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禽部第四十七卷\禽之一 鵠

內容:(《食物》)

【釋名】天鵝。

時珍曰∶案師曠《禽經》雲∶鵠鳴 ,故謂之鵠。吳僧讚寧雲∶凡物大者,皆以天名。

天者,大也。則天鵝名義,蓋亦同此。羅氏謂鵠即鶴,亦不然。

【集解】時珍曰∶鵠大於雁,羽毛白澤,其翔極高而善步,所謂鵠不浴而白,一舉千裏,是也。亦有黃鵠、丹鵠,湖、海、江、漢之間皆有之,出遼東者尤甚,而畏海青鶻。其皮毛可為服飾,謂之天鵝絨。案《飲膳正要》雲∶天鵝有四等∶大金頭鵝,似雁而長項,入食為上,美於雁。小金頭鵝,形差小;花鵝,色花;一種不能鳴鵝,飛則翔響,其肉微腥。

並不及大金頭鵝,各有所產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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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味】甘,平,無毒。穎曰∶冷。

忽氏曰∶熱。

【主治】醃炙食之,益人氣力,利髒腑(時珍)。油(冬月取肪煉收)。

【氣味】缺。

【主治】塗癰腫,治小兒疳耳(時珍)。

【附方】新一。

疳耳出膿∶用天鵝油調草烏末,入龍腦少許,和敷立效。無則以雁油代\x絨毛\x

【主治】刀杖金瘡,貼之立愈(汪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