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通俗傷寒論

第七章·傷寒本證

屬性:內經雲。治病必求於本。言求其受病之本因也。有本因。斯有本證。如傷風惡風。

傷寒惡寒。傷熱惡熱。傷食惡食之類。病輕者無傳變。重者多傳變。謂之變證。其證有五。條治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