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發揮

卷之二 驚風後餘證

屬性:搐後成癱瘓者。左氏謂風**末疾是也。肝主筋。肝熱則筋弛而長。長則軟弱。手足伸而屈矣。肝寒則筋縮而短。短則拘攣。手足屈而不能伸矣。並宜六味地黃丸主之。拘攣者。加附子肉桂。軟弱者。加黃柏知母當歸牛膝續斷蜜丸服之。

驚風後喑不能言。宜六味地黃丸。加巴戟遠誌石菖蒲。

本縣一尹吳。子生四個月。病驚風。搐過則昏迷不醒。發搐則醒。眼邪視。右手搐搦。

請予。予曰。此真搐不可治。乃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