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陰陽易六條
屬性:孫真人論曰。婦人溫病雖瘥。未能平複。血脈未和。尚有熱毒。
足以毒人。男子接之得病。名為陰易之病。其人身體重。熱上衝胸。
頭重不能舉。眼中生眵 。(一作膜脈)四肢(一雲膝脛)拘急。小腹絞痛。手足拳。皆即死。其亦有不即死者。病苦小腹裏急。熱上中胸。
頭重不能舉。百節解離。經脈緩弱。血氣虛。骨髓竭。便噓噓吸吸。氣力轉少。著床不能動搖。或引歲月方死。晉代名醫張黃。言有婢得病。瘥後數十日。有六人接之。皆死。可不戒之。
仲景曰。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小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頭重不能舉。眼中生花。(一作眵。千金翼加胞赤二字。)膝脛拘急者。燒 散主之。
千金方曰。交接勞複。陰卵腫縮。宜取婦人衣服以覆男子。
龐氏曰。陰陽交易。陰陽相感動。其毒瓦斯著人。如換易也。男子病新瘥。婦人與之交。婦人得病。名曰陽易。婦人病新瘥。男子與之交。男子得病。名曰陰易。若二女二男。則不相易。然女犯男得病。鮮有死者。男犯女得病。治稍緩則死。無一生者。又若女犯男而男自勞複。則女不病。男犯女而女自勞複。則男得病亦輕。富貴之家。雖知其事。後生忽恣意犯之。多致不救。田野之家。蒙蒙昧昧。隻知傷寒能殺人。因此死者。又十有三四。皆不知其所犯之由。深可傷也。宜服手足甲 灰散。陰頭毛際二穴灸之。男女初得病者。便服薤根鼠屎湯。出汗愈。灸陰頭百壯。而卵縮未下者。灸大敦二穴小炷七壯。
足大拇趾旋毛上是穴。
活人書曰。陰陽易病。男子則體重少氣。陰腫入腹。絞痛。婦人則裏急。腰胯連腹內痛。餘與仲景孫氏龐氏三家同。
又曰。燒 散、
鼠屎湯、竹葉湯、幹薑湯、竹茹湯、當歸白術湯。皆可選用。雍曰。
男子用千金赤帛燒散為奇。
雍曰。男子初病傷寒。其毒雖未必重。及其易人。則多殺人。過於本傷何哉。蓋本病所感。必先太陽**經。自表入裏。其傳有漸。
易人之病。隨感而入。直傷**與腎五髒。不由經脈。故其病隻見裏症。無表症。病在髒不在經也。至其所用藥。必須隱穢之物。與本髒相侵者。然後可敗而逐之。至於灸法。亦必在隱惡之處。蓋病不在經絡之中。不可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