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不回的王子

槍手

冰冷,刹那間傳遍全身的冰冷。我擦槍從不用別的東西,隻用我的雙手。這寒冷在這郊外的山丘上,也顯得凜冽。可是我喜歡。

槍反射出夜的光輝。

黑皮夾克,皮帶,褲腿中,我都插好了滿彈的手槍,我這才感覺到了自己的存在,充實多了。我追著我的幸福,用我的槍,一次又一次。追不到,我渴望,可真追上了我的幸福,又隻剩下莫名的空虛。一次又一次,追逐的本身才是有意義的!恩,我感覺著槍支帶給我的重量——真舒服啊——是追逐本身帶給我的快樂。

幸福,沒有人不向往。可幸福隻允許一部分人享受,於是世人都努力讓自己成為其中的一部分。同時也努力不讓別人成為其中的一部分。

真正的佛家高人已經沒有啦!“和尚都去挑《星際》啦!”

這是一個小孩子說的。

記得我那次擊斃了一個白癡,而我甩開他的保鏢們進了一條巷子,那個小孩正好撞在了我懷裏,倒在了地上。

他看到了我的樣子、穿著,也看見了我手上的家夥,驚恐地後退著,大喊你不要過來,小心我的星際戰艦炸平你。

我說星際戰艦?便停住了腳步。

他見我問話,似乎不害怕了,說就是《星際爭霸》中的飛船,很厲害的。

我說,《星際戰艦》?

他說就是現在最流行的網絡遊戲,現在和尚都去挑《星際》了,你還不知道嗎?說完就笑,他已經不怕我了,至少他認為我不會傷害他。雖然我拿著家夥。

我說,哦。

我的槍響了。而那個小孩沒能實現他的諾言,他的“星際戰艦”沒能炸平我。

我很喜歡那小孩,真的。

扯遠了。

這個世界充滿了競爭,這個世界隻有競爭!不是贏,就是輸。難道沒有平手?對,平手是你們倆都被別人打敗了。

我厭倦了爭鬥,明的暗的,強取豪奪,我是真的厭倦了,真的。可我不會退出,我要讓那些熱衷於爭鬥的人嚐嚐失敗的滋味。我不能退出,而且要做得更好。

我取出一顆銀色子彈,舉到眼前,在月的照耀下,它的寒氣通過空氣與視覺傳到人的每一根神經。它是這次任務的主角,它將去用人血沐浴自己,溫暖自己。

子彈隻有這一顆,機會隻有這一次,如果射偏,其它的子彈別人會送到我的身上。機會隻有一次,而且是非抓住不可。去抓住一個機會是會有消耗的,而去抓一個機會而且抓不住,消耗會更大,因為得不到機會帶來的給養。

山丘下城市燈火輝煌,霓紅張牙舞爪地展現它的罪惡,子彈在眼前映著迷幻的光,一遠一近,呼應得天衣無縫,使人迷失。

我閉上了眼,將子彈緊握在手中,緊緊地握著,握得自己手已生疼,仍不放手,我隻想抓住它,抓住它。

我端出我那射程為1500米的狙擊槍,金屬散發它特有的質感,它送出了多少顆子彈,我不記得了,但每顆子彈都實現了它的價值——命中。我出道以來就一直用這把槍。

在別人看來,我們用槍的人都是強大的,勇猛,無畏,將槍的作用發揮到了極至,一個槍手是值得敬畏的。其實這太可笑了,我們槍手才是最膽小和懦弱的,我們隻是表麵強大,可內心卻隻能依靠那沒有靈魂的東西,所以我們表現出的近乎崩潰的瘋狂,卻被視為了勇敢與無畏,太可笑了。

我不知道哪個混蛋最先發明了槍,也不清楚哪個混蛋最先使用了槍,隻知道現在人與人以槍相視的日子裏,我們信任的不再是自己,而是信任手中的槍,準備隨時給別人吃顆花生米。

可這就是規則,規定了就不能改,隻能玩下去。Shit!我端起槍,瞄準,再放下,再端起槍,再瞄準,再放下……

明天就將開始任務,我等待著黎明的陽光。

後記:槍手的生活離我們太遙遠了,不現實?有人說:我善於挑撥離間;有人說:我習慣惡語中傷;有人說:我精於溜須拍馬 ;有人說:我擅長陽奉陰違;有人說:……

我們都是槍手,都在射擊,都會中彈。其實我們都是生活的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