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汪摘星
“汪!嗷嗚~~~”
狗子蹲在地上,還用後腿撓了撓自己的耳朵。
魏昊差點也想跟著“嗷嗚”兩聲。
就這?
就這?!
就這!!
這分明還是一條小狗。
跟石太公這個“郭比特人”差不多大小,能降妖除魔?
不過這心中的懷疑是不能說的,當著“橘狸國”國主之麵,基本的禮儀要有,再說了,到時候狗子不行,從“橘狸國”再借兵,那也就開得了口。
理直氣壯,並且不需要小魚幹。
有一黑一,“甘竹樓”的小魚幹是真的貴啊。
“我乃‘橘狸國’大理寺少卿汪摘星,魏君子當麵,在下有禮了。”
狗子端坐宛若“麒麟書院”門口的石獅子,倒是乖巧可愛。
這小黑狗,連吐出來的舌頭都是黑色的。
魏昊忍住了問它將來要不要偷袈裟,連忙還禮:“此廂除妖,便仰仗汪少卿之力。”
“不敢誇下海口,唯有盡心盡力,隻盼不負家師期望。”
狗子倒也鄭重,掛了“橘狸國”的官(狗)印(牌),又從“麒麟書院”中取了項圈,這便跟著魏昊走了。
待魏昊走了之後,幾隻橘貓圍著國主,小聲問道:“陛下,適才魏相公身上,有精靈氣息。”
“似乎是‘大江龍神府’所屬的法力。”
“陛下,這……”
“噯。”
大橘貓打斷了左右文武大臣的話,正色道:“魏君子一身正氣,作不得假。”
“陛下聖明。”
“我輩盡責即可。”
“遵旨。”
待返回門洞之後,書院中有個老學究正端著一隻碗四處“咪咪”叫,見大橘貓出現之後,便是大喜道:“我的兒,看看為父準備了甚麽好東西?”
碗中是些許魚幹,不過一看就不是“甘竹樓”所產。
大橘貓在碗前看了看,嗅了嗅,抬起爪子就把碗給拍翻,然後昂揚著貓頭,肆無忌憚地舔著爪子。
“父親,我才是您的兒子啊,您怎麽成日裏喊一隻狸奴為兒?”
“滾!三年不中的廢物,老夫生你不如生一塊頑石!!”
“……”
“我的好兒,你不喜歡魚幹?老夫命人剁了肉糜,今日便有蒸肉糕,必定喜歡。”
“喵~~”
一聽有蒸肉糕,大橘貓這才歡喜地撒嬌起來,貓貓頭狠狠地蹭著老學究的手背。
書院中,學生們都是在認真上課,唯有廚房的廚娘拎著擀麵杖四處尋找著東西,嘴裏還罵罵咧咧的:“你這瘟生,又躲到哪裏去了,這廚房鬧了老鼠,還不快去捉!!”
“三娘,哪有養狗捉老鼠的,書院這麽多狸奴,隨便挑一隻不行?”
“你們幾個懂什麽?”
廚娘叉著腰,“老娘養的這隻狗,乃是軍中猛犬之後。漫說捉個老鼠,上陣廝殺也是不懼。”
“真的假的?”
“豈能有假?這細狗的父親,如今便在邊軍牧場照看倉庫。那庫房中的老鼠,比你家孩子還大!”
“哈哈哈哈……”
廚房中一陣熱鬧,魏昊則是快馬加鞭。
懷中抱著“橘狸國”大理寺少卿,背上還背著“大江龍神府”的擺盤使者,有一說一,他一個五峰縣明算科的秀才,是真的有點忙。
回到石家山莊,依然是一片狼藉,到處都是坑坑洞洞,懷中狗子見狀,立刻道:“好重的妖氣。”
“汪少卿能辨識妖氣?”
“我有鼻子,能聞到。”
“……”
我也有,我怎麽聞不到?
哦,我不是狗啊。
魏昊直接無語,這狗子答非所問嘛。
“魏君子是要學這嗅探妖氣的本領?”
正在搖晃著尾巴這裏嗅嗅那裏聞聞的汪摘星,忽然反應了過來,抬腿給一處坑洞做標記的時候,歪頭看著魏昊問道。
“這陣子除妖,便覺得光靠一身武藝,還是欠缺了許多。雖也得了水下行動的本領,但依然無法辨識妖氣。”
要是有“火眼金睛”,那才是方便。
“魏君子家中缺狗麽?”
“家中未曾養狗。”
“這是為何?”
汪摘星在石太公的本體上麵也做了個標記,尿了石太公一頭,小老頭兒跳出來正在咒罵誰給他灌黃湯,一看是魏昊回轉,頓時大哭:“魏相公,您終於回來了啊,這石家山莊的子孫,正打算將小老兒大卸八塊,各取其一回去鎮宅啊。”
“石太公莫慌,魏某已經請來了救兵。”
說著,魏昊指了指汪摘星:“這位是‘橘狸國’大理寺少卿汪少卿。”
然後又對汪摘星道:“汪少卿,這位就是我跟您提到的‘大江龍神府’鎮宅靈石石太公。”
狗子和頑石互相行禮,隨後狗子繼續標記地點,大概是尿不夠了,又從魏昊的水囊裏喝了一點水,休息的時候又道:“魏君想要學我這個本領,倒也不難,再寫聘書,將我聘為魏氏家犬即可。”
“有聘書便可以了?”
“當然可以。”
“那尋常人家,豈不是人人都有神通?”
“這怎可能?”
汪摘星一臉奇怪地看著魏昊,“願意用聘書的大多都是讀書人,誠心誠意的,又萬中無一,再有功名在身的,那就更少了。”
言罷,汪摘星又道,“而我除了是‘橘狸國’大理寺少卿,還是‘麒麟書院’廚房看門狗,書香之中緝捕鼠盜,那也不是沒身份的。”
這麽一說,魏昊頓時明白過來,汪摘星跟普通的狗子,還真是不一樣。
搞不好冥冥之中,文曲星君還順道保佑一下的那種。
“再者,家父乃邊軍猛將之護衛,解甲歸田之後,又在邊軍牧場中當差,一旬有俸祿半兩,乃是大夏王朝之護國棟梁。”
“竟是忠臣良將之後,失敬失敬……”
居然連狗子的爹都是有編製的!
而且十天就有半兩俸祿,那豈不是一個月一兩半?
掐指一算,比正九品還要高啊。
自己一個秀才,還不是舉人,請一個比正九品還要高一點的官員之子來自家做事,寫個聘書過分嗎?
不過分。
合理嗎?
很合理。
魏昊想了想,便道:“汪少卿,待除妖事畢,若汪少卿不棄,昊願聘汪少卿來我家中。”