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護法戰爭
段祺瑞趕走張勳後,以“再造民國”的功臣自居,重新組建內閣,自任國務總理兼陸軍總長,又奪取了北京政權。段重掌政權後,極力推行對外親日賣國,對內武力統一的方針,以圖建立皖係軍閥的獨裁統治。他公然宣稱“一不要約法,二不要國會,三不要舊總統”,拒絕恢複約法的國會。1917年8月,段在日本的支持下,正式向德、奧宣戰。隻以出賣國家主權為代價,向日本大量借款,以擴大自己的實力。
段祺瑞的反動統治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反對,也引起英美帝國主義及其他軍閥的不滿。由此,中國大地掀起了與軍閥混戰相交錯的護法戰爭的風暴。
當袁世凱敗亡時,孫中山就指出:中國能否大治,關鍵是能否“尊重約法,擁護共和”。1916年6月9日他發表了《恢複宣法宣言》,重申“恢複約法,尊重民意機關”是報國“惟一無二之方”,為了維護《臨時約法》,恢複國會。1917年7月17日,孫中山由上海到達廣州,舉起護法旗幟。同時他還電請國會議員南下,呼籲西南各省督軍與各界“火速協商,建設臨時政府”。在孫中山號召下,北京政府海軍總長程璧光,海軍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於7月21日發表聯明通電,擁護護法,並率艦由上海開往廣州。原國會中的國民黨議員也大多南下抵粵。程係軍閥和滇係軍閥希望利用孫中山的威望對抗段祺瑞,確保自己的勢力範圍,並趁機發展,於是采取了與孫中山合作的態度。
8月25日,孫中山召集來到廣州的國會議員130多人開會,因不是法定人數,故稱“非常國會”。會議決定組織中華民國軍政府,推選孫中山為大元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任命了各部部長。軍政府的成立,揭開了護法戰爭的序幕,中國形成了南北對峙的政局。
廣州軍政府成立後,兩廣、雲貴成為護法運動的中心。並組織了以廣西督軍潭浩明為總司令的粵桂浙三省護法聯軍,開進湖南,出師北伐。當年8月,段祺瑞政府以“背叛開國”罪通緝孫中山等人。10月,命令直係軍隊進入湖南與護法軍作戰,護法戰爭開始。
正當直、皖兩係軍閥鬥爭日益激烈時,護法軍政府內部由於軍閥們為各自利益打算,也發生了重大分裂。西南軍閥迎接孫中山南下的目的並不在於“護法”,而是借助孫中山的護法旗號,抵製北洋軍的“武力統一”,保護其地方割據。當直係軍閥曹錕、吳佩孚攻占長沙後,段祺瑞任命皖係軍閥張敬堯為湖南督軍,引起直係軍閥的強烈不滿。1918年6月,吳佩孚通電主張和平,並與西南軍閥相勾結,共同對抗皖係。這樣,西南軍閥反倒覺得孫中山是他們進行政治活動的障礙,力圖排擠孫中山。同年11月,陸榮廷不顧孫中山的反對,擅自通電主和,與馮國璋的“和平攻勢”相呼應。次年2月,又與直係軍閥勾結,簽定停戰協議。
1918年5月10日,滇桂軍閥聯合政學係議員,操縱非常國會通過了《軍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改大元帥製為總裁合議製,選出岑春煊、陸榮廷、唐繼堯、孫中山等七人為總裁,實權操於西南軍閥之手。孫中山被孤立起來,軍政府成為西南軍閥的工具。隻得被迫通電辭職,憤懣的指出“南與北如一丘之貉”。5月21日離開廣州赴上海,護法運動失敗。
護法運動是以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民主派領導的,旨在對抗北洋軍閥封建獨裁統治的民主革命運動,具有進步的曆史意義。但在當時情況下,用資產階級的“約法”來號召,已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和群眾的需要。孫中山依靠和北洋軍閥有矛盾的南方軍閥,脫離廣大人民群眾,第一次護法運動隻能以失敗而告終。這表明中國資產階級舊民主主義革命已經陷入絕境,民族資產階級再也不能領導中國革命前進。
護法運動是辛亥革命的尾聲,它標誌著中國舊民主主義革命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