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十宗懸案

第302章 交替一

這是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這種感覺,並未來自故事的情節有多離奇詭異。

而是故事中的女主角扭曲變態的思維。

明明,是肖倩害死自己的姐姐和父母,甚至還有收養她的親姑姑。

可是,她卻把一切的罪,都推到了別人的身上。

一個十幾歲的小姑娘,就能產生這樣的想法。

本身就已經可以用恐怖來形容了。

更可怕是。

她竟然在精神層麵,分裂出了另外一個人格。

而這個人格,還是被她害死的姐姐。

她在同時扮演著姐姐和妹妹的角色。

沈飛三人,不禁都在暗想。

這個世界上,怎麽會這樣的人?

冷血自私。

還要裝出無辜的樣子來。

一時間,他們都啞口無言。

沈飛用手指敲著桌子,發出輕微的咚咚聲。

劉大頭摸著自己的大光頭,不停的咂吧著嘴。

梅蘭則拿著筆,坐在那裏發呆。

審訊室裏,隻有田春影……不,應該說是肖倩,一臉的輕鬆樣子,偶爾還會露出戲謔的目光來。

時間和空間,仿佛都在這個逼仄的空間裏凝固了。

不知過去了多久。

沈飛才長長的吐了口氣。

緩緩的說道:“田……不對,我應該稱你為肖倩。肖倩,我還有幾個疑點想要請教你。”

肖倩聳聳肩:“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不過你最好他嗎的快點,我尿急。”

沈飛點點頭,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緒,就說道:“好,第一個問題,你說你和李同結婚的時候,花錢雇了兩個人冒充你的父母。可是根據我們了解的情況,你們婚後,還會經常去冒牌的父母家,甚至還有具體的地址。這一點,你怎麽解釋?”

肖倩似笑非笑的看著沈飛,正要回答。

神色忽然變得古怪了起來。

僅僅是幾秒鍾之後,她就歎口氣說道:“好吧,現在輪得姐姐登場了。”

沈飛眉頭挑了挑。

就聽肖倩有些惱怒的說道:“這個笨蛋,把我們的秘密都說出來了。我一直都在說她的性子太直,對付警方還是我來比較好。哼,真是令人失望的很。”

“肖影?”沈飛試探問。

肖倩淡淡的看了沈飛一眼:“你也可以一直叫我肖倩,畢竟我是借用她的身體的。”

沈飛三人愕然,如果不是前麵有那麽多的鋪墊。

肯定以為,這會兒是肖影的鬼魂上了肖倩的身。

沈飛深吸一口說:“不管你是姐姐還是妹妹,對我們來說,你都隻是一個人。好吧,現在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肖倩說道:“既然肖倩那個笨蛋,已經都說了,我還有什麽不同意的?

已經結婚的夫婦,經常去探視女方的父母,這是人之常情,我自然也考慮到了這一點。

所以,每次去之前,我都會提前通知那兩個冒牌貨做一些準備。

事後,我會按照約定,支付他們一定的酬金。

當然,這兩年裏,我和李同前後加在一起,也沒去過十次。”

“你們找的冒牌貨,是張守業的父母嗎?”沈飛問。

肖倩點頭說道:“沒錯,他們家境貧寒,兒子又不爭氣,老兩口也沒什麽經濟來源。這麽輕鬆就能賺取到意外之財,自然是一萬個願意的。”

沈飛嘴角抽搐了一下。

當初他和周玲芳卻探訪張守業家的時候,竟然沒有從他父母身上,看出一絲一毫的端倪來。

看樣子,如果一個人要真心想要偽裝起來的話,就算是如他一樣經驗豐富的老刑警,照樣可以輕鬆騙過去。

做了一個深呼吸。

沈飛才開始第二個問題:“說說高麗紅的事情吧。”

肖倩嘴巴蠕動了一下:“姐姐,這個讓我來說,這個讓我來說……”

“好吧,你總是這麽不安分。你來了好了。”

“哈哈,姐,你先休息一下。我發現講故事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廢話真多。”

沈飛三人,一陣無語。

肖倩自言自語幾句,就看向沈飛:“提起高麗紅那個賤人,我他嗎的就一肚子的氣。打牌就打牌唄,為什麽還要作弊呢?還專門坑我的錢。那天晚上,因為這件事,我跟她大吵了一架。

麻痹的,女人吵架,關男人什麽鳥事?他老公竟然當眾打我。

欺負我的人,都該死。

嘿嘿!

不過嘛,當時我可真沒想弄死她。

畢竟平白無故殺了人,是件非常麻煩的事情嘛。

姐,你當時還勸阻我來著。”

“哼,你發瘋起來,也隻有我能管得住你。”

“那是,你是我姐嘛。”

“好了,好了,你快點說。”

“知道了,知道了,你稍安勿躁。”

沈飛三人,繼續無語。

此時此刻,用腳趾想都知道。

肖倩體內的兩個人格,正在不停的交替轉換。

姐妹在通過同一張嘴,互相交流。

這樣詭異的情形。

令三人都有些心驚肉跳。

尤其是梅蘭,臉都蒼白如紙了。

沈飛沒有出聲打斷。

相信很快,肖倩的主人格,就會繼續下文。

“其實,那個時候,我已經向李同承認,我就是張倩影了。當然,其中的原因不能跟他解釋。

李同那會兒,也是鬼迷心竅,根本就不在乎張倩影怎麽就變成了田春影。

總之,我承認是他老婆就行了。

我和高麗紅吵架,以及被她老公毒打的事情,告訴了李同。

李同當時就要去找他們算賬。

被我給阻止了。

畢竟,姐姐說得對。

一旦殺了人,就會引來警方的追查。

萬一我們的計劃暴露了,不是得把自己給搭上?

我們報複李同的計劃,還沒有全部完成呢!

不能功虧一簣。

可是很快,就發生了另外一件事。

我們沒去找高麗紅,她卻自己找上門來了。

當時,她應該是喝了一些酒。

身上都是酒氣。

她威脅我說,她知道我的秘密。

如果不想曝光,就得給她一筆錢。

哼,你們知道她一開口要多少嗎?

五十萬!

愚蠢的女人。

竟然敢敲詐我們。

那就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我們可是三個人呢!

搞定她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於是,在她回家的路上。

李同用繩子,從她身後偷襲,把她給勒死了。

之所以是李同下的手。

是因為他說,他有精神病。

就算殺了人,也不用負法律責任。

殺人容易。

可處理屍體,就比較麻煩了。

我和姐姐,在決定幹掉高麗紅的時候,就已經想到了辦法。

那就是,用硝石把高麗紅給速凍起來。

我們在化學方麵,很有研究的。

李同負責購買硝石。

我和姐姐,負責冷凍屍體。

然後,我們三人合力,在拋屍地點的上方,將已經被凍在了冰裏的高麗紅拋了下來。

這樣,現場就不會留下任何痕跡。

警方想要很快破案,就不那麽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