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鞍白馬照紅妝

第4章 我養大的,我慣著

這帶有詛咒性的話讓戚家眾親麵容齊齊一僵,脊背發冷。

戚飛燕看也不看眾人,一撩裙擺起身,走出祠堂。

雨還在下。

馬車剛駛出皇城街,便狠狠晃動了一下。

聽著外麵的打鬥聲,戚飛燕隻輕勾下唇角,微微吐出一口氣:可算來了。

車簾掀起,一個戴獬豸冠,佩青荷蓮綬朝服的男人上了馬車。

看著來人,戚飛燕唇角一勾。

“世子爺,好久不見。”

來人落座:“你哥說,要是他趕不回來,攔不住你,就讓我把你給打暈。”

戚飛燕急忙問道:“我哥怎麽樣,受傷了嗎?”

“這會兒,怕是隻剩一口氣了。”

戚飛燕臉色一緊,搭在雙膝上的手倏然攥成拳,她知道哥哥眼下不會死,可哥哥的身體哪裏經得住這般折騰……心口揪得厲害。

上一世若非她的一紙家書暴露了哥哥的行蹤,哥哥早已隱世,也不會被她連累,慘死在蕭琅手中。

這一世,她便是豁出性命,也一定要護住哥哥!

藺遠臣看著戚飛燕慘白的麵容,剛要開口安慰她幾句,便聽她沉靜地開口道:“三皇子那,安排好了嗎?”

“嗯。放心。”

哥哥辦事,她自然放心。

在祠堂裏,白鷹見到她就將哥哥的話傳給了她:“聽話,不許嫁。三皇子交給我,哥自有辦法。”

*

藺遠臣回京述職,戚飛燕有他的保駕護航,得以順利進宮。

她著一身通紅的嫁衣,剛踏進宮殿就引來眾人側目,便是未施粉黛,戚飛燕也自有她的秀麗,眉目間有少年人的英氣,也有少女的嬌色。

眾皇子看到戚飛燕,挪不動眼,心中皆是不解:明明長了一張美人臉,卻偏愛舞槍弄棒。

“參見聖上。”

跪下行了禮,新帝命起,“藺愛卿,你先站過一邊,待朕處理一下家事。”

藺遠臣躬身退到一旁。

新帝看著身著嫁衣的戚飛燕,隻當她是肯嫁了。

“飛燕,看來你是想通了。別說朕不疼你,你若是看不上老三,那就從其他皇子中挑一個,朕兒子多,你想嫁誰都可。”

戚飛燕麵色巋然不動,皇上疼她不假,可想將戚家軍的兵權收到皇家手中也是真。

他想讓她嫁入皇室,可她這一生,再也不想入帝王家。

她抬眸,朝眾皇子掃過去,挨個點評。

“大皇子,有德無才。”

“二皇子,有勇無謀。”

“五皇子,肥膩不堪。”

“六皇子,性弱無能。”

戚飛燕淡淡道:“聖上,臣女一個都瞧不上。”

皇子們:“……”

她可真敢說!

“放肆!”新帝重重拍了下龍椅扶手。

龍顏大怒,闔宮的人紛紛跪地,噤若寒蟬,冷汗涔涔:五小姐莫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膽?

新帝怒不可遏,“戚飛燕,藐視皇權,恃寵而驕,你該當何罪!”

“臣女……”戚飛燕跪直身子,正要說話,殿外便傳來一道清朗的聲音,“小妹無禮,還請聖上恕臣管教無方。”

戚飛燕身形一僵,驀地回頭,便見一個身穿玄衣、清逸超然的男人推著輪椅緩緩朝她而來。

世上總有這麽一人,他出現的一刹,周遭一切便黯然失色。

目光所及之處,隻有他。

隻是他。

哥哥……

心口一熱,戚飛燕霎時紅了眼睛。

江尹坐在輪椅之上,一身玄衣風塵仆仆而來,卻不染纖塵。

素淨、淡漠卻又絕代風華。

他一出場,大殿之上的皇子們便都不夠瞧了,均淪為了陪襯,而跪倒的宮人在江尹出現的一刻,皆在心底鬆了口氣。

隻要有侍郎大人在,再棘手的問題也能迎刃而解。

江尹進殿時便看了戚飛燕一眼,溫和又沉靜的目光分外熟悉,熟悉到戚飛燕鼻腔一酸。

都說恍如隔世,她卻是真真隔了一世,才又見到哥哥。

爹娘常年在外征戰,她是哥哥一手帶大的。

從小她就是哥哥的跟屁蟲,哥哥也不嫌她煩,走到哪都願意帶著她,五歲以前她幾乎是長在哥哥身上,但凡有哥哥在的時候,她就沒怎麽下地走過路。

小時候的她比戚嫣然和戚采薇長得都壯實,哥哥將她養的白白胖胖。

每當她調皮搗蛋惹了禍,哥哥都擋在她身前替她挨鞭子,娘親總訓哥哥慣壞了她,哥哥隻是掐著她的小胖臉溫和地笑。

“我養大的小燕子,我不慣著她還能慣著誰。”

“臣,叩見聖上。”

江尹瘦削的手把著輪椅,身體前傾作勢要跪,戚飛燕忙挪動著膝蓋上前扶住哥哥。

搭上哥哥手腕的一瞬,戚飛燕指尖倏然一跳,驀地抬頭。

江尹卻暗暗在她小拇指上捏了下,用隻有兩個人能懂的暗號告訴她:沒事,莫慌。

新帝抬了下手,“若白,你腿疾未愈,無需行此重禮。”

江尹告罪、道謝,戚飛燕看著哥哥的腿,心中說不出的苦澀。

前世她遍尋良方,翻遍了禦書房的典籍想醫好哥哥的腿,總算是尋得一個方子,有幾味藥材舉世難尋,偏落到了蕭琅手中。

蕭琅用藥材拿捏著她,逼得她交出戚家雲諜,卻又背信棄義,也由此誆得她情急之下暴露了哥哥的行跡。

拋屍荒野,豺狼分食。

戚飛燕狠狠攥了攥手,前世臨死前蕭琅對哥哥的判刑猶在耳邊,成了夢魘,絞噬著她的心髒。

這一世,絕不會重蹈覆轍!

“你都聽見這丫頭說的話了?”

新帝沉著麵容,“膽大包天得很!”

“聖上勿怪,家裏出了這麽大的事,小妹心裏難過,並非有意冒犯龍顏聖威。隻是……”

江尹瞧了一眼戚飛燕身上火紅的嫁衣,溫潤的氣息倏然冷卻下來,“義父和師父戰死,屍首還未尋回,孝期也還沒過,此時賜婚是否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