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的智慧

卷十 公共秩序之外的博弈力量——公共秩序之外的博弈力量-1

電腦技術裏麵有一個詞,叫做“後台程序”,意思是並非在當前你視野內的,但也是同時在運行的一種程序。換成通俗的語言來講,後台程序,就是一個隱蔽起來的不進入公眾視野範圍內的程序。

著名的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曾經說,經濟生活中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這就是影響價值波動的價值規律。後來,著名的宏觀經濟學家凱恩斯又提出,經濟管理上,要有一隻“看得見的手”,這就是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和調控。實際上,“看得見的手”是對“看不見的手”的反映和具體體現,而“看不見的手”才是起到決定作用的。

社會生活中也是一樣,那些真正影響到人們生活的政策、法規和製度,是看得見的,但是這些具體的規則背後,又有著不為人知的“看不見的手”,這就是社會生活中存在的“後台程序”。

那麽,這些後台程序是什麽呢?按照博弈論的說法,這些後台程序,就是處於公眾知識之外的權力。當一種權力處於公眾知識之外的時候,它就會成為權力擁有者的一種獨占資源,因而就成為一種可以具有強製力的暴力工具。而且,權力擁有者為了自己的地位穩固,還會不斷地把一些資源強行劃為公共知識之外的壟斷性權力,讓自己占有的資源越來越多,而相應地,普通民眾所擁有的公共知識的資源就會越來越少。古代的愚民政策,和一些宗教國家把祭祀權壟斷到貴族手中的行為,都是權力擁有者獨占後台程序的例證。

握有很大權力的當權者,他們在和他人合作的時候,他就會成為一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參與者,而其他人隻能作為陪襯而存在。而當權者所掌握的後台程序,也是加強他們的權力、增強他們在參與某些事務時的決定性作用的重要力量。

1、柔性滲透的學問

在中國古代的思想家裏麵,老子一向是強調柔與剛之間的關係的,他認為無論是柔還是剛,都不能單獨長久地維持下去,隻有互相調劑才能有長久的安寧。

如果把這個基本思路放在處理具體問題之中,就很容易聯想到英國著名的政治家丘吉爾說過的話:“沒有永恒的朋友,也沒有永恒的敵人,隻有永恒的國家利益。”所謂的朋友、敵人,其實就是圍繞著某一個合作的規則所達成的雙方之間的博弈關係,或者是合作,或者是對抗。那麽,為什麽有時是合作,有時是對抗呢?一切都取決於利益,符合自己利益的,就可以做朋友,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是敵人。

那麽,按照己方的利益,去確定與他人的博弈關係,與“剛”、“柔”又有什麽聯係呢?這正是丘吉爾所說的話所沒有透露出的信息:規則的漸變性。當按照自己的利益去確立一個博弈規則的時候,肯定是受到當時種種現實原因製約的,而這些現實的原因不會一朝一夕就改變,所以如果要對博弈的規則進行調整變通,勢必要先考慮到現實的限製,一步步去推行漸變,而不是不顧現實情況去大刀闊斧地破舊立新。

具體來說,要改變一項博弈規則,至少需要幾個條件:既定目標按照原有規則難以順利實現,時局的發展與原有的規則相背離,但隻是暫時性的背離而非永久性的改變;執行既定目標的人有回旋的餘地,能夠在時局變化之後迅速調整自己的思路,將規則作出變通,以保證既定目標不受影響。

要實現既定的目標,可以使用雷厲風行的手法,也可以用春風化雨的風格,具體的方法要視情況而定。不過,如果原來是使用雷厲風行的手法保證既定目標的實現,而在時局變化之後,尤其是要實現目標的阻力增大以後,繼續使用強攻策略、奉行清除所有阻力的原則就不切實際了,隻能作出變通,讓阻力與動力並存於實現目標的過程之中,把策略轉換成懷柔之法。

和親政策是漢代民族政策的一個重要部分,這一政策在很長時期內存在,並在漢代、唐代等王朝處理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時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這一政策的出台,以及此政策的具體應用,正是當時漢代的決策者審時度勢、合理地對規則進行漸變的結果。

戰國時期,北方的匈奴逐漸強大起來。匈奴人以遊牧為生,所以馬上作戰能力很強,他們就經常南下,侵擾與他們相毗鄰的秦國、趙國、燕國等北部國家。當時各國都修築長城,並在北部邊境屯駐大量軍隊,預防匈奴的進犯。到了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倚仗著秦朝強大的軍事實力,對匈奴進行強攻,派大將蒙恬率領三十萬大軍擊敗匈奴,奪得了河套地區水草豐美的土地。當時的匈奴人非常沮喪,認為從此失去了生活的樂土。

秦始皇時期,國富兵強,所以有實力對匈奴開戰,也借助武力暫時解除了匈奴對北部邊疆的威脅。但是到了秦朝末年,因為地方上的農民起義和原來各國殘餘勢力的反撲,使國家力量喪失殆盡,而匈奴此時又出現了一位英明的首領冒頓,雙方的實力對比馬上出現了逆轉。

經過多年的戰爭,最終劉邦滅掉了其他的勢力,在中原建立了西漢。在西漢建立之時,北方的匈奴在冒頓的率領下,經過多年征戰,已經稱雄大漠,並不時南下侵擾中原百姓。這個北方的心腹之患,終於變成危及中原政權和北方百姓生活的大災難了。在如何處理匈奴問題上,西漢君臣之間產生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那些靠軍功起家的大將,都認為應該徹底解決匈奴問題,而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則隻有繼續秦始皇時期的強攻政策,進行軍事征服才可以;而一些文臣謀士們則很清楚國家當時的狀況,知道以當時漢朝的實力無法和匈奴抗衡,建議改變政策,對匈奴進行懷柔,等到實力強大再作處理。

麵對這兩種不同的方案,漢高祖劉邦一時難以下決定。不過,曆來各國對匈奴都是以戰爭對抗為主的,所以戰爭這個原則對決策者而言是非常熟悉的;而懷柔政策則是一個全新的方法,這對馬上得天下的劉邦而言,不僅在感情上難以接受,在實際操作的時候也不會使用。所以,劉邦是傾向於武將們的強攻的觀點的。不過,因為他忙於平定內部的叛亂和居功自傲的大臣,暫時還沒有對匈奴下手。

漢高祖七年,匈奴的首領冒頓單於率大軍南下,而漢朝駐守北邊的韓王信投降了匈奴,讓漢朝的大片疆土落入匈奴手中。漢高祖劉邦大怒之下親自率領軍隊準備和匈奴決戰。但是,因為天氣苦寒,漢軍的許多士卒被凍傷,而且冒頓使用誘敵深入之計,引得劉邦孤軍深入,死傷慘重。劉邦被困在白登山,最後靠陳平使用離間計說服了冒頓的妻子,使她竭力勸冒頓撤軍,劉邦被困七日後才解圍而出。經過這番驚險,劉邦對匈奴十分忌憚,知道單靠戰爭無法消滅匈奴,更知道現在自己的實力不足以與匈奴決戰,但又不知如何才能解決匈奴問題,便向大臣們問計。

謀士們覺得這個時候說服劉邦,變通處理匈奴問題的處事規則的時機已經到來了,他們推舉在和匈奴作戰時曾經立下大功的建信侯劉敬出麵陳說他們的觀點。劉敬為劉邦進行了一番詳盡地分析,他說:“現在天下初定,士卒們都不願再有戰爭,不可以武力強行攻打匈奴。而且冒頓這個人崇信武力,也不可以用仁義的道理去說服他。隻有一個比較長遠的方法可以使用,那就是讓他的子孫為漢代臣子的辦法,但是不知陛下能否答應。”

劉邦聽說有此良策,急忙追問,並表示沒有不能答應的要求。劉敬便說:“如果您把親生女兒嫁給冒頓,然後再送大量的錢貨,冒頓單於見了這等好處,必然會立您的女兒為閼氏(單於的王後),將她所生的兒子立為太子,來表示匈奴對您的友好,以期望從您這裏得到更多的實惠。您就可以每年把我們所剩餘的而匈奴所缺少的物品送給他,並慢慢用中原禮法教化匈奴。冒頓活著,是您的女婿;他死了,他的兒子、繼位的單於是您的外孫,又哪裏有外孫和外公分庭抗禮的道理呢?這樣,可以不用兵而慢慢令匈奴臣服。另外,如果您不願把女兒嫁給冒頓,也可以讓宗室或者後宮的女子詐稱公主而出嫁,但是冒頓肯定會知道,便不會和您過分親近,那樣和親就失去最佳效果了。”

劉敬的這番話令劉邦深為折服,連連稱善,並準備將女兒嫁給冒頓。但是呂後不舍得讓女兒嫁給外族,日夜哭泣,對高祖說:“我隻有太子和這一個女兒,怎麽能將她嫁給匈奴呢?”在呂後的一再要求下,劉邦最終沒有將女兒嫁給冒頓,而是另選一名女子冒充長公主嫁給了冒頓,並根據劉敬的籌劃贈送給匈奴大批財物,冒頓單於這才減少了對漢代邊境的侵擾。

劉敬為漢高祖籌劃的和親之計,是在權衡了利弊之後得出的比較理性的方案。他從漢代的現狀、雙方的實力、冒頓的個性幾個方麵著手進行分析,最後提出了一個較為合理的辦法,就是以婚姻為紐帶,在文化上對匈奴潛移默化,經濟上對其盡量滿足以減少其侵犯邊境情況的發生,政治關係上用婚姻——血緣關係緩和敵對關係。既顧及到眼前利益,又考慮到長遠的關係,可以說是相當理性的一個提議。這正是在形勢已經發生變化的時候,及時根據雙方力量對比的情況。不拘泥於已有的方案,變通規則解決問題的一個範例。而且,劉敬提出的解決方案,雖然與以往的以戰爭解決問題的方式不同,但目的還是為了解決匈奴問題,為了讓漢朝不受到匈奴的侵擾,可以說是和用武力方式解決問題殊途同歸的。

在漢文帝時期,因為統治者實行了休養生息的政策,漢朝的軍事、經濟實力都有了恢複和發展,在解決匈奴威脅北部邊疆的問題上,可以有多種選擇的方式了。一次,匈奴的單於又提出與漢朝和親,文帝向大臣們谘詢究竟應該繼續和匈奴和親還是出兵和匈奴交戰。富有政治經驗的大臣們都說,匈奴剛剛在對大月氏的戰爭中取勝,應該避其鋒芒,不應出兵;而且即使取勝,匈奴的領土也大部分是沼澤和鹽堿地,不適合農耕,還是和親可以免除禍患。從高祖到文帝的選擇。我們可以用圖加以說明:匈奴劫取財物西漢反抗匈奴攻擊敵強我弱自取其辱退卻匈奴逞凶代價沉重和親匈奴騷擾匈奴得財 保存部分力量和親匈奴得財 保存主要力量柔性滲透政策對於最高統治者的選擇,曆代都有持不同意見的人。當時著名的政論家、文學家賈誼就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匈奴現在橫行於北邊,而且肆意侵入漢境掠奪人口、財物,這種禍患如果不加製止,隻有到漢代亡於匈奴才能停止。而漢代皇帝居然還要每年向匈奴單於贈送財物,完全是一副臣子的模樣,這樣的卑微姿態、順從態度都沒能讓匈奴停止擾邊,禍患不知何時才能停止。他激憤地提出:“匈奴的人口,也不過和漢的一個大縣相當。以天下之大,竟然被一個縣的人所困擾,我真為執政者痛惜啊!陛下您何不試試任命我為主管經營匈奴事務的官員來辦理此事,並按照我的計劃行事,我一定會扼住其要害而製伏他們的!”

賈誼的言論雖然感人,但是因為漢代內部還有同姓諸侯王勢力過大的問題尚未解決,所以不能集中全國的人力物力來抗擊匈奴。漢文帝也是出於此點考慮,最終沒有采納賈誼的建議,而是采取鼓勵人民拓邊、養馬等迂回的方法,為以後解決匈奴問題打下了基礎。

漢文帝時期的大臣們對和親與戰爭的看法,基本上繼承了高祖時期的思路,而且他們能夠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匈奴的軍事成功以及匈奴領地的貧瘠——來作出更為理智的判斷,可惜他們隻將眼光放在當下,而不考慮到日後如何解決匈奴問題。而賈誼恰恰相反,他因為看到了漢代的上升勢頭,所以急切建議文帝對匈奴采取強硬政策,卻沒有估計到來自方方麵麵的阻力。

作為最終的決策者,漢文帝既考慮到當下,又顧及到將來,因為他知道,當初之所以漢高祖會和匈奴和親,全是因為雙方實力相差太大,無法用軍事手段解決邊患問題,所以想要用懷柔政策暫時緩解匈奴對邊境的壓力。這種和親政策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當初劉敬為漢高祖籌劃的改變匈奴的風俗並讓匈奴以親戚的身份臣服於漢朝的目的卻沒有達到,所以賈誼的話雖然有些危言聳聽,但還是不可不注意的。因而,漢文帝一麵堅持奉行和親政策,一麵發展生產訓練軍隊,以和親為盾、以武力為矛,而且還屢屢教誨子孫,不要忘了和親的目的是要解決邊患,而不是要漢朝對匈奴俯首稱臣。漢文帝的想法,是隨著時局的變化對原有的以和親方式維持雙方暫時互不侵擾的規則進行漸變,既不是怯懦地一味龜縮,也不是魯莽地貿然出擊。就這樣,最終到了漢武帝時代,由大將衛青和霍去病討伐匈奴,徹底解決了北部邊境的問題。

2、太極中的四兩撥千斤

博弈需要規則,而博弈中的合作,更是需要建立一個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規則,讓大家有章可循。這規則來自於合作各方的實力對比和他們所處的具體形勢,在這個基礎上,經過合作各方的較量和讓步,最後會形成一個對各方都具有約束力的契約。所以,在通常的情況下,這種契約都是不可動搖的規則,是不容侵犯的,更不要說篡改了。

不過,如果在特殊的情況下,合作的基礎發生了改變,那麽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規則,也需要及時進行變通,才能維持合作的良性發展。實際上,對政治契約進行變通,對於實現契約訂立時規定下的目標,反而更有幫助。

什麽情況下可以對契約進行變通?變通後是否能保證原有的契約中的各方繼續保持合作關係,並且最終可以得到自己應有的利益?契約既然不容侵犯,那麽一旦要修改契約,一定不僅僅是契約本身受到挑戰,而是最初訂立契約的合作者們本身的地位也受到了挑戰。此時,應該從訂立契約的人們的身份變化著手,先保證他們在形勢變化之後,合作的狀態不會改變,隻有這樣,合作才能延續,而契約也才能維持。一旦他們在合作狀態下擺脫一時遇到的特殊情況,原有的契約自然也就可以恢複了,這就是一個迂回往複的過程。

這種變通的做法,正是所謂“能屈能伸”。“屈”並不是為了求得一時的安逸,而是為了日後有“伸”的機會,而且“屈”與“伸”是並不矛盾的,恰恰是可以用表麵上的一時之屈換得日後順利伸展的良機。而從博弈的角度來看,在形勢變化之後,原有的合作各方,並不是隻能束手無策,而是可以在合作這一大前提之下,進行彈性的改變,而這種改變隻是策略上的變化,是在合作所允許的範圍內的合理彈性。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看到,在西漢王朝建立不久的時候,陳平巧妙地與處於強勢的呂後周旋,最終保全了漢家山河的事情,正是在功臣與皇帝之間的政治合作中所采取的一種彈性的自保方案。

漢高祖劉邦本來隻是一個無名之人,後來在秦末的大變亂中加入了反秦軍隊,才慢慢嶄露頭角。他之所以能夠建立漢朝,一方麵是靠一批勇猛善戰的大將,另一方麵是靠善於運籌帷幄的文臣謀士。這些人為什麽要和劉邦一起打天下?

因為他們有一個共同的政治目標,就是建立新政權,建功立業。正是這種政治上的一致性,使劉邦和功臣們之間建立了合作的默契,也因為有這種合作,所以,劉邦統一天下不久,便舉行了一個儀式,和輔佐他打天下的功臣們殺白馬為盟,訂立了一個關於富貴等級的政治契約。

契約中規定,功臣們可以在朝廷中享有極大的政治和經濟特權,而且規定隻有皇室成員才能封王,隻有擁有大功的人才能封侯,如果違背了這個原則,就要受到天下人的共同征討。這個政治契約正是對劉邦和功臣們之間原有的合作關係的一種維護,一方麵保證了功臣們在國家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麵也保證了劉姓江山的安全。皇帝為功臣們提供特殊待遇,功臣們負責擁護劉姓人做皇帝不受侵犯。這個規則讓漢高祖和他的功臣們相處得比較融洽,彼此間很少有什麽爭鬥。

但是,漢高祖死後,他的妻子呂後專權,以皇太後的身份幹涉朝政,名義上是輔助她的兒子惠帝,實際上是為自己的家族呂氏爭權奪利。呂後要建立呂氏家族的統治,首先麵對的最大問題,就是劉姓皇族和開國功臣之間的合作關係。

如果國家的這一基礎不變,那麽呂氏隻能做一個裙帶關係下的暴發戶家族,而不能成為真正的統治者。所以,要改朝換代,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瓦解這種政治合作,而瓦解這種政治合作,就要顛覆他們合作的契約,讓他們沒有合作的依據。

呂後本人十分工於心計,她知道自己這樣做會引起功臣們的不滿,就等到功臣中的兩位元老蕭何和曹參先後去世之後,才慢慢推行自己的計劃。但是,這樣也引起了許多功臣的不滿,呂後則使用各種手段,將他們撤職或者給予一個沒有實權的職位,逐漸把權力交給臣服於她的大臣,意圖就在掌握政權,為呂氏牟利。

這種做法,在政治上十分有效,因為它剝離了原有政治合作關係的一個重要方麵,就是政治上的互相扶植,以及皇帝必須對功臣的地位進行保證。但是,呂後還是沒有觸及到更重要的一個方麵,就是當初劉邦和功臣們之間的那種共富貴的關係。功臣們雖然有的離開重要的工作崗位,但是他們的爵位依然存在,既然他們有爵位,他們的地位就沒有改變,皇帝維護他們地位的話就沒有落空,所以這些功臣們就要繼續擔負起與皇室合作,維護劉氏江山的任務。

可是呂後對此卻似乎並沒有考慮到,她隻是從政治權力去考慮問題,認為沒有了權力就沒有了一切,並沒有考慮到爵位這個地位標誌對於漢朝的實際維護力。所以,過了一段時間,呂後覺得人事安排上已經基本搞定,便著手計劃封呂氏家族的人為王加強實力。她計劃封王的名單,都是她的兄弟和侄子輩的人,用意也在於先讓呂氏諸人先擁有和功臣們一樣甚至更高的地位,然後逐步把持各方麵的權力,最後如果事情順利,就可以讓呂氏代替劉氏成為君臨天下的皇帝了。

呂後的這一步計劃,是十分危險的,最初在劉邦和功臣們訂立的契約中,隻有皇室成員,也就是姓劉的人才可以封王,除此以外其他人這樣做,就要受到天下人的共同討伐。

契約中沒有說要立即討伐違反這一規定的人,所以,對於功臣而言,這就是一個可以發揮的規則彈性,可以馬上動手反對違背契約的人,也可以從長計議等待時機。

在一天上朝的時候,呂後把給呂氏家族的人封王的想法對大臣們直接說了出來。當時,功臣出身的右丞相(相當於首相)王陵極力表示反對,並且搬出了漢高祖劉邦當年與功臣們訂立契約的誓言,和呂後當場發生爭執。

王陵認為,劉邦統一天下時和功臣們立下盟約,規定隻有劉氏才能封王,其他人不得染指王爵,因此他極力反對呂後的做法。

呂後本以為自己既然提出了計劃,就應該水到渠成,毫不費力就為呂氏家族爭得地位,根本沒想到作為首相的王陵會率先反對。她十分氣憤,但是表麵上沒有表露出來,反而和顏悅色地對王陵說,治理天下要靠人才,而自己幫助劉邦多年,呂氏家族也為漢朝嘔心瀝血,按照功勞也可以封王;而且呂後還懷有恨意地質問王陵是不是欺負她是一個婦道人家。

王陵雖然官居丞相,但是權變之術卻一竅不通。他認定了劉邦與功臣之間的政治契約不容侵犯,便把剛才那番話翻來覆去地說,就是不同意呂後的建議。呂後非常難堪,而且她也知道先帝與功臣的盟約在政治上的地位,不敢直接對此進行否認,隻得為自己尋找台階,問當時站立一旁的左丞相陳平:“陳丞相,您是先帝身邊最有智謀的人之一,深謀遠慮,智慧過人,先帝對您非常欣賞,常常說您的見解最合他的心意。我剛才說的事情,您有什麽看法?”

陳平是一個文臣,不像王陵那樣戰功卓著,但他的計謀一向為劉邦所重視。他也知道這幾年來呂後所作所為的目的,也知道現在呂後這麽問他,就是想征得他的同意,挽回麵子,並且順利地把封呂氏為王的計劃推行下去。他思考了一下,就對呂後說:“先帝為國家考慮,所以與功臣訂立了盟約。而先帝去世之後,太後為國家殫精竭慮,把國家治理得井井有條。俗話說,創業難,守業更難,太後治國的功勞之大,我們這些臣子有目共睹,而且太後是先帝的皇後,根本不是外人,太後的兄弟子侄,也和劉氏大有淵源,以此而論,封他們為王,並不為過。”

所謂“能屈能伸”,正是一種博弈原則。“屈”並不是為了求得一時的安逸,而是為了日後有“伸”的機會,而且“屈”與“伸”是並不矛盾的,恰恰是可以用表麵上的一時之屈換得日後順利伸展的良機。

陳平的這番話讓呂後十分高興,於是她便宣布封自己的兄弟侄子幾人為王。可是,上朝的功臣們十分不滿,尤其是右丞相王陵,覺得陳平在朝堂上的舉動簡直就是奴顏媚骨、背叛先帝,在下朝之後,他就當麵責問陳平為何說出讚同呂後主張的話來。

陳平麵對王陵的責問,緩緩地道出了自己的想法:“先帝和功臣們訂立盟約的目的,是為了讓大漢江山長治久安,讓我們這些功臣效忠於大漢,為他的子孫盡心地服務。但是,現在呂太後當權,她所說的話名義上是代表我們的皇帝,可誰要是不服從,就會被扣上大逆不道的罪過。現在王丞相您是因為功高位重,太後才沒有公開對您作出處置,但是也會暗中削弱您的權力。如果功臣們都像您這樣衝動,我們又靠什麽保護大漢江山呢?在朝堂上和太後明爭,拂逆太後的麵子,這一點不足取,因為在朝堂上的爭辯隻是一個形式問題,這一點上,我們做臣子的拗不過太後;而在暗中進行部署,讓先帝的子侄們能夠保存下來以待日後即位,我們這些功臣再保存實力保護劉姓江山,這一點上,太後也鬥不過我們。所以,何不順水推舟,暫時進行權變呢?”

聽了陳平這番解釋,功臣們才稍稍放心。不過,因為王陵在朝堂上和呂後當麵爭吵,呂後不久就把他調離丞相的職位,封他做地位很高但毫無實權的太傅,而陳平則因為這次權變的成功而留任,並升任為右丞相。在呂後去世之後,呂氏家族果然對漢朝江山有非分之想,這時候,陳平就與周勃等人齊心合力,剿滅了呂氏家族的勢力,輔佐漢文帝登基,使劉姓江山躲過了一劫。

陳平麵對呂後在朝廷上的強勢,知道不能硬碰硬,因為那樣的結果隻能是以卵擊石。所以,他采用了變通的方法,雖然表麵上看起來是對呂後作出了讓步,而實際上他的目的仍然是為了保全漢朝的江山,並且讓當初與劉邦定下誓約的功臣們的利益得到了應有的保護。陳平的考慮基於以下的三點:第一,劉邦和功臣們訂立的契約,說違反了受封爵位這一契約的人就要天下共同討伐,這個說法是為了維護皇室和功臣的地位而設定的,所以隻要最後實現了保衛皇帝權威、保全功臣地位的目的,就可以在這個目的的允許下進行變通。

第二,在劉邦死後,中央大權落入了呂後手中,這個時候功臣和呂後之間的力量對比就有了變化。呂後手中操縱著皇帝,如果功臣與呂後對抗,呂後隨時會搬出皇帝的名義來,這樣就相當於是呂後和皇帝合作起來,破壞了原有的皇帝與功臣合作的局麵。所以,隻有維持原有的合作狀態,才可以繼續把合作進行下去,並獲得合作狀態下應有的利益。

第三,原有的契約裏麵說,違反了封王封侯原則的人,天下要共同討伐。這個說法可以理解為兩種情況:一是有人有這種居心,就應該討伐;二是這種情況成為了事實,應該討伐。而呂後當時的狀況,這種居心已經表露無遺,但是當時的力量對比,還不允許功臣們有討伐的舉動,所以按照第二種理解來處理,讓呂氏家族落下可以被討伐的口實,日後再圖討伐,自然是最為便利的辦法。

這三點考慮,正是建立在合作的規則之上,而且又被合作規則所允許的一種彈性權變。靠著這種權變,陳平才讓漢代江山沒有經曆太多的血雨腥風,保存了下來,並且恢複了原有的權威。這種結局,用圖表可以更加清楚地顯示出來:呂後分封兄侄為王劉邦老臣呂後堅持呂後勝,群臣敗劉氏江山難保放棄呂後不快,群臣危險劉氏江山難保順從呂後麻痹呂後,暫渡難關等待時機,以圖大計

陳平的策略

3、 巧妙而合理地運用機遇

法律和道德是一個社會顯性和隱性的博弈規則,除此之外,形形色色的規則還有很多。一般來說,為了維護一個社會的穩定,規則本身就需要穩定,古人所說“一國三公,吾誰與從”,就是政出多門,讓下麵的人無所適從的明顯例子。同樣,朝令夕改,也是人們所忌諱的。老子說,治大國如烹小鮮,一個國家的治理就像烹飪一條小魚一樣,是亂動不得的,稍有不當,小魚就支離破碎了。所以,規則為了發揮自身的“軌道性”功能,就必須具有絕對性、自然性。

可是,當我們把視野放寬放長,就會發現在不同的曆史階段,有著不同的法律、道德,也就是說,任何規則都不是萬古不變的,法律和道德這些所謂的規則是根據客觀情況派生出來的第二性的東西,而規則的變化最明顯的就是曆史上的各種改革。規則的變化,實質上就是博弈均衡點的變化,因為博弈處境變了,博弈的均衡點也就會變,所以法律道德的內容也會相應地改變。一旦改變成功,原來認為的“天理”就不再是“天理”,原來認為是神聖的規則就不再神聖。但是,改革要成功。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要抓住契機: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打響一場正確的博弈規則改革,這本身也就是一場博弈。

在中國曆史上,開展這種博弈的人很多,從最早的西周建國初期的周公的禮製改革到清末的戊戌政變,實際上都是在進行改革博弈規則的博弈,但早期取得最大成功的當屬西漢的漢武帝的體製改革。漢武帝做了許多對以後曆史發展有重大影響的事情,其中最有影響的是加強中央集權的政治製度,鞏固漢帝國的統一和發展,促進“大一統”觀念的形成。

這在當時看來固然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劉家政權,可是,從此以後,統一的觀念深入人心,中華民族在任何時期的各個割據政權都以實現國家的大一統為最高目標,這也是四大文明古國中,惟有中華文明能夠自始至終地延續下來而不被湮滅的一個重要原因。事實上,漢武帝並不是實行“大一統”的首創者,從西周分封諸國之後,各國就開始了兼並戰爭,到戰國七雄的階段,實現全國統一的戰爭發展到最殘酷的階段,最後以秦國的勝利而告終,秦國為了實現這一天的到來,足足花了五百多年的時間。

秦始皇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建立中央集權的人,但是,秦始皇所建立的中央集權政治,基礎並不鞏固。在秦朝滅亡以後,項羽便曾一度恢複分封製,先後分封了十九個王。劉邦在和項羽爭奪帝位的時候,為了爭取有實力的人的擁護,對於一些有功的將領和一些有很大實力的地方貴族,也封他們為王,例如齊王韓信、梁王彭越、九江王英布、燕王臧荼等等。各個王在藩國裏,有很大的獨立性,他們直接控製著人民和土地,實質上就是地方割據政權。在取得天下之後,劉邦又東奔西跑,花了很大的氣力將這些異姓諸王一一剿滅,為此,劉邦自己也喪了命。

在消滅異姓諸王的同時,劉邦因為自己新朝廷的實力不能到達全國各地,又認為自己本家的子弟是可靠的,因此就分封了許多同姓子弟為王,把他們分封到各地去。西漢時期,全國大約有五十六個郡,但直屬中央的僅僅十九個,在各個藩國手中的卻有三十七個,這種枝強幹弱的局麵在漢初幾十年中央和地方實力都還弱小的時候,矛盾還沒有顯露出來。

漢初的中央政府和地方封國之間是一種合作性的博弈,中央需要地方的封國來支持形式上的劉氏政權,防範外來或外姓勢力顛覆劉家的天下,這在鏟除呂氏家族勢力時表現得最為明顯。地方需要中央的冊封來確認他的合法地位,並以中央作為自己統治的後盾,因此,它們是合則兩利,分則兩害。所以,這時候的博弈應該是劉氏和潛在的威脅劉氏政權勢力的博弈,從圖可以表明,中央和地方應該是合作性博弈。

漢初建國時,統治者根據當時社會經過長期戰亂,百姓財力匱乏,急需休養生息的情況采取休養生息,不與百姓爭利,清靜無為的治國策略。

這種策略在漢初證明是行之有效的,經過文景之治,西漢已經是國富民強。但在漢中央政府的力量強大的同時,各地藩王的勢力也比以前大得多了,他們各自發展勢力,擁地稱雄,這就使中央和各藩國的矛盾尖銳了起來。在三十稅一的政策下,商人和地主大量兼並農民的土地,各地都出現了大大小小的豪強勢力。利益的驅使,使中央政府必須有所作為,才能解決當時的矛盾。

漢武帝十六歲時便登上了皇帝的寶座,那時候掌握大權的是他的祖母竇太後。竇太後崇尚道家思想,主張清靜無為,實際上是一個保守現狀的守舊派。建元六年(前135年),竇太後死去,漢武帝才解除了施展政治抱負的障礙。

漢武帝為了把一切大權都掌握到自己的手裏,使自己的政治抱負能夠順利地實現,首先便是削弱丞相的權力。丞相本來在行政上總理一切,地位很高。這時候漢武帝就將原來在他身邊隻管拿拿文書的尚書或中書(用士人稱尚書,用宦官稱中書,職務一樣)的地位得到提高,終於使丞相成為有名無實的職位。漢武帝以後的漢朝的曆代皇帝,直到東漢,“中書”或“尚書”都是中央發號施令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