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乳腺癌的高發因素
乳癌主要發生於青春期以後的婦女,40~50歲為多發年齡段,其發病率與卵巢功能、遺傳因素、婚產及哺乳等因素密切相關。當具有以下因素時,患乳腺癌的機會要較一般人多,應特別引起警惕。
1.13歲以前即有月經初潮或至50歲還未停經者。
2.直係親屬中有乳癌家族史者。
3.獨身未婚婦女。
4.婚後沒有生育的婦女。
5.生育後未哺乳或哺乳期過長或過短者。
6.一側已得過乳腺癌者。
7.乳腺因各種原因多次接受放射線者。
8.高齡孕婦。
9.曾患乳腺囊性增生者。
10.曾患功能性子宮出血或宮體腺瘤者。
11.免疫能力有缺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