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人生

隻為施與而快樂

與人為善是我們在尋求成功的過程中必須遵守的一條基本準則。在當今這樣一個合作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更是一種互動的關係。隻有我們先去善待別人,善意地幫助別人,才能處理好人際關係,從而獲得他人的愉快合作。

無論如何,如果我們想得到快樂,我們就不要去想感恩或忘恩,而隻享受施與的快樂。

假設你救了一個人的性命,你心裏是不是希望他感謝你呢?可能會。可是山姆·裏博維茲在任法官之前是一個有名的刑事律師,曾經救過78個人的命,使他們不必坐上電椅。你想這些人中有多少個會感謝山姆·裏博維茲,或者隻送他一張聖誕卡?

如果涉及到錢的問題,這就更沒希望了。查爾斯·舒萬博說過,有一次他救了一個挪用銀行公款的出納員。那個人把公款花在股票市場上,舒萬博用自己的錢救了那個人,讓他不至於受罰。那位出納員感激他嗎?不錯,有很短的一陣子。然後他就轉過身來辱罵和批評舒萬博——這個讓他免去牢獄之災的恩人。

再作一個假設,如果你給一位親戚100萬美金,你會不會希望他感激你呢?安德魯·卡耐基就做過這樣的事。可是如果安德魯·卡耐基能夠從墳墓裏複活,他一定會吃驚地發現那位親戚正在咒罵他。為什麽呢?因為卡耐基將3.65億美金捐給公共慈善機構——那個親戚怪他“隻給了我區區100萬美金而已。”

人總歸是人,在他有生之日恐怕不會有什麽改變。所以何不接受這個事實?為什麽不認清現實,像統治過羅馬帝國的那個聰明的馬爾卡斯·阿理流士一樣。他有一次在日記裏寫著:“我今天要去見那些多嘴的人——那些自私、以自我為中心、絲毫不知感激的人。可是我既不吃驚,也不難過,因為我無法想像一個沒有這種人的世界。”

這話非常有道理,要是你到處怨恨別人對你不知感激,那麽該怪誰呢?是該怪人性如此,還是該怪我們對人性不了解呢?讓我們試著不要指望別人報答,那麽如果我們偶然得到別人的感激,就會是一種意外的驚喜;如果我們得不到,也不會為這點難過。

人類天性中就有一種奇怪的品性:容易忘記感激別人。因此,如果我們施一點點恩惠都希望別人感激的話,那結果一定會使我們大為頭痛。

一個女人獨自一人住在紐約,她常常因為孤獨而不停地埋怨,她的親戚裏沒有一個人願意接近她——這實在沒有什麽值得奇怪的。如果你去拜訪她,她就會連續幾個鍾頭不停訴說她做的各種好事。

常常得到她幫助的侄女們偶爾會來看看她,隻是為了責任感。可是她們都很害怕來看她,因為她們知道必須坐在那兒好幾個小時,聽她拐彎抹角地罵人,還得聽她那沒完沒了的埋怨和自憐的歎息。後來這個女人無法威逼利誘她的侄女再來看她的時候,她還有一個“法寶”:心髒病發作。

她是否真的心髒病發呢?是的,醫生說她有一個“很神經的心髒”,才會發生心髒亢進症。可是醫生們也說,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她的問題完全是情感上的。

實際上,這個女人所真正需要的是一點愛和關注,可是她稱之為“感恩圖報”。而她永遠也不可能得到感恩和愛,因為她去要求它,她認為那些是她該得的。

亞裏士多德說:“理想的人,以施惠於人為樂,但卻會因別人施惠於他而感到羞愧。因為能表現仁慈就是高人一等,而接受別人的恩惠,卻代表低人一等。”不管怎樣,如果我們想得到快樂,我們就不要去想感恩或忘恩,而隻享受施與的快樂。

施與不是一場交易,不應期待相等的回報。別斤斤計較,要付出便要付得心甘情願。要讓別人感激,不是要人感到內疚。其實老天爺很公平,有付出一定有回報,隻是回報不一定來得如我們所預期。因此無所求的態度才最健康。

假如為他人付出時還心想:他應該感激我,我應該得到回報;他應該感到內疚。那根本不算是付出,那是像做生易一樣在交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