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槍
機槍是帶有槍架或槍座,它帶有兩腳架、槍架或槍座,能實施連發射擊的自動槍械。機槍以殺傷有生目標為主,也可以射擊地麵、水麵或空中的薄壁裝甲目標,或壓製敵火力點。通常分為輕機槍、重機槍、通用機槍和大口徑機槍。根據裝備對象,又分為野戰機槍(含高射機槍)、車載機槍(含坦克機槍)、航空機槍 和艦用機槍。
輕機槍裝有兩腳架,重量較輕,攜行方便。戰鬥射速一般為80~150發/分,有效射程500~800米。它的優點是重量輕、機動性好。可以由一個士兵所操作使用。早期的輕機槍多數為兩人一組,有副射手兼彈藥兵一名。主要為臥姿射擊,可隨部隊行動。輕機槍使用步槍子彈,有簡單的腳架。由於輕機槍一般裝備到步兵分隊或步兵班,部分國家軍隊稱為班用機槍。輕機槍能全自動射擊,可提供步槍無法做到的持續壓製火力。配有厚重和長的重槍管。一般在戰場上作為支援及陣地防衛武器,能夠由單兵攜帶、射擊,是個人能使用的武器中火力較強的一種。彈匣(帶)容量由30發以上至200發,附有兩腳架,亦可裝在三腳架或固定支架上。輕機槍比重機槍輕,可以隨步兵衝鋒陷陣。
重機槍一般指重量在25公斤以上的機槍(包含三腳架。)重機槍裝有穩固的槍架,射擊精度較好,能長時間連續射擊,戰鬥射速為200~300發/分,有效射程平射為800~1000米,高射為500米。能形成一股強大的火力網。它既可以用來壓倒敵人的火力點:封鎖敵人的行動路線;還能大批殺傷集團目標,支援步兵衝鋒陷陣。使用普通槍彈時,在3000米距離仍有一定的殺傷力。用特種彈,射程可達到5000米。它靠大容量彈鏈箱供彈,槍架可以調整為平射、高射兩種狀態,在.500米高度內,重機槍能有效的打擊傘兵。
通用機槍,亦稱兩用機槍,以兩腳架支撐可當輕機槍用,裝在槍架上可當重機槍用。大口徑機槍,口徑一般在12毫米以上,可高射2000米內的空中目標、地麵薄壁裝甲目標和火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