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機微義

卷五十\小兒門 論疹證治

屬性:王海藏雲夫 之為病皆由子在母腹中時浸漬食母血穢蘊而成毒皆太陰濕土壅滯君相二火之所

作也因小兒真氣既盛正氣又旺邪無所容或因天寒傷表或傷裏 由是而生焉治當外者外治內者內治中外皆和其 自出至於惡寒者發之表大熱者奪之渴者清之秘者通利之驚者安之泄者分之不可執一大抵傷寒同治隨經用藥最為高論假如五日以裏諸病與 疹不能別辨者不可疑似必須發之但各從其所傷應見治之皆不妨 出若強發之其變不可勝數矣前人言首尾俱不可下者何也曰首不可下者為 未顯於表下則邪氣不得伸越此脈證有表而無裏故禁首不可下也尾不可下者為毒已顯於外內無根蒂大便不實無一切裏證下之則 氣逆陷故禁尾不可下也又言溫暖不令通風 若已出身熱天暄何必蓋覆不使之通風乎後人執此二句不知天令人事通變致誤者多大抵以脈為主浮中沉之診平舉按之候察其虛實定其中外則可以萬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