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機微義

卷十七\血證治法 灸法

屬性:便血不止宜灸等穴

勞宮(手厥陰經)

大白(足太陰經)

會陽(足太陽經)

三裏(足陽明經)

按血證宜灸等穴詳見資生等經茲不備錄然火熱脈盛實者非所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