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下午兩點,座談會在中心會議室舉行。
李建功走進會場時,看到長條桌旁坐了七八個陌生人,四男三女,年齡都在三四十歲左右,穿著打扮明顯與本地幹部不同。
男士西裝革履,女士穿著剪裁得體的外套,舉止得體,言談間透著見過世麵的從容。
周主任主持會議,簡單介紹後,讓李建功發言。
李建功深吸一口氣,站起來。
他沒有拿稿子,而是用實物說話。
帶來了幾個竹編樣品:果籃、收納盒、裝飾畫,還有上次外貿訂單的圖紙和照片。
“各位代表好,我是研究中心的李建功。
這些是我們組織生產的竹編製品。”他開始介紹,從竹編的傳統工藝講起,到如何組織分散的工匠、統一質量標準、開拓市場渠道,最後講到外貿訂單的成功。
講得很實在,數據清楚,例子生動。幾位華僑代表聽得很認真,不時在本子上記錄。
“李科長,有個問題。”一位戴金絲眼鏡、約莫四十歲的男士舉手。
他姓陳,是考察團的副團長。
“您剛才提到組織了一百多名工匠,月產量能達到五千件。
我想知道,這些工匠的報酬如何?生產條件怎樣?”
李建功如實回答:“陳先生,工匠報酬按件計酬,熟練工每月能掙四十到五十元,在當地屬於中上收入。
生產條件……坦白說,還很簡陋,主要在工匠家裏或村裏的公共房屋進行,我們隻提供工具和材料。”
“那如果,我是說如果,”陳先生推了推眼鏡。
“有人願意投資,改善生產條件,比如建標準化廠房,引進一些機械設備,您覺得可行嗎?”
這個問題很敏感。
李建功謹慎地回答:“從技術角度講,改善生產條件當然能提高效率和質量。
但具體實施,需要符合政策規定,也要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
“政策方麵我們了解。”一位姓林的女代表接話,她三十多歲,短發幹練。
“我們這次回來,就是想找一些有潛力、合規的項目合作。
不一定是直接投資,也可以是設備支持、技術引進、市場開拓等多種形式。”
座談會開了一個多小時。
華僑代表問得很細,李建功答得很實。結束後,陳先生主動過來握手。
“李科長,您講得很清楚,對我們很有啟發。
不知道方不方便,我們想去實地看看?”
“當然歡迎。”李建功說,“我安排一下,盡快成行。”
送走考察團,周主任把李建功叫到辦公室,神情嚴肅:“建功,這事很重要。
省裏很重視僑資引進,如果能做成示範項目,對咱們中心,對你個人,都是大好事。”
“我明白,主任。”李建功說,“但具體怎麽合作,我還沒底。”
“摸著石頭過河。”周主任說,“你先陪他們下去看看,聽聽他們的想法。
原則是要合規,要雙贏,要能落地。”
三天後,考察團決定去南部竹編產區實地考察。李建功帶隊,同行的還有省僑辦的一位王幹事。
路上,李建功和陳先生同車。
閑聊中,他了解到陳先生家族在東南亞做貿易,主營手工藝品和日用百貨,這次回國,是想尋找穩定的貨源,也考慮投資一些有前景的項目。
“李科長,不瞞您說,我們看了很多地方,有些項目想法很好,但組織太鬆散,質量不穩定;有些管理不錯,但產品沒特色。”陳先生很坦誠。
“你們的竹編項目,有特色,有組織,有市場驗證,是我們看到的最成熟的一個。”
“陳先生過獎了。”李建功說,“我們也是摸索著幹,還有很多不足。”
“不足可以改進。”陳先生說,“比如廠房,如果能集中生產,統一管理,效率會更高。
再比如設計,現在這些產品雖然不錯,但還不夠精致,如果加上現代設計元素,在國際市場上會更有競爭力。”
這話說到了李建功的心坎上。他何嚐不想改善條件、提升設計?但缺錢,缺技術,缺人才。
到了南部縣,考察團看了幾個生產點。
看到工匠們在簡陋的屋子裏編竹,手指粗糙但動作嫻熟。
看到半成品堆在牆角,包裝簡單;也看到了工匠們領到工錢時臉上的笑容。
陳先生很感慨:“手藝是真手藝,條件也是真簡陋。”
晚上,縣招待所裏,考察團開了個小會。李建功被邀請參加。
“李科長,我們商量了一下。”陳先生代表發言。
“我們有意向與你們合作。
形式可以這樣:我們投資建設一個竹編工藝廠,提供廠房、部分設備、設計支持;你們負責組織生產、管理、質量把控。
產品我們包銷,主要出口東南亞,也開拓其他市場。利潤按比例分成。”
李建功心跳加速,但保持了冷靜:“陳先生,這個方案很好,但有幾個問題需要明確。
第一,工廠的性質是什麽?集體所有?合資?第二,利潤如何分配?第三,工人的待遇和保障如何?”
“問得好。”陳先生點頭。
“我們研究過政策。工廠可以注冊為‘僑資扶持集體企業’,所有權歸集體,我們隻投資不持股,通過購銷合同獲取收益。
利潤分配,我們建議五五分成,一半留作工廠發展基金和工人福利,一半按購銷合同結算給我們。
工人待遇,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我們還可以提供一些額外福利。”
這個方案考慮得很周全,既符合政策,又保證了各方利益。
李建功很心動,但沒有立即表態:“陳先生,這個方案我需要向領導匯報,也要和當地幹部群眾商量。”
“當然,當然。”陳先生說,“我們不急,你們慢慢研究。”
回到省城,李建功立刻向周主任和趙主任匯報。
兩位領導很重視,召集相關部門的同誌開了幾次會,還谘詢了法律和政策專家。
結論是:方案可行,但要做細。
特別是工廠性質、利潤分配、工人權益等,必須有明確的合同約定,並報上級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