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倭

第二十七章 忠義民兵

“大哥,我練過幾天武藝,會兩下子,麻煩你推薦引見,讓我拜見你們的東家。”王婆留有些急了,過了這村沒了那店,再找這樣一份符合他胃口,符合他要求的工作就不容易了。隻得死賴著,跟那看門的民兵使起水磨工夫來。

“想來應聘的人,哪個不是自稱自己很有本事?全是混吃混住的飯桶。”看門的民兵瞪了王婆留一眼,不屑地說。

王婆留硬著頭皮,對看門民兵喝了一喏,道:“大哥,這樣行不行,你把刀借給我,讓我在你麵前露一手怎樣?”

看門民兵緊握刀柄,往後退了一步,警惕地道:“你想什麽,快走!”他好象遇上搶劫的賊一樣,怕得要命。

王婆留沒有把他的八神太刀帶著出門,隻好在看門民兵麵前耍了兩招空手道。出拳凶猛,虎虎生風。因空手道是倭拳,跟那民兵平時練的套路完全不同。

民兵隻覺得王婆留拳風怪異,他也分不清什麽好歹。仔細把王婆留看了幾眼,臉上露出幾分納悶的表情,勉強點頭回複道:“今日劉師父和黨師兄都不在營中,出去籌集抗倭錢款去了,武館無人作主,你明天午後再來吧!”

王婆留聽到民兵這樣敷衍他,覺得這事沒有多少希望了,隻得垂頭喪氣向那民兵鞠了一躬,怏怏回家。

回到山塘橋竹子園租屋中,王婆留取出八神太刀,連夜在院子前頭反複練習撥刀鞘刀。對劍道修行者來說,看他本領高低,身手是否敏捷,隻看他如何撥刀鞘刀。也就是反複表演把刀撥出來,再把刀插回皮鞘這兩個簡單動作。

撥刀鞘刀這兩個看似簡單的動作,看起來容易,做起來十分費勁。快速把刀撥出來,人人都會,但一下子把刀推回皮鞘呢?難度就很大了。尋常庸手,即使苦練幾十年鞘刀,也未必練出瞬間把刀入鞘的本領。而天才劍道高手,也許練一天就能辦到。真正的高手鞘刀時是不會扭頭回看刀鞘入口在哪,再把刀推入皮鞘中的。完全是憑感覺完成這個動作。

據說一般劍手開始練鞘刀時,先桶箭裝,再捅竹筒。反複演習,練出感覺之後,最後才練入皮鞘。則使爛熟,悟性低的劍手還會失手傷著緊劍鞘的手背。個別運氣差的庸手,甚至會刺傷自己的腰腿。

王婆留之前在豬仔島練習鞘刀時,隻是個中上水平,也不算得是此道中的高手。這時為了加入劉雲峰的蕩寇營當差,不免臨時抱佛腳,繼續修煉撥刀鞘刀。他想憑這個簡單的卻又最見功力深淺的招式吸引別人注意,讓民兵的領導人對他刮目相看,從而達到加入蕩寇營當差的目的。

在黑暗中,王婆留反複練習憑感覺把推入皮鞘,由慢到快,循序漸進。幾百次鞘刀演練之後,王婆留漸漸發覺他能用念力控製刀尖找到皮鞘入口,這念力在他丹田一尺範圍內尤其強烈,也就是說他把刀鞘靠近腰際,能夠百分之百又快又準把刀插入鞘中。

第二日午飯過後,王婆留興衝衝趕到劉雲峰的武館中。劉雲峰依舊不在武館,接待王婆留的人是個二十四五歲的青年,自稱黨忠貞。兩人敘禮之後,黨忠貞看見王婆留背著一把倭刀,不免有些驚訝,便盤問王婆留手中的倭刀是怎麽樣來的。王婆留自覺不能實話實說,猶豫一下,隻能撒謊說:“我這刀是家傳,家父曾是衛所士兵,與倭寇作戰中繳獲這把刀,送給我使用。”

“哦!”黨忠貞目光如電,仿佛洞悉王婆留的內心,似乎是知道王婆留說的並非實話。點頭一笑,也沒再問長問短了。

王婆留心裏撲通一下,也有些慌張。他是有苦難言,自己在倭寇陣營中待過的事絕對不能向旁人透露出來,否則可能招來殺身之禍。這件事他隻能含糊其辭,鬼混過去。

幸好黨忠貞看見他是個年紀不大的小孩子,又說一口流利的吳越方言,就不怎樣計較他的出身來曆,隻問王婆留能不能吃苦,懂不懂武功?

王婆留也不敢大吹大擂,炫耀他的武功,隻是說他僅會撥刀鞘刀。

“好吧!把這兩個動作做給我看看。”黨忠貞扭交著雙臂,漫不經心地說。

隻見王婆留雙手垂在腰間,緊握雙拳,又迅速放開,略略活動指頭關節。然後“鏘”的一聲,揚眉之間,劍已出鞘。挽了個劍花,倏爾又悄無聲息把倭刀推回鞘中。

王婆留是如何拔刀的,又是如何收招的,黨忠貞其實也沒看清楚,他看到的隻是那突然乍現出來的電光。一閃之後,王婆留已把這道光芒收回匣子之中。黨忠貞拍掌叫絕,他預感到王婆留是根學武的好苗子,一個可塑之材。便道:“小小年紀,就有這樣的身手,也算難得。你留下蕩寇營當差吧,給我當下手,好好幹,我不會虧待你的。”說罷,喚出書記,吩咐書記與王婆留簽訂文書簽議,無非是明確雙方責任權利。一一寫完,大家看過,各按花押。辦完雇傭手續之後,黨忠貞又叫帳房,預支幾兩銀子給王婆留安家。這樣,王婆留就算正式加入蕩寇營這個民團組織了。

當日,黨忠貞又把王婆留帶到門外一個飯店吃酒。酒酣耳熱之際,黨忠貞拍拍王婆留的肩頭道:“兄弟,你先把錢拿回家安頓好家小,再回營中候命聽遣。蕩寇營在這幾天便有一件大事情要辦,你跟著我好好幹,我保證你不用愁煩生計,同時能發大財。不妨跟兄弟交心說實話,劉頭領成立蕩寇營的目的,就是學豺狼一樣從虎口中奪食。這話該怎樣說呢,咳!倭寇搶劫官府和有錢人,我們搶劫倭寇。就是這門樣,你明白嗎?當然咯,這需要有本事才能這麽幹!”

飯後,王婆留回到山塘橋竹子園租屋中,把他加盟蕩寇營當民兵的事跟小櫻桃說了。小櫻桃聽說王婆留找到一份好差事,也是十分歡喜。王婆留把自己剛到手的餉銀都交給了小櫻桃,然後轉回劉家集蕩寇營找黨忠貞畫卯報到。結識營中的兄弟,參加日常訓練等等諸般閑雜事情,暫且不提。

卻說黨忠貞跟王婆留說搶劫倭寇,這到底是怎樣回事呢?搶劫無疑是當時最流行的最有效的發財致富手段,倭寇就是幹這個勾當。普通明朝老百姓可不可以幹這個勾當呢?答案是可以,隻要你搶倭寇就不是犯罪,說不定還可以立功,受到朝廷旌表,加官進爵。

無論真倭與假倭,都是有錢的主。哪位英雄想搶劫倭寇,隻要動手前做好情報工作,一般都有收獲。

《籌海圖編》中專有《倭好》一節,記載了日本人喜歡的中國物產。如衣料類:絲、絲棉、布、錦繡、紅線;日用器物類:針、鐵鍋、磁器、漆器、女人脂粉;藥材類:川芎、甘草;書籍類:佛經、醫書及四書五經;原料類:水銀、硝石。

真倭尤其喜歡絲棉。因為絲綿在日本很值錢,運回國起碼有十倍的利潤。雖然養蠶早就從中國傳到了日本,但是普及量很小,當時的絲織品僅僅為少數貴族使用,是最時髦的物品。十六世紀前,多數日本人仍以麻布等植物纖維為主要衣料,直到江戶時代棉布才較為普及。因為極端的喜歡絲棉,倭寇甚至連行軍過程也不忘“抓生產”。時人記載道:“隨處搶劫人口………婦人晝則繰繭,夜則聚而**之。”抓到婦女,白天繰繭紡布,晚上供其**。

禁海政策實行之後。《大明律》對海外經商限製得很嚴格,它規定凡私自攜帶鐵貨、銅錢、緞匹、絲棉等違禁物下海,及與外番交易者一律處斬,而且禁止私人製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而對於勾結外族的“謀反大逆”更是異常嚴厲:凡“謀反大逆”,一律首從皆淩遲處死,本宗親族祖父、父、子、孫、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異姓親族外祖父、嶽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滿十六歲以上皆斬。

為了不被誅九族,假倭必須千方百計掩飾自己的出身。在東南沿海,就有很多下海走私的小商小販直接假扮日本人來掩飾自己身份。這樣就可以避免連坐親友。而對於地方官來說,自己轄區的人起來造反大大拖累政績,因此也樂於統統以“倭情”上報。其實官府所鎮壓的倭寇,大多數是江南商人、城市手工業者和漁民。嘉靖年間持續到隆慶、萬曆年間的四十年,是明朝倭寇為害最烈的時期,史學界稱“嘉靖大倭寇”事件。在這一階段裏,從賊中“迫於貪酷,困於饑寒”的沿海小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體,而饑寒貧困的根源在於“片板不許下海”的海禁政策。

反過來說,嘉靖前期為什麽要實行嚴厲的禁海令呢?是因為正德年間少數葡萄牙走私販兼海盜對沿海城鎮、島嶼肆無忌憚的燒殺搶掠,加上中國海商和日本倭寇在浙江沿海進行的走私貿易,讓明政府感覺貿易會帶來社會動蕩,嚴重衝擊大明朝的倫理綱常。嘉靖八年,在昏臣夏言主持下,推出禍國殃民的禁海政策,最嚴厲的時刻連下海捕魚都不允許。禁海令是標準的因噎廢食,雖然並不是禁海招來了日本倭寇,但可以肯定的是,是禁海令刺激出更多的中國倭寇。

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東南濱海地區地瘠民貧,從宋元以來,當地居民一直將出海貿易視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運加上種種服務,可以說大海養活了起碼百萬計的沿海居民。在福建,有句話叫做:“海者,閩人之田。”一紙海禁令無情地把當地居民的“田”給剝奪了,飯碗跟著也砸了。在廣東,潮州漳州地區一向是通商出海的發舶口,“潮漳以番舶為利”,不許貿易等於斷了他們的生計。對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來說擺著兩條路:要麽忍饑挨餓,要麽鋌而走險進行海上走私。

潑洗澡髒水連孩子也一起潑了——禁海的弊端明擺著,當時有不少有見識的人都很擔憂。抗倭名將譚綸用了一個“老鼠洞”的比喻,說:“禁海越嚴,則獲利越厚,而趨之者愈眾。比如發現家裏有老鼠,一定要留一個洞,若是都堵上,連好的地方都能被老鼠穿破。”

禁海,罷日本朝貢,明朝這兩大舉措看似是不得已而為之,但是帶來的結果,反而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因為本鄉本土,所以倭寇在東南沿海地區擁有令人難以相信的支持。作戰時,屢屢發生看似荒唐的一幕:倭寇天時地利無所不知,如魚得水。而代表正義之師的官軍,反而不受歡迎舉步維艱。一些平民百姓甚至直接支援倭寇,參加過抗倭戰爭的明人萬表記錄道:“杭州城歇客的店家,明知是海賊,但貪圖其厚利,任其堆貨,且為打點護送。銅錢用以鑄火銑,用鉛製子彈,用硝造火藥,用鐵製刀槍。……大船護送,關津不查不問,明送資賊”,“近地人民或送鮮貨,或饋酒米,或獻子女,絡繹不絕;邊衛之官,有獻紅被玉帶者,……(與)五峰(即汪直)素有交情,相逢則拜伏叩頭,甘心為其臣仆,為其送貨,一呼即往,自以為榮,矜上挾下,順逆不分,良惡莫辨。”

所以也難怪謝傑發出這樣的驚呼:“海濱人人皆賊,有誅之不可勝誅者,是則閩浙及廣之所同也。”曾任南京刑部尚書的王世貞則對潮州、漳州、惠州地區的“民寇一家”斷言為:“自節帥而有司,一身之外皆寇也!”除了總督巡撫等高級官員外,其他的人全是盜——這真是令人絕望的一幅場景。

對愈禁愈烈的海上走私,時人形象地諷刺道:“片板不許入海,艨瞳巨艦反蔽江而來;寸貨不許番人,子女玉帛恒滿載而去。”

全民皆寇,問題爛在自己根子上,難怪防不勝防誅不勝誅。倭寇就象一顆消耗人體元氣的腫瘤,一直伴隨著明王朝走向衰落。

在這種情況下,江南抗倭民團對倭寇進行搶劫,很難說他們在法理上站得住腳。也許在政治上完全正確,但他這樣做不免良善不分,甚至濫殺無辜。隻要你膽子足夠大,也並非一定搶劫倭寇不可。一些膽大妄為的官兵和“江湖好漢”甚至對當地人民及富戶冠以倭寇之名進行搶劫,反正他們幹這事時一般殺人滅口,死無對證。一些從廣西到江南抗倭的土司大兵、狼兵就是曾經這樣擾民掠民。以至時人認為“狼兵之禍”甚於倭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