一個人的文化素養、個性和審美品位。

服飾一直被認為是傳遞人的思想、情感等文化心理的“非語言信息”。

TPO是西方人提出的服飾穿戴原則;分別是英文中時間(Time)、地點(Place)、場合(Oceasion)三個單詞的縮寫。穿著的TPO原則,要求人們在著裝時以時間、地點、場合三項因素為準。

時間原則

時間既指每一天的早、中、晚三個時間段,也包括每年春、夏、秋、冬的季節更替,以及人生的不同年齡階段。時間原則要求著裝考慮時間因素,做到隨“時”更衣。

通常,早晨人們在家中或進行戶外活動,如在家中盥洗用餐或者外出跑步做操健身,著裝應方便、隨意,可以選擇運動服、便裝、休閑服。

工作時間的著裝,應根據工作特點和性質,以服務於工作、莊重大方為原則。晚間宴會、舞會、音樂會之類的正式社會活動居多。

人們的交往距離相對縮小,服飾給予人們視覺和心理上的感受程度相對增強。因此,晚間穿著應講究一些,以晚禮服為宜。

服飾應當隨著一年四秀的變化而更替變換,不宜標新立異、打破常規。

夏季以涼爽、輕柔、簡潔為著裝格調,在使自己涼爽舒服的同時,讓服飾色彩與款色給予他人視覺和心理上的好感受。夏天,層疊皺折過多、色彩濃重的服飾不僅使人燥熱難耐,而且一旦出汗就會影響女士麵部的化妝效果。

冬季應以保暖、輕便為著裝原則,避免臃腫不堪,也要避免要風度不要溫度,為形體美觀而著裝太單薄。應該注意,即使同是裙裝,在夏天,麵料應是輕薄型的,冬天要穿麵料厚的裙子。春秋兩季可選擇的範圍會更大更多一些。

地點原則

地點原則代表地方、場所、位置不同,著裝應有所區別,特定的環境應配以與之相適應、相協調的服飾,才能獲得視覺和心理上的和諧美感。

比如,穿著隻有在正式的工作環境才合適的職業正裝去娛樂、購物、休閑、觀光,或者穿著牛仔服、網球裙、運動衣、休閑服進入辦公場所和社交場地。都是環境不和諧的表現。

場合原則

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服飾要求,隻有與特定場合的氣氛相一致、相融洽的服飾,才能產生和諧的審美效果,實現人景相融的最佳效應。

正式場合應嚴格符合穿著規範。比如,男子穿西裝,一定要係領帶,西裝裏麵有西服背心的話,應將領帶放在西服背心裏麵。西服應熨得平整,褲子要熨出褲線,衣領袖口要幹淨,皮鞋鋥亮等。女子不宜赤腳穿涼鞋,如果穿長統襪子,襪子口不要露在衣裙外麵。

在歡度節日或紀念日、結婚典禮、聯歡晚會、舞會等喜慶場合,服飾可以鮮豔明快、瀟灑時尚一些。一般說來,在正式的喜慶場合,男性服裝均以深色為宜,單色、條紋、暗小格都可以;在遊覽、聯歡、生日晚會等場合,可以選擇色彩明快的服裝。女性不論在什麽喜慶場合,都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穿著的色彩鮮豔的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