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霸終結者

第92章 含沙射人影至死人不疑

第九十二章 含沙射人影至死人不疑

??一周之後,最高有關部門。

初音網絡和搜虎等公司之間那個案子,管轄權異議的流程,居然這麽快就逐級提交到了最終環節。

別看隻是一個管轄權異議,貌似很輕鬆。這裏麵可是涉及了並案處理異議、管轄權異議、異議駁回、管轄權申訴……一大串繁複的司法環節,並非三言兩語的事情。

按照流程,搜虎公司不願意被錢塘中院管轄,首先要找錢塘中院直接異議,被駁回之後才能尋找“被告認為有實際管轄權的法院和目前受理法院的共同上級申訴,而且是逐級申訴”。

這麽大一堆事情,平時哪怕兩個月都不一定搞得定,現在居然一周,在貴圈已經算是秒殺速度了。

不得不感慨,國朝的衙門在某些問題上辦事效率還是很高的。

究其原因,還是這案子起訴書上的涉案標的填得高了。

不懂法的外行人,看司法圈子裏的熱鬧時,往往會奇怪:為什麽那麽多普通磕磕碰碰的小案子,起訴書上動輒天價索賠。實體財產和醫藥費總共才損了幾萬塊的人身案件,“精神損失費”都敢開口幾百萬。

莫非這些起訴人太外行、不知道國朝精神損失費實際判下來都不超過五千塊?

國內精神損失費超額判的,倒也不是完全沒有經典案例。比如某醫療事故糾紛,名字就不報了。受害人經過上訴申訴,最終破例拿到了足足六萬塊精神損失費。不過那家夥比較苦逼,因為是被醫生誤診為下麵那癌,切成TJ了,才特事特辦。要是被誤切的是別的器官,哪裏可能拿到6萬精神損失。(殘疾賠償和精神損失是分開的)

當事人都傻麽?明明最終隻能拿到100萬的案子,還非要寫1億的起訴金額窮折騰?

非也非也。

這裏頭的關鍵,就在於訴訟法上關於訴訟費的算法。

訴訟費是按照起訴書上寫的索賠標的金額來計算的。你寫一億,哪怕最終實際隻要到一百萬,那也是按照一億的案子來收訴訟費的。

起訴方有時候就是選擇了這種合理的手段。主動給法院多送幾十倍的訴訟費,來換取法院各項流程跑得快一些。原本法定允許一年才審結的案子,你訴訟費高了幾十倍,法院就有很大的可能“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三四個月就給你審結。

……

“一周前受理的案子,管轄權申訴這就打到咱有關部門了?嘖嘖,這效率。”

有關部門的幾名有關人員,組成了一個評審委員會,看了雙方申訴的材料。旋即幾人便精神一振。略微詫異。又看了金額和官司雙方,立刻露出一個“我懂的”的高深莫測表情:

“嘖嘖,幾百萬訴訟費的案子,難怪京城和錢塘的地方院都要搶著辦呢,不光原被告雙方出動了斡旋力量,連各院都逐級附了申訴意見。”

幾名有關人員繼續打起精神,看了一遍雙方的意見。旋即,根據業務能力的深淺,就出現意見分歧了。

一個剛入行沒幾年的菜鳥,法大的法學博士畢業才五年的新人。看材料看得最快,掃完之後,想要邀功顯擺,便第一個開口請示道:

“領導,我覺得這個搜虎公司提出的異議有道理。這個案子那麽多被告雖然都對初音公司實施了同一種侵權。但是這些侵權依然是獨立實施的,並沒有串謀合作。初音公司把這些訴求強行並案起訴,顯然是有瑕疵的。”

領導是個五十來歲的老者,眼神不太好,看得也不快,眯縫著眼。把老花鏡摘下來,揉揉鼻梁,掃了一圈下屬,然後問:“大家的意見呢?”

另一個華清大學出身的、年紀稍長幾歲的有關人員又細細看了一會兒。

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這個華清的家夥碩博也是讀的法律,不過本科時候是學應用數學的,屬於理科特色的法學生。在法學界,有很多本科不學法的律師和法官,但是不得不承認,在一些龐雜專業的案子上。這些人的眼界往往可以讓他們比一路純學法的同行更敏銳。

“領導,我覺得這裏麵說得很清楚了——初音網絡強行並案起訴,是有道理的。因為這些侵權人雖然實施了相同的盜版行為,但是其行為模式卻存在差異。

其中搜虎視頻等幾個主要的、大型的被告,是純粹使用了初音網絡享有著作權的影音資料。而還有一些被起訴方,是初音網絡的合作者,雙方是簽訂了‘視頻與遊戲虛擬物品開發分成協議’的。所以在這個案子裏麵,搜虎網絡和那些二級被告實際上是扮演了一個侵權產業鏈的上下遊合作者關係,而非絕對的平行關係,要想拆分案件,就沒有道理了。”

專業術語說著有點繞,用人話翻譯一下,就是:

如果兩個賊分別在同一晚進入某戶人家行竊並且得手,那麽法院可以並按審這兩個賊。但如果賊異議了,法院也得接受,分開兩個案子單獨審。

可如果這兩個賊是有合作的,一個放風開鎖遞刀子,另一個入室行竊;或者哪怕兩個都入室行竊了,但是隻要在放風開鎖上有合作;甚至隻是前一個開了鎖後沒關門,為後者製造了便利,那麽這時候賊想異議拆分案件,也不可能了。

共犯,肯定是要並案的。

那個法大文科生,顯然沒看清這個案子裏多個被告間有沒有合作的邏輯基礎。

在領導麵前丟了臉,法大文科生立刻開口質疑那位華清君:“怎麽能說這裏麵就有合作呢?他們明明是單獨的同類侵權。”

華清君笑笑,指著一條文檔,說道:“你懂不懂什麽叫引擎使用授權?”

法大文科生啞然,因為他確實沒有科普常識。

動畫引擎是個什麽東東?什麽叫基於A的技術授權所進行的B級二次開發?完全聽不懂啊有木有!哥隻懂法律啊!要不要這麽坑我!

見法大文科生暫時不做聲了,華清君繼續說道:“這個案子,和原先的互聯網盜版侵權都不一樣。因為很多泄密者都使用了初音網絡開發的動漫引擎,進行了基於該引擎、該平台的二次創作。所以那些作者在一開始,就不擁有絕對的自主版權,而隻有一個合作的版權。

這份協議,應該是初音網絡提供的,給合作開發者的協議,在每個開發者點進去的時候,都要在這份網絡協議上點擊‘我同意’,才能進行下一步的動畫製作和模型建模,所以,這個案子的管轄權和並案,我覺得沒有絲毫問題。”

另有一名還算懂行的同僚提出了疑問:“可是,這種隻在網頁上讓人點擊‘我同意’的格式合同,如果存在免除己方主要義務、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霸王條款的話,不是可以宣告無效的麽?”

華清君泰然地說:“那不一樣,我們平時說的那些,是消費者和服務提供者之間的霸王條款,可以無效。本案裏麵,雖然也隻是一個點擊‘我同意’就生效的網絡協議,可是協議的雙方是一起合作、共同賺錢的合作商。雙方是平等的,自然不適用保護消費者之類弱勢群體的類推了。”

領導微微點頭。

後麵,自然還有冗長的討論,但是大局已定。

……

同一時刻,初音公司。顧莫傑的會客室裏,費莉蘿在給公司其他高管進行這次案子的動員,以便高管們後續萬一需要麵對媒體的時候,可以用得上。

費莉蘿一身修身的職業裝,幹練地指著投影儀說道:

“我們從一開始,就進行了布局。所有想在初音歌姬遊戲上和我們分成的視頻和模型、虛擬物品開發者,都需要點擊一個‘我同意’的協議。

這協議上麵不僅規定了虛擬物品在初音歌姬商城內的銷售收入為八二開等主要條款,還對虛擬物品的版權所有進行了限定。凡是基於我們的產品開發的MOD和一切周邊,都屬於利用了我們現有技術和平台後實施的二次開發,所以開發者能且隻能在我公司的平台上上傳。他們本人並沒有完全的版權,也無權自主授權給別人,他們隻是我們初音公司半雇傭狀態的外協合作開發者。

初音視頻方麵,情況也是如此。我們經過了一係列的版權運作,凡是在初音視頻上放MMD視頻的,無一例外都隻能放在初音視頻上,不能再有其他合作者。如果出現了非槍版的原畫畫質視頻泄漏的話,我們不僅可以告收錄這些視頻的網站,還可以告視頻的製作者——當然,隻是挑一些來告。

這樣一來,我們首先就可以贏下第一仗、確保把管轄權拉到主場。其次,隻要我們告了,就可以提前申請保全措施以減少我們的損失——後麵這招的威力,大家很快就可以看到。”

“啪啪啪啪~”

以COO葉維倫為首的、一票列席高管,紛紛鼓掌以示對法務部這番設計的讚許。

優酷網上那些自媒體作者,可以把自己的作品上傳到任何視頻網站上。但是某點上簽了合同的寫手,顯然不能和別的站這麽幹,無論那個別的站是正版盜版。

而某點的寫手,好歹還沒有利用某點的技術來進行創作呢。初音視頻上的MMD,可是實打實用了初音的引擎的。

一張大網,已經無聲地越收越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