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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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對阿迪達斯的超越又是一個後來者居上的例子。20世紀70年代初期,阿迪達斯公司在跑鞋製造業遙遙領先。當時是正值跑鞋需求量大幅度增加的前夕,因為跑鞋不僅穿著舒適,而且還是健康、年輕的象征——這是大多數人向往的形象。所以製作跑鞋的公司也如雨後春筍般紛紛鑽了出來,耐克公司即是其中一家。

菲爾·耐克本是一位1英裏賽跑的運動員,但技術平庸,看出自己不是做運動員的料的他,開始進行運動鞋的經營。1972年,他和自己的老師一起發明出一種新式運動鞋,並給這種鞋取名叫“耐克”,真正的耐克公司出現了。當時“耐克”是依照希臘勝利之神的名字而取的。同時他們還發明出一種獨特標誌Swoosh(意為“嗖的一聲”),它極為醒目、獨特,每件耐克公司製品上都有這種標記。這個時候,遠在德國的阿迪達斯公司在製鞋業是如日中天。為了追趕阿迪達斯,耐克開始向對手全心全意地學習,在營銷手段上“瞄準運動員”,努力與那些有前途的、有影響的運動員建立長期、密切的關係,經常征求他們的意見,設計出受他們歡迎的運動鞋,再免費送給他們穿。1972年,俄勒岡州尤金市舉行奧運會預選賽,耐克鞋在競賽中首次亮相,成績還不錯,從第4到第7名都是穿的耐克鞋。耐克還決定,參加奧運會的所有運動員,凡穿著耐克鞋奪得金牌的,獎給3萬美金。

耐克希望自己跳的更高一點,更遠一點,他知道自己在運動員用品市場上可以學習阿迪達斯,但很難超過。所以他們在“瞄準運動員”的同時,又“服務大眾”,開拓新市場:休閑運動鞋以及服裝市場。這一回,耐克從狹窄的專業跑鞋的跑道中騰挪出來,搶在阿迪達斯之前,率先衝向一個更廣闊的賽場。戰略正確,實施堅決,耐克公司一點點地在新的行業中處於“領跑”。

到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市場對耐克公司的需求已十分巨大,以至於它的8000個百貨商店、體育用品商店和鞋店經銷人中的60%都提前訂貨,並常常為貨物到手等待半年之久。這給耐克公司的生產計劃和存貨費用計劃的完成提供了極大的方便。根據耐克公司銷售額增長情況統計,其銷售額在1976年為1400萬美元,僅半年後便上升到69400萬美元。通過1979年初美國市場的占有情況統計,耐克公司的市場份額為33%,居市場占有者之首。兩年之後,它更遙遙領先,其市場份額已達50%。1982年1月4日出版的《福布斯》中, “美國產業年度報告”把耐克公司評為過去5年中贏利最多的公司,位居全行業之首。

超越的起點是學習,所以耐克的第一步就是向阿迪達斯看齊,並將對手的看家本領學到了家。

在對手警覺開始不斷向係列化、多樣化發展,把眼光繼續緊緊地盯在運動員身上時。耐克已經從效仿“轉型”到了“超越”,將市場觸角伸向了休閑運動鞋與服裝上。也就是說,在與對手爭奪蛋糕的同時又騰挪出一隻手,做大了另一塊蛋糕。可以說,在20世紀70到80年代席卷全球的“跑步熱”和“慢跑熱”的時候,耐克贏得了對市場機會的準確判斷和迅速起跑,當對手反過神來,耐克已經在前麵很遠的地方了。所以不要總想著與對手爭奪蛋糕,在盤子的空處,可能就有更大的蛋糕。不論多麽大的蛋糕,總是越吃越少。對阿迪達斯來說要記住天下沒有一個蛋糕是供給一個人獨享的,哪怕是你自己做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