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親兒趕出慘死,重回七零她將女兒當寶

第337章 京市1

張永玥在家裏高高興興過了個年,最後還是決定讓她媽跟自己去一趟京市。

張永玥有點忐忑。

“媽,這會不會耽誤你事兒啊?”

她知道她媽現在各種事情都很忙,壓根兒就抽不出什麽時間。

而且最重要的是,現在是李書瀚說要放棄他們這段關係,她們現在這樣上趕著去,那不是掉麵兒麽?

她媽現在好歹是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張永玥覺得她媽為了她可真是委屈死了。

沈蘭瞥她一眼。 “不管賺多少錢我都是為了咱家能過得更好。

你們的事兒永遠都比賺錢的事兒大。”

瞧出老五心裏的想法,沈蘭揉了揉她的頭。

“咱又不是直接衝進他們家裏麵,叫著喊著讓李知青娶你。

媽跟你去是再給李書瀚一個機會!

要是他還立不起來,想要在那個家裏越陷越深。

那就算你愛他愛得要死,媽都絕對不會答應你們的婚事!”

這點沈蘭肯定是說到做到的。

李書瀚對她們家有恩沒錯,但老五第一年打電話來告訴她,遇到李知青的時候,她就寄了不少好東西過去。

這林林總總的,也幾百上千了。

這年頭幾百上千可不是個小數字,萬元戶就是有,那也是少的。

所以人情用錢可以還,但要她把閨女一輩子的幸福搭進去,那絕對沒門!

張永玥紅著眼睛點了點頭,其實她也是覺得倆人在一起那麽多年不容易,這才想著最後挽回一下。

要是李書瀚還是一樣的決定,那就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她媽說得對,人要學會及時止損,也要學會往前看。

她媽一個女人能做出這麽大的事業,她幾個姐妹也是各行業裏做得那麽出色。

那她肯定不能給家裏拖後腿!

必須得拎得清,得立得起來才是!

......

飛機落地京市,這邊開春的天真是要凍死人。

風裏還裹著殘冬的寒勁兒,刮在臉上像小刀子似的。

剛出機場大廳,沈蘭就忍不住裹緊了大衣。

說起來這是沈蘭第二回來京市,距離第一回送老五來學校都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兒了。

當初她剛念大一,現在都已經讀研了。

這日子過得可真快。

這年頭的京市,柏油馬路不算寬敞,街道兩旁多是灰磚灰瓦的平房,牆根下一般人家都堆著過冬的煤塊。

空氣裏混著煤煙味和泥土的濕氣,風一吹,帶著股清冽的冷意。

天冷,幾位老人裹著厚棉襖,揣著袖子在門口曬太陽,操著地道的京片子閑聊。

遠處偶爾能望見幾棟新式樓房,紅磚牆配著白色窗框,在一片低矮的民居中格外顯眼。

說起來德勝集團也有項目想要在京市開發,隻不過現在結果還沒出來。

要是真的合作起來,那整個城市建築的發展就會很快了。

不過都城到底是都城,就算沒有那些高樓大廈,那氣派是白雪也蓋不住的。

“咱先去你們學校找個賓館,然後媽送你回學校放東西。

對了,這李書瀚家住哪兒啊,離你們學校遠不遠?”

張永玥裹緊圍巾,哈了口白氣搓了搓手。

“李書瀚老家是咱隔壁省的,他們家也是他爸工作調動來了京市。

原本他們家住在冠中村那邊,後來他爸不是單位變動了嘛,就換到了朱家口小區。

就是那種老廠子的家屬院,紅磚牆的六層樓,看著挺陳舊的。

他家來得晚,更是每分到好樓層,在六樓。

要說家裏都是年輕人或者身體好那六樓也沒事兒。

但他爸媽年紀大了,他爸年輕的時候身上還受過傷。

這一上一下的爬樓層,也是相當費勁兒!

正因為這樣兒,所以他們家才死命地想要換單位,搬到更好的小區去。”

沈蘭點了下頭,算是能理解李家的想法兒,畢竟誰不想過好生活呢是不?

但她卻沒法兒苟同這一家子的做法。

後娘加後爹一樣的爸,也沒給人家孩子啥好處,竟是想著從人家身上吸血了。

沈蘭真真是看不上這種人!

這種人就是過得再差,那也是老天有眼兒!

張永玥給她媽指了下車站。

“去他家的話也不算麻煩,咱們先在學校附近安頓好,我放完東西,咱從學校西門坐103路無軌電車,坐到朱家口商場站下來,往北邊的胡同裏鑽個兩百來米就到了。”

張永玥數了數,“也就七八站地,二十多分鍾能到,就是電車慢點兒,還得擠擠。”

沈蘭點頭,電車二十分鍾的話,那打個車應該也挺快。

能花錢解決的事兒,那肯定不能累著自己。

京市的冬天實在是太冷了,沈蘭她們最後還是先決定吃碗麵暖暖身子再出發。

來京市的話那肯定就是雜醬麵館了。

倆人一進店裏,熱氣就撲麵而來,混著醬油和蔥薑的香氣,讓倆人更餓了。

張永玥熟門熟路地拉沈蘭坐定,對著櫃台喊,“老板,來兩碗羊肉汆麵,多放香菜辣子!”

轉頭跟她媽解釋,“這天氣就得吃羊肉麵,湯頭是羊骨熬的,暖身子最管用。”

沈蘭點點頭,目光掃過牆上的木牌,指著‘豆汁兒’,“我還想來碗這個。”

以前就經常聽說豆汁兒很難喝,沈蘭倒是想嚐嚐這到底是有多難喝。

張永玥擺手勸阻,“媽,這玩意兒一般人是真吃不慣,酸餿餿的。”

可沈蘭執意要了一小碗。

這甭管好喝難喝,來都來了,總得嚐個味兒吧?

沒等多久,兩碗羊肉汆麵先端了上來。

粗瓷碗裏奶白的湯冒著熱氣,滑嫩的羊肉片飄在上麵,一看就相當好吃。

沈蘭和張永玥沒一會兒就吃得額頭冒起汗來。

正吃著,豆汁兒也端了上來。

土黃色的湯汁看著渾濁,碗邊擺著一小碟焦圈和鹹菜絲。

沈蘭學著鄰桌老人的樣子,先抿了一小口。

隨後她立馬就吐了出來。

“咳咳,這啥味兒啊!”

那味道酸中帶餿,還混著股發酵後的腐氣,像泡了酸菜的水又摻了點黴味。

她不理解,這京市人咋就好這一口兒?

果然是一個地方有一個地方的風土人情。

沈蘭將豆汁兒推到一邊,正想繼續吃麵,就聽身後隔了一桌的人罵了句,“鄉巴佬。”

張永玥立馬就火了,“你罵誰呢!?”

三四的小夥兒把筷子往桌上一拍,立馬就氣勢洶洶地站了起來。

那幾個人打扮另類,一看就是玩搖滾的,氣勢倒是不弱。

“說的就是你們這些鄉巴佬!

喝不慣城裏的東西來這兒湊啥熱鬧?”

沈蘭扭頭,本想著說兩句緩和的話過去算了。

畢竟她這把年紀的人了,跟小年輕計較啥?

但看著為首的年輕男人,沈蘭是越看越眼熟。

不過這人耳朵上別著耳環,頭發還長到擋住半邊臉,沈蘭還真瞧了挺久才瞧出來。

她驚呼,“這是,小李同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