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焚書坑儒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政統一六國,結束了長期的封建諸侯割據的局麵,確立了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行政體製。這種專製皇權與自周代以來形成的封國建藩製度並不相容。許多人仍認為應沿襲周代的分封製度。當時的一些儒生、方士,抱著《詩》、《書》、百家語不放,以古非今。新舊兩種製度的維護者意見分歧很大。
秦朝統一的當年,在有關國家的行政體製上即發生一場爭論。以丞相王綰為首的一部分官吏,認為諸侯初破,燕、齊、楚等國離國都較遠,主張立諸子為王,封國建藩。朝中不少大臣隨聲附合。廷尉李斯堅決反對,他認為戰國時期之所以諸侯紛爭,完全是西周實行分封諸侯造成的,隻有廢除分封製,才可能免除諸侯爭立天下的戰亂。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主張,在全國確立並推行郡縣製。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宮中設宴款待群臣。宴會上,博士仆射周青臣稱頌秦始皇滅諸侯、立郡縣、統一中國的功德,認為這是前無古人的事業。博士淳於越反對,認為周青臣對始皇阿諛奉承,主張重新實行分封製。他認為,殷、周兩代都分封子弟功臣,讓他們輔助王室。現在始皇統一天下,而諸子都是平民,他們無法輔助始皇。一旦發生變故,無法互相幫助。凡事不師法古人而能夠長久的,從來沒有聽說過。丞相李斯對淳於越以古非今的論調進行駁斥。他認為五帝不相重複,三代不相因襲。各代采用自己的方法去治理國家,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和前代相悖,而是時代有所變遷。現皇帝創建萬世功勳,那些愚蠢儒生們根本不可能理解,再照搬三代之法,毫無道理。因此他指出:現在天下安定,政令歸於皇帝,百姓應致力於生產,讀書之士應認真學習政府法令。但是現在的儒生置法令於不顧,不學習當代的東西,一味地模仿古製。他們標榜私學,攻擊政府,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誹謗朝政,惑亂人心。政府如果不加以禁止,必有損於皇帝的權威,下臣結成惑亂朝政的私黨,危及中央統治。李斯建議秦始皇焚書,把《秦紀》以外的各諸侯國史書和私人收藏的《詩》、《書》、百家語通通燒掉。以後敢有議論《詩》、《書》的,處以死刑。以古非今的,殺掉全家。官吏知情不報的,與犯人同罪。命令下達30天不燒的,臉上刺字,發配邊疆,罰築城勞役四年。又規定,國家藏書及醫藥、卜筮、農業方麵的書不在此列。同時禁止私學,提倡法治,以吏為師。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建議,並下了焚書令。大批書籍被付之一炬,古代文化典籍遭到嚴重破壞,並使“經書缺失而不明,篇章棄散而不具。”這一事件,曆史上稱之為“焚書”。
秦始皇晚年,篤信方術。希求長生不老。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在東巡途中,齊國方士徐市(福)上書說,東海之中有蓬菜、方丈、瀛洲三座神山,可覓到仙人和長生不老藥。始皇信以為真,派徐市率童男童女千餘人乘船入海,求尋仙藥。徐市出海後找到一座大島嶼,便就地稱王,不再回來。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始皇東巡到碣石,又派方士侯生、盧生再次入海覓求仙藥。三十六年(前211年),盧生等求不到仙藥,怕遭誅殺,認為始皇剛愎自用,野蠻專橫,貪於權勢,隻任用酷吏治理朝政。聲稱對這樣無德行的人不能為他去覓求仙人仙藥。隨後便逃亡了。秦始皇得知後,十分氣惱,“誹謗我,以重吾不德。”此前幾次讓人尋長生不老藥,沒有結果,現在更覺方士無用。下詔指責方士、儒生用妖言蠱惑天下百姓,並責派禦史查訊他們的罪狀。方士惹禍,連帶了儒生,方士和儒生們為推脫責任,相互牽連告發,結果查出460餘人。秦始皇下令將這些人全部在鹹陽附近活埋。史稱“坑儒”。
焚書坑儒是秦朝在建立國家行政體製上激烈鬥爭的表現。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為鞏固統一,禁止以古非今,采取統一的思想是很必要的。但是,焚書坑儒的手段卻是愚蠢而又殘酷的,特別是焚書,毀滅了許多古代文化典籍,使戰國紀年至今無法搞清楚,造成了文化上的重大損失。焚書坑儒加速了秦朝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