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放在《聖經》上
為了檢驗一個人是否誠實,猶太人有時會要求對方把手放在《聖經》上。有兩個男人來找拉比,一個說:“我的這個朋友忘恩負義,當初他有急用,我毫不猶豫地借給他一大筆錢,沒有料到期限到了,他竟然說隻向我借了20萬元,而我明明借給他50萬元。”而另一個卻說:“我向他借了20萬,他竟然一口咬定是50萬,放高利貸也不是這種放法呀!”雙方各執己見,爭執不下。拉比先與他們分別談話,然後三人麵對麵,拉比說:“你們倆明天早晨再來一趟,聽我裁決。”兩個男人走後,拉比翻看了許多書籍,想對這兩個人的心理做深入的研究。因為隻有從心理入手,才能解決問題。因為在猶太社會裏,借錢是不立借據的,雙方口頭商定的就是協約。要有借據的話,什麽問題都不會出現了。拉比推測,如果那個說隻借了20萬的人是蓄意抵賴的話,他大可以說一分錢也沒有借;另一個如果沒有借他50萬的話,為什麽一口咬定是50萬,而不是70萬或者80萬呢?拉比又想,假如借錢的人當初借了50萬,可是還款期限到了手邊卻隻有20萬,所以一口咬定隻借了20萬,這可能是存在的;另外一種可能是,債主一時糊塗,錯把20萬記成了50萬。拉比再次單獨問借錢的人:“你真的隻借了20萬元嗎?”借錢的人堅決地點點頭作為回答。
拉比聽了,沉思不語。
過了一會,拉比說:“借給你50萬元的人是個大富翁,他並不需要非分之財,也不會在乎這區區30萬,但是若有第三者因為某種原因,比如說要返回以色列,而去向他借錢周轉時,隻因為你的背信而使他不能再借錢給別人,你是否仍然堅持說隻借了20萬?”借錢的人仍然堅持他的立場。
拉比就進一步逼問:
“你敢不敢到禮拜堂去,把手放在《舊約聖經》上發誓,說你隻借了20萬元錢?”借錢的男人突然俯首承認,他的確借了50萬元。對外族人來說,這一點未必好理解,但對猶太人來說,到禮拜堂去,把手放在《舊約聖經》上發誓,是再莊嚴不過的事。因為《塔木德》規定:“麵對《聖經》仍不誠實地麵對自己的人,應該下地獄。”在《舊約聖經》和神麵前撒謊而麵不改色心不跳的猶太人,恐怕隻有職業罪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