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霸終結者

第62章 場外和解?

第六十二章 場外和解?

半個月後。

十月下旬的錢塘,第一絲微涼的秋意,終於重臨這片大地。

“茲授予馬花藤先生‘軟件著作權不設防企業氛圍獎’……”

顧莫傑在自己辦公室裏,把玩著一麵惡趣味弄來玩兒的錦旗,臉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所謂送錦旗,自然是一句笑談,這玩意兒隻能是拿來玩玩。

但憑心而論,這次的事兒,顧莫傑真是打心眼兒裏感激以馬花藤為首的一大批前仆後繼毀人不倦的中國軟件業企業,正是他們把國內同行在國際上的形象塑造成了“一直在模仿、從來不設防”的樣子,才讓顧莫傑撿了漏。

(注:不設防是指代碼裏不挖隱蔽的坑,不是指不申報著作權。)

BANDAI的全資子公司、當今最熱動漫《叛逆的魯魯修》的製作方、日升動漫公司,真的不慎中招了。

他們習慣了中國軟件企業普遍不懂得怎麽在申報著作權的軟件裏挖坑,在未授權的情況下,調用了一部分初音公司有權的建模引擎,修修補補用於動畫製作。

於是,便一腳踩進了費莉蘿當初頂著壓力、被人背後說成“靠著老板寵幸浪費公司資源”挖的坑裏。而且經過短短半個月的明察暗訪、申訴公證,初音方麵已然抓住了一些旁證。

……

日升社社長塚原健二如同帕金森般哆嗦著除下黑框眼鏡,然後把手上的鉛筆重重地砸在桌上那份文件上,怒吼一聲:“八嘎!”(某空耳:為什麽不是“氣死偶咧?”)

“買個授權,才多少錢?你說,能有多少錢!最多一兩千萬円。非要貪這點小便宜,結果呢?退一步說,就算舍不得買授權,咱自己多花點美工成本,不用引擎或者用公用引擎做偽3D,又怎麽了?非要耍這個小聰明!”

塚原健二對麵,站著好幾個頭都不敢抬的中年人,有法務部的,有策劃部的,一個個被噴了一臉的唾沫,大氣都不敢出。

“嗨!社長,這事兒都是我的錯。我願意引咎,並承擔責任。都怪我低估了中國企業,原本他們從來不幹這種在代碼裏防禦型挖坑的事情的,是我大意了。”策劃部主任山口誠夫一邊沉痛地自責,一邊鞠躬都快磕到塚原健二的辦公桌上了。

他旁邊的法務部主任鹿島康介見同僚很擔當地把主要責任扛了下來,稍稍鬆了一口氣。誰知塚原健二並沒有放過他的打算。

“鹿島君,別以為就沒你的事兒了!一個稱職的法務部,不是逮到一點事兒就提風險意義就行的

。你看看你們部門的工作,什麽時候給潛在供應商或者侵權對象進行風險分級過?公司養你們,不是讓你們遇到任何違法的事情都不許公司做,是要你們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

誰是軟柿子,誰是硬茬兒,誰不專業哪怕侵了他的權也折騰不起風浪——這些都是你的工作。現在看看你幹的好事!我隻看到你們在麵對顧莫傑桑的時候,風險評級和麵對馬花藤桑時一模一樣!出的法律意見也是一模一樣!絲毫沒有看出顧莫傑桑比他的同行更危險,這就是你們法務部的失職!”

鹿島康介也被罵得抬不起頭來,絲毫沒有反駁的勇氣。

因為塚原健二說的都對。

正如一個好的財務總監,如果隻知道告訴公司如何照章納稅地做賬——那除了國企老板之外,誰肯養這種豬一樣的廢柴?

一個好的財務,當然是要能夠幫助公司合理避稅,甚至偷稅漏稅的。隻不過,要評估各種偷稅漏稅細節行為的不同風險等級,然後把最隱蔽最不容易被查的那部分稅給偷了。

一個好的法務總監,也絕不是用來讓公司什麽事兒都要依法經商、依合同經商的——那種事情,剛剛讀研畢業沒有社會經驗的法學生都會幹。

好法務的職責,在於鑒別誰是軟柿子,可以捏一捏,榨一榨,侵了權也不會有什麽大礙。鹿島康介沒看出顧莫傑比其他中國同行更危險這個“更”字,就活該他被罵。

塚原健二發泄了一通,情緒稍微穩定了下來,開始把目光放遠,向前看,先找找目前局麵的解決辦法再說。

“中國人那邊,始終沒有把事情曝光出去吧?”

聽了塚原健二的問題,剛剛緩過氣來的鹿島康介立刻很幹脆地回答道:

“是的,沒有曝光,根據我們的分析,就算顧莫傑起訴,按照授權費用賠償,或者實打實根據被侵權損失賠償,他能夠拿到的錢也不會有100萬人民幣。顧莫傑肯定看不上這點小錢的。他們此前通過向我國司-法-係統申請的一係列證據保全措施,先掌握旁證、抓住主動,應該隻是為了和我們談場外和解的條件。”

塚原健二微微點頭:“我也是這麽覺得的,這種小事兒,撕破臉了他們也沒多少好處。最大的可能是導致我們公司的商譽受損,以及目前正火的《叛逆的魯魯修》在推廣過程中IP品牌價值等無形資產的增長受挫。所以中國人肯定是想威脅我們一下,談談合作了。”

三個人都沉默了半晌,塚原似乎是下了決定,長長地歎息了一聲,吩咐道:“先去接觸接觸吧,表示我們願意坐下來談,看看中國人開出的是什麽條件。”

鹿島康介得了吩咐,這便去安排了。

日升社這點破事兒,說白了其實不值多少錢

就好像很多消費者侵權的案子,如果實打實按照消費者的損失來打官司,消費者也拿不到多少賠償金。但是現實操作中,有很多消費者通過律師的運作,是成功訛到了比他自身損失高數倍的賠款的,這裏麵主要靠的就是廠家不想把事情鬧大、不想讓公眾發現其產品質量風險,為了保全商譽而多花錢平事兒。

日升社麵臨的情況,就是如此。鬧大了其實也陪不了多少,但《叛逆的魯魯修》的IP價值推廣就多多少少受損了。

或許有外行人會覺得:既然這是一部能夠蟬聯兩年“日本年度最佳動漫”的力作,當初日升社把籬笆紮牢一點、少給人留點空子不就好了麽?

這種說法,就純粹屬於外行了。就像文抄公題材的小白文那般,以為大神名作在本時空火了,到異時空抄襲出來也一定火——事實上,文創圈子裏的人都知道,作品本身好不好,充其量隻能在“最終火不火”這個問題上占兩成決定因素。

剩下的八成是看運作,看炒作,看資本支持度,看運氣——就好比你可以做得和馬風一樣好,辦電商,但是你不能保證你在和馬風同樣的時間點,遇到孫正義給你砸兩千萬美金風投。

某點-中-文網那些大神,隻要是套路的,可模仿的,其實背後有幾十倍數量備胎可以換,水平都是相若的。誰火誰不火,渠道為王,而不是內容為王(當然內容是要有的,至少不能爛)。誰聽渠道的話,誰就有火的可能;誰不聽話,就可以和“少女時代”或者“AKB48”裏的零件一樣換掉。

日升社每年也是要下注很多部片子的,上映考察一段時間之前,日升社的人也不知道《叛逆的魯魯修》會火。所以能夠侵權省成本的地方,自然會多多少少打點擦邊球。

隻是這一擊的擦邊球剛好打進坑裏,僅此而已。

鹿島康介談了兩天,灰頭土臉地回來找塚原健二匯報了一下目前的基本意向。

“初音娛樂不願意單獨和我們談。”

“那他們要什麽?”

“他們表示,可以不追究我們的侵權,甚至給我們補充一份授權協議,允許我們免費使用初音集團已經推出的兩代3D引擎,用於我們公司將來製作的其他3D動漫。他們的要求,則是希望把BANDAI拉進來,進行三方談判。至於他們會對BANDAI提出什麽訴求,目前他們沒有明確表示,不過我旁敲側擊了一番,估計是想談相互授權。”

塚原健二頓時覺得有些棘手。

日升社是BANDAI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法律上來說,日升社幹的事兒,日升社親自出麵承擔責任就行了,哪有把BANDAI牽扯進來的道理?

但是不答應,就麵臨事情鬧大

。而且《叛逆的魯魯修》隨著播放的深入,正在越來越火。如果這事兒拖得越久,中國人手上握住的籌碼就越值錢。

威脅抹黑一部有三千萬人看的片子,當然比威脅抹黑一部隻有一千萬人看的片子,更有威懾力。

必須當機立斷。

不管怎麽樣,先請示一下母公司的意思吧,反正初音方麵也做出承諾了:隻是和BANDAI以及日升社談互利的相互授權問題,不會讓BANDAI和日升社直接掏一円現金的。

塚原健二估摸著:中國人想要的,可能就是“初音方麵允許BANDAI和日升用初音的引擎、BANDAI允許初音用BANDAI的動畫角色IP開發同人作品或是免費網絡播放權”之類的條件罷了。

其中第二條授權和不授權都沒什麽差別。因為根據中國的法律,中國人在WCT框架的公約裏,保留了第八條。所以很多日漫屬於非法出版物,在大陸根本不受法律保護。“盜版非法出版物”,在中國是不算盜版的。

所以,哪怕BANDAI不授權,也不能在這塊賺到多少錢。

塚原健二覺得母公司還是有比較大的可能性答應三方談判的,便嚐試著溝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