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盯著未來
《塔木德》說:“最昂貴的鑽石總是埋藏在不易被發現的地方的。”因此,猶太商人不僅懂得冒險,還懂得眼光要盯著未來的道理。在19世紀80年代,約翰·洛克菲勒已經以他獨有的魄力和手段控製了美國的石油資源,這一成就不僅取決於他從父親那裏學到的經商哲學,從母親那裏學到的精細、守信用、一絲不苟和篤信宗教的品德,更主要的是他受益於他那從創業中鍛煉出來的預見能力和冒險膽略。1859年,當美國在賓西法尼亞州泰特斯維爾出現了第一口油井時起,洛克菲勒這位精明的青年商人就從當時的石油熱潮中看到了這項風險事業的前景是有利可圖的。他在與合夥人爭購安德魯斯—克拉克公司的股權中表現出非凡的冒險精神。拍賣從500美元開始,洛克菲勒每次都比對手出價高,當標價達到5萬美元時,雙方都知道,價已經大大超出石油公司的實際價值,但洛克菲勒滿懷信心,決意要買下這家公司,當對方最後出價72萬美元時,洛克菲勒毫不遲疑地出價725萬美元,最後終於戰勝對手。年僅26歲的洛克菲勒經營起當時風險很大的石油生意,當他所經營的標準石油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控製了美國出售全部煉製石油的90%時,他並沒有停止冒險行動。到19世紀80年代,利馬發現了一個大油田,因為含碳量高,人們稱之為“酸油”,當時沒有人能找到一種有效的辦法提煉它,因此隻賣一角五分一桶。洛克菲勒預見到這種石油總有一天能找到一種方法提煉它,堅信它的潛在價值是巨大的,所以執意要買下這個油田。當時他的這個建議遭到董事會多數人的堅決反對,事後他隻得說:“我將冒個人風險,自己拿出錢去投資這一產品。如果必要,拿出200萬、300萬。”洛克菲勒的決心終於迫使董事們同意了他的決策。結果,不過兩年多時間,洛克菲勒就找到了煉製這種酸油的方法,油價一下由一角五分漲到一元,標準石油公司在那裏建造了全世界最大的煉油廠,盈利猛增到幾億美元,董事會的成員們最後不得不承認,洛克菲勒比他們所有的人都看得遠,比他們所有的人都有更加強烈的冒險意識。大凡成功的企業家都是戰略家,他們有極強的預見能力,他們的眼光盯著未來;他們隻要認準一個目標就要鍥而不舍地幹下去,直到成功為止。
已簽訂的合同沒有協商的餘地
《塔木德》上說:“契約與合同一旦簽訂,就沒有協商的餘地了。”猶太人做生意十分注重合同。出口商比爾與猶太商人拉克簽訂了10000箱蘑菇罐頭合同,合同規定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出口商比爾在出貨時,卻裝運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頭。貨物的重量雖然比合同多了50%,但猶太商人拉克拒絕收貨。出口商比爾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錢,而拉克仍不同意,並要求索賠。比爾無可奈何,賠了拉克10多萬美元後,還要把貨物另作處理。此事看來似乎拉克太不通情理,多給他貨物也不要。事實不是那麽簡單。猶太人精於經商,深諳國際貿易法規和國際慣例。他們懂得,合同的品質條件是一項重要條件,或者稱為實質性的條件。合同規定的商品規格是每罐100克,而出口商交付的每罐卻是150克,雖然重量多了50克,但賣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規格條件交貨,是違反合同的。按國際慣例,猶太商人完全有權拒絕收貨並提出索賠,因為,出口商的行為是根本違反合同的。猶太商人此舉是站得住腳的。此外,還有個適銷對路問題。猶太商購買不同規格的商品,是有一定的商業目的的,包括適應消費者的愛好和習慣、市場供需的情況、對付競爭對手的策略等。如果出口方裝運的150克蘑菇罐頭不適應市場消費習慣,即使每罐多給50克並不加價,進口方的猶太商人也不會接受,因為這打亂了他的經營計劃,有可能使其銷售通路和商業目標受到損失,其後果是十分嚴重的。最後,還有可能會給買方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假設猶太進口商所在國是實行進口貿易管製比較嚴格的國家,如果進口商申請進口許可證是100克的,而實際到貨是150克,其進口重量比進口許可證重量多了50%,很可能遭到進口國有關部門的質疑,甚至會被懷疑有意逃避進口管理和關稅,以多報少,要被追究責任和罰款。猶太人認為,既然簽訂了合同,就要嚴格遵守,這樣既顯得誠信,又能避免遭受意外損失。
僅僅看見了眼前利益就不嚴格履行合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