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的經商學

2.商者行天下百無禁忌

眾多周知,世界上禁忌最多的人不是曆史最為悠久的埃及人,也不是所謂的法律最“完善”的美國,而是猶太人。猶太民族在生活上的禁忌之多、之嚴格,在世界各民族中是不多見的,並且這些禁忌曆經兩千多年而能一以貫之,至今極少改變。但是在另一方麵,猶太商人在經商時的百無禁忌,也是在各民族中不多見的。

猶太人作為一個世界民族,獨立於世界劃分為多少個意識形態勢力範圍之外,對他們而言隻存在一種意識形態——耶和華上帝及其律法。所以,猶太商人在進行商業操作時,對於所借助的東西,即便是政治亦或感情,也從來沒有什麽顧忌,隻要是有利於賺錢,且不違犯法律,就怎麽好用怎麽用,完全不必考慮過多。

在一般人的意識裏,國籍絕對不是一件商品,要說有誰利用國籍賺錢,你一定不會相信,然而這是千真萬確的。對於善於賺錢的猶太人來說,在當今商品世界裏,什麽東西都能成為商品。如此一來,被一般人看來絕對不可能商品的國籍,在猶太人看來,卻成了理所當然的商品,不但比一般商品具有特殊性,更重要的是可以賺到更多的錢。

在猶太人的眼中,時間和國籍同樣可以用錢買到,隻要有自錢,便可以買到國的國籍。當然他們買國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更加方便地賺錢。猶太商人羅恩斯坦就是靠國籍致富的商賈。

羅恩斯坦的國籍是列支敦士登,但他並非生來就是列支敦士登的國民,他的國籍是用錢買來的。

列支敦士登是處於奧地利和瑞士交界處的一個極小的國家,人口隻有19000人,麵積157平方公裏。這個小國與眾不同的特點就是稅金特別低。這一特征對外國商人有極大的吸引力。為了賺錢,該國出售國籍。非本國國民獲取該國國籍後,不分貧富無論有多少收入,隻要每年繳納9萬元稅款就行了。因而,列支敦士登國便成為世界各國有錢人向往的理想國家。他們極想購買該國的國籍,然而,原來隻有19000人的小國容納不下太多的人,所以想買到該國國籍也並非易事。但是,這難不倒機靈的猶太商人。 |

羅恩斯坦把總公司設在列支敦士登,辦公室卻設在紐約,在美國賺錢,卻不用交納美國的名目眾多的稅款,隻要一年向列支敦士登國交納9萬元就足夠了。他由此獲取了最大利潤。

對於一般人來講,國籍是神聖的,會認為這種以國籍為資本做生意的行為是對國籍的褻瀆。但是猶太人從不看重這個政治概念,在他們看來,如果以它為資本能夠為自己帶來巨大利潤,為什麽要選擇放棄呢?所以對於生意而言,國籍和政治不是最重要的,是提醒人們做生意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而已。

羅恩斯坦經營的其實是一家“收據公司”,靠收據的買賣可賺取10%的利潤。在他的公室裏,隻有他和女打字員兩個人。打字員每天的工作是打好發給世界各地服飾用具商的申請書和收據。他的公司實質上是斯瓦羅斯基公司的代銷公司,他本人也可以說是一個代銷商。

提及斯瓦羅斯基公司,便不能不提羅恩斯坦致富的本錢——美國國籍,下麵是羅恩斯坦的一段真實的故事。

斯瓦羅斯基公司實力雄厚。達尼爾·斯瓦羅斯基家是奧國的名門,他的祖先世世代代都生產玻璃製假鑽石的服飾用品。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斯瓦羅斯基的公司因為在大戰期間曾奉德國納粹黨的命令製造軍用望遠鏡等軍需品,所以將被法軍接收。當時是美國人的羅恩斯坦悉知上情後,立即與達尼爾·斯瓦羅斯基進行交涉:“我可以和法軍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不過條件是——交涉成功後,請將貴公司的代銷權讓給我,收取賣項的l0%好處,直到我死為止。”

斯瓦羅斯基對於猶太人如此精明的條件十分反感。但經冷靜考慮後,為了自身的利益,他隻好委曲求全,為保住公司的大利益而全部接受了羅恩斯坦的條件。

在別人走投無路之時,要挾別人屈從自己的條件,一般人大概都會把這種做法斥之為乘人之危。但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斯瓦羅斯基家族無論在當時的“勉強同意”,還是在事後的按照協議向羅恩斯坦支付的銷售額10%的利潤從未中斷過,這說明他們與羅恩斯坦的這筆交易,對其家族畢竟還是有利的。而且,羅恩斯坦的做法,也沒有明顯違犯有關法律的地方,不然的話,斯瓦羅斯基家族也不會毫無反抗地一直忍受著。

對法國軍方,羅恩斯坦充分利用美國是個強國的威力,震住了法軍。在斯瓦羅斯基接受他的條件後,他馬上前往法軍司令部,鄭重提出申請:“我是美國人羅恩斯坦。從今天起斯瓦羅斯基的公司已變成我的財產,請法軍不要予以接收。”

法軍啞然。因為羅恩斯坦已經是斯瓦羅斯基的公司主人,即此公司的財產屬於美國。法軍無可奈何,不得不接受羅恩斯坦的申請,放棄了接收的念頭。

就這樣,羅恩斯坦未花一分錢,便取得了斯瓦羅斯基公司的“代銷公司”,輕鬆自在賺取銷售額10%的利潤。

羅恩斯坦輕鬆致富,是國籍幫了他的大忙,以美國國籍為發家的本錢,再靠列支敦士登國的國籍逃避大量稅收,賺取大錢!這就是猶太人。國籍也是能賺大錢的手段。所以說商者經商百無禁忌,隻有賺取金錢才是最終、最大的目標。在賺錢方麵他們總是會有一些讓別人意想不到但卻非常有效的舉動,就連國籍也成了他們賺大錢的媒介。所以,如果有一天你再太人又利用別的什麽聽起來簡直不可思議的東西賺了大錢時,完全不必有吃驚和不解,因為在賺錢上,猶太人是什麽門路都會想出來的。

其實對於善於投機的猶太人來說,羅恩斯坦的暴發就算費勁了,有一個身材矮小、患過小兒麻痹症的猶太人就更精明了。

由於列支敦士登的國籍是緊俏商品,所以許多人隻好花更高的大價錢去租該國國籍。於是一項新的生意便誕生了,一些很早就取得該國國籍的猶太人便靠“出租”國籍來發大財,應租者紛至遝來!

那個身材矮小、患過小兒麻痹症的猶太人便是國籍出租者之一。他一身兼了幾十家公司的老板,當然隻是法律上的名義老板而已。因為許多公司為了享受該國的優惠待遇,紛紛把自己的公司注冊在他的名下,並甘心情願向他交納一定數量的租金。他的生意就是一本萬利的生意,盡管他個子矮,患過小兒麻痹,但他投資了25 萬美元以後,潮水般的利潤源源不斷地流入他的腰包!

這就是精明的猶太商人。從“生意就是生意”這一信條的角度看,“國籍神聖”的觀念和“乘人之危”的道德考慮,都是迂腐的多餘的自我束縛。當一般人還在種種的道德倫理觀念麵前猶豫不決、徘徊不前的時候,他們已經把簽好的協議拿在手中了。

生意就是生意,是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所以即便是在猶太人奉為經典《塔木德》中對酒的評價很低,猶太人依然會去做酒的生意,隻因為它可以賺取很多的錢。曾盛極一時的施格蘭釀酒公司,就為猶太人所經營。

施格蘭釀酒公司創建於1927年,到1971年為止,這個公司共擁有57家酒廠,遍布世界各地,生產出了114種不同商標的酒。

這些看上去如此矛盾的事,為什麽又能和諧地統一在猶太人的身上呢?

因為每一個猶太商人,都會有一張經商“底牌”,那就是他們通常所說的生意百無禁忌。猶太人的清規戒律繁多,很多人認為猶太人作繭自縛,完全沒有必要受這麽多約束。

其實,這是出於對猶太人的不了解。實際生活中,猶太人比許多民族都要少受束縛。因為規定越多越詳盡,從某種意義上講反而意味著可以不受限製的地方越多。因此,相些之下,猶太人更加自由了,這體現在商業活動中,就是猶太人做生意沒有禁區。

同樣的道理,猶太商人在實施商業策略時,對於所借助的東西,也從來沒有什麽顧忌,隻要是有利於賺錢,且不違犯法律,就怎麽好用怎麽用,完全不會考慮過多。猶太人認為,在商場上,首要的不在於道德不道德,而在於合法不合法。隻要合約是在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的,並且符合有關法規,那麽,結果即便是再不公正,也隻能怪吃虧的一方在事先不考慮周全。

猶太人最大的智慧之一就表現在把任何一種不可能變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