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菜部第二十七卷\菜之二 薇

內容:(《拾遺》)

【校正】自草部移入此。

【釋名】垂水(《爾雅》)、野豌豆(《綱目》)、大巢菜。

時珍曰∶案∶許慎《說文》雲∶薇,似藿。乃菜之微者也。王安石《字說》雲∶微賤所食,因謂之薇。故《詩》以“采薇賦戍役”。孫炎注《爾雅》雲∶薇草生水旁而枝葉垂於水,故名垂水也。巢菜見翹搖下。

【集解】藏器曰∶薇生水旁,葉似萍,蒸食利人。《三秦記》雲∶夷齊食之三年,顏多不異。武王誡之,不食而死。

李 曰∶薇生海、池、澤中,水菜也。

時珍曰∶薇生麥田中,原澤亦有,故《詩》雲∶“山有蕨、薇”,非水草也。即今野豌豆,蜀入謂之巢菜。蔓生,莖葉氣味皆似豌豆,其藿作蔬、入羹皆宜。《詩》雲∶采薇采薇,薇亦柔止。《禮記》雲∶ 豕以薇。皆此物也。《詩疏》以為迷蕨,鄭氏《通誌》以為金櫻芽,皆謬矣。項氏雲∶巢菜有大、小二種∶大者即薇,乃野豌豆之不實者,小者即蘇東坡所謂元修菜也。此說得之。

【氣味】甘,寒,無毒。

【主治】久食不饑,調中,利大小腸(藏器)。利水道,下浮腫,潤大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