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奇案全集

擊皮見鹽,負薪者服

【原文】

李惠為雍州刺史,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擔,息於樹陰。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遣爭者出,顧州綱紀曰:“以此羊皮拷知主乎?”群下以為戲言,鹹無應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服而就罪。凡所察究,多如此類,由是吏民奠敢欺犯。

按:傅琰之為山陰令也,有賣糖姥與賣針姥爭絲一團。琰令掛絲鞭之,有少鐵屑焉,乃罰賣糖姥。鞭絲擊皮,事異理同,皆以物為證者也。

【譯文】

李惠做雍州刺史的時候,有兩個人,一個背著鹽,一個背著柴,他們卸下肩上的重擔,在樹蔭下歇息。倆人要走的時候,爭著要一張羊皮,都說這是自己用來墊背的。李惠讓兩個相爭的人先出去,回頭對主簿說:“能通過拷打這張羊皮得知它的主人是誰嗎?”他的部下認為這是說笑話,都不言語。李惠讓人把羊皮放在座位上,用棍子敲打它,發現有一些鹽末,說:“獲得此案的證據了。”李惠讓相爭的二人看鹽末,背柴的才承認欺詐並且認了罪。李惠審處案件,大多像是這樣,因此官吏、百姓都不敢欺騙冒犯他。

傅琰擔任山陰縣令時候,有一個賣糖的老太太和一個賣針的老太太,爭奪一團絲線。傅琰命令把絲線掛起來,用鞭子抽打,有少量鐵屑掉下來,於是處罰那賣糖的老婆婆。用鞭子抽絲線,用棍子打羊皮,事情不同,道理相同,都是用實物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